1、环境应急预案的定义、作用和特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要求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备案、演练等管理要求Chapter 1环境应急预案的定义、作用和特点环境应急预案的定义、作用和特点 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是针对环境风险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保护敏感目标安全、降低事件的影响和损失,事先制定的涵盖应急准备和行动安排等内容的方案。(敏感目标)内容涵盖事前准备事前准备事发和事中响应事发和事中响应事后恢事后恢复复全过程。环境应急预案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核心,其编制完善与有效实施对于控制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和环境影响有着至关
2、重要的作用,体现在:(1)常态应急管理工作的抓手。常态应急管理工作的抓手。(2)非常态应急响应的依据。非常态应急响应的依据。从着眼点看从着眼点看环保特性:环保特性:环境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环境事件预先制定的应急方案,在确保群众生命健康的基础上,侧重于及时控制环境污染源、迅速消减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事后的环境恢复,因此预案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资源准备、行动程序都带有明显的环境保护特性。从保护对象看从保护对象看重点保护性:重点保护性:任何应急行动都应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突发环境事件在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同时必然对相关人群造成威胁,环境应急预案首要关注的对象是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人群安全
3、,因此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影响大量人群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源地,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社区等居民集中区,均应成为重点保护目标,纳入到环境应急预案的敏感目标中。从实施看从实施看关联性:关联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许多突发环境事件是由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次生、衍生的,环境应急预案内容中应考虑到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预案内容应与相关事件预案的内容相衔接,保证措施的有的放矢与协调一致,提升应急处置的效率,优化处置效果。Chapter 2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要求总体要求一、预案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预案编制的程序、格式、框架要求三、几类型预案的内容要求解读四、目前预
4、案存在的几类问题针对环保部门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企事业单位预案:水污染事件水污染事件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水污染防治法67条 固废污染事件固废污染事件产生、收集、贮存、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弃危险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2条、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9条 链接:江苏省将此作为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要件之一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35条;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8条 海洋污染事件海洋污染事件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8条;江苏省海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洋环境保护条例15条江苏省政府江苏省政府2012年年8月
6、月17日发布实施的日发布实施的江苏省突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江苏省预案管江苏省预案管理办法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省相关应急预案,制定省部门应急预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或专业应急技术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行业实际要求,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和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环保部环保部2010年年9月月28日发布的日发布的突发环境事
7、件应急预案管理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行办法(环发环发2010113号,号,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第七条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8、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省环保厅省环保厅2012年年7月月9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苏环办2012221号号)补充规定补充规定预案编制的主体:预案可由责任单位自主编制或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为提升预案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我省规定责任单位须具有3名以上经省环保厅培训合格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经具有预案备案权的环保部门认可后,可自主编制预案;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须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之一,且有10名以上经省环保厅环境应
9、急管理培训合格人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221号)根据政府专项、环保部门、企业和园区4层次4类型预案的特性,编制准备工作的内容存在差异:政府专项预案与环保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园区预案详见:部门预案:江苏省环境保护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事业单位预案: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事业单位版)园区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1、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
10、日期等内容。2、批准或发布页 3、目录 4、预案内容 5、附件预案编制的框架要求:预案的内容应按照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流程系统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条、江苏省预案管理办法第9条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2、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环境应急工作实际;3、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环境应急能力相适应;4、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位;5、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6、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7、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8、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9、文字简明,通俗易懂。政府专项、环保部门、园区
11、预案 从实践来看,以从实践来看,以综合性预案为主综合性预案为主 企事业单位预案(预案管理办法8条)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前提,将环境风险、突发环(前提,将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区分为多类型,是逐境事件区分为多类型,是逐步细化的过程,现场处置预步细化的过程,现场处置预案最具操作性。)案最具操作性。)根据企业的规模、涉及环境风险的种类进行区分。环境风险种类多的企业,可形成预案简本、卡片式预案、操作规程等。预案管理办法6条 部门预案应当包含:各类预案均应满足各类预案均应满足(一)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一)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12、和工作原则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预警分(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四)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四)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协调
13、、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五)后期处置: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五)后期处置: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应急保障:人力、财力、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通信、(六)应急保障:人力、财力、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通信、科技支撑等;科技支撑等;(七)监督管理: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七)监督管理: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八)附则: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八)附则: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九)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
14、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物资储备清单等。10条规定,企事业单位预案除上述要素外,还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分析情况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政府专项预案侧重于:防控侧重于:防控工程设施的规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划、建设部门预案:侧重于:与相关侧重于: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部门的沟通协调 企事业单位预案作为基层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进行先期处置的重要依据和操作指南;内容的针对性、技术性和操作性更强,内容的针对性、技术性和操作性更强,应急预案内容应尽可能细化,针对每一类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并细化具体的应急措施与、程序,落实具体的负责人员。预案编制后要严格、不打一丝折扣落实到位
15、。侧重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侧重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注意:事件影响出厂才构成突发环境事件。特别关注:共性与个性,环境与安全的联系与区别特别关注:共性与个性,环境与安全的联系与区别。园区预案侧重于日常管理防范与发生事件时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侧重于日常管理防范与发生事件时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与协助。与协助。以管理为主以管理为主预案的编制与内容上呈现如下的特点:编制过程中基础资料收集包含园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两部分资料,侧重于反映园区主要环境风险情况园区主要环境风险情况;增加数据集成环节,要求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标注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及周边敏感目标示意图,为环境应急管理及预案
16、编制提供综合基础材料;内容上组织体系与职责侧重于园区整体;响应与救援措施则侧重于协调园区内外队伍与物资,指导与协助事发企业进行救援。事件分级标准的更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环境保护部令 第第17号)号)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分级响应及信息发布 缺乏规范性:基本要素缺失,结构混乱,体系不清;定位不准:侧重安全事故的防控,缺乏对外环境影响的关注;照搬照抄,针对性不强:仅关注形式,定性内容多,定量内容少,过于笼统,风险分析不准确,分级响应模糊,部门职责不够细化,应急措施不够具体;(
17、导致体系单一,偏重综合性预案的编制)缺乏衔接性:缺少与上级政府、部门预案或其他单位预案的衔接,如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时限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等,不利于信息及时互通,应急时容易错过有利时机,现场应急时容易造成各行其是的局面,不利于内外协调形成合力。总体上,现有预案的质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升。Chapter 3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备案、演练等管理要求 预案评估涵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 内部评估重要意义 外部评估组织主体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政府、部门、园区、企业评估小组构成评估小组构成:(预案管理办法12-14条)部门预案: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应急
18、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企事业单位预案: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应急管理及专业技术方面专家。评估要求评估要求:实用性、完整性、规范性、可行性及衔接性等。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草案进行修改。环保部即将出台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标准。全省实行环境应急预案的分级备案管理制度。(一)省级备案管理。(二)市级备案管理。除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备案管理的环境应急预案外,其他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由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备案形式:备案形式:报送备案应当提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和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
19、件和电子文件。企业和园区预案报送备案时,还应提交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现场核查意见备案审查:备案审查:各级环保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备案的各类预案进行审查,专家组须根据审查情况出具专家审查报告。审查分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备案方式:备案方式:受理备案登记的环保部门根据专家审查报告,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预案的落实预案的落实:正式发布后,须积极贯彻落实,应急人员、设施、物资
20、、装备等应及时到位。宣教与培训:宣教与培训: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预案。演练与总结:部门及一般风险源企业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与总结:部门及一般风险源企业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重点风险源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演练。演练形式可演练,重点风险源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演练。演练形式可多样化。多样化。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动态更新:动态更新:原则上,原则上,各类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且须于修订后30日内重新报送备案。针对
21、企事业单位预案,当生产工艺和技术变化,单位和人员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变化,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变化,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修订预案。重要内容重要内容发生变化,须及时修订并重新组织评估评估、备案。根据责任追究对象可分为:一类:针对监管对象企事业单位 一类:针对监管主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监管对象:企事业单位未制定预案的针对监管对象:企事业单位未制定预案的 行政处罚措施:罚款行政处罚措施:罚款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2-1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
22、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1-10万元)。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前款、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监管主体1、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记
23、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的;2、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3、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较为全面,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及应急措施等方面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后果的,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