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并购的税务问题企业重组并购的税务问题 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如果企业重组发生连续12个月内进行的同企业的资产、股权转让、处置等,是达成该企业重组协议所不可或缺的步骤,企业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整体进行处理。国税函 2004 390号文企业实际发生的重组业务如包括本办法规定的多项重组业务,应按不同重组类型分别处理。企业应将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互为条件的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分多步骤进行处理。关于特殊重组相关问题:1、判定的基本条件;2、税务的备案材料;备案时间:(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销售网络构建与完善、生产加工技术的获取、商业管理经验及管理效率的提高与共享、人力资源的管理与使用效率、资产配置及更有效使用的情况说明、重组各方资源有效利用的情况说明、业务及生产工艺流程的优化、减少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