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览表编号分类案 由法律依据处罚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后续处理1.建筑工程程序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第12条第58条第1款第1项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2.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第12条第58条第1款第1项3.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第12条第58条第1款第2项4.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第13条第2款第58条第1款第3项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5.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第13条第2款第58条第1款第3项6.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第13条第2款第58条第1款第4项7.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第15条第2款第
2、58条第1款第5项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8.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第15条第2款第58条第1款第5项9.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第10条第58条第2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备案期限届满之日5日内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10.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第13条第1款第2项第58条第2款责令限期改正11.建设工程质量类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第9条第59条第1项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2.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第9条第59条第2项责令改正13.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第9条第59条第3项责令改正14.
3、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第9条第59条第4项责令改正15.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第16条第1款第2项第60条第1款第1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第16条第1款第2项第60条第1款第1项责令改正?17.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2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前款第2、3、4、5项,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8.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2项责令改正?19.通道、出口、消火栓、分区、防火间距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3项责令改正强制执行20.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3项责令改正强制执行21.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4项责令改正强制执行22.占用防火间距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4项责令改正强制执行2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5项责令改正强制执行24.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28条第60条第1款第6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强制执行25.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管理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第19条第1款第61条第1款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6.易燃易爆危险
5、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第19条第1款第61条第1款27.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19条第2款第61条第2款28.违反社会管理类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第23条第1款第62条第1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29.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第23条第2款第62条第2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30.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第44条第1款第62条第3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1.
6、阻碍特种车辆通行(消防车、消防艇)第47条第1款第62条第4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3项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2.阻碍执行职务第53条第54条第60条第3款第70条第4款第62条第5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33.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第23条第2款第63条第1项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34.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第21条第1款第63条第2项3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21条第1款第63条第2项36.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第21条第1款第23条第1款
7、、第2款第64条第1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7.过失引起火灾第64条第2项38.阻拦、不及时报告火警第44条第1款第64条第3项39.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第64条第4项40.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第64条第4项41.故意破坏、伪造火灾现场第51条第2款第64条第5项42.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第64条第6项43.消防产品、电气、燃气用具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第24条第1款第65条第2款 责令限期改正(前置)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
8、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44.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第27条第2款第66条责令限期改正(前置)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45.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第27条第2款第66条责令限期改正(前置)46.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第27条第2款第66条责令限期改正(前置)47.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第27条第2款第66条责令限期改正(前置)48.制度和责任制类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16条第1款第5项第60条第1款第7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9.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2
9、1条第2款第67条责令限期改正(前置)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警告50.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第44条第2款第68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51.中介管理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第34条第69条第1款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第34条第69条第2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停止执业或吊
10、销相应资质、资格5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办法仍适用条款境外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53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技术测试报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改正55在重点防火部位警示的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行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警告或者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56擅自填埋、圈占当地人民政府明示确定为消防水源的水塘、水池、河道等天然水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责令改正57从事电焊、气焊、电工作业和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操作的人员违反规定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责令改正58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起火灾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12、二十四条第五项责令改正59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损失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责令改正60不按公安消防机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责令改正61未如实提供火灾事实情况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警告或者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62发生火灾隐瞒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责令改正63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八项责令改正说明:上述案由中列举多个行为、对象的,实践中在表述案由时可以根据具体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对象,选择进行表述。如“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实践中可以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具体行为,选择“埋压消火栓”、“圈占消火栓”或者“遮挡消火栓”作为案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选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作为案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