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安全生产法规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关系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4、事故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止发生事防止发生事故,故,避免或最大限度减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失。分析框架分析框架关键关键步骤:步骤:成果:成果:1234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分管负责人-谁主管,谁负责(直接负责的领导,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协调,监督(负责综合管理的领导,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谁管理谁负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工作人员-谁作业,谁负责(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2、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追责。综合管理责任)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与监督指导实施,重要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第一责任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考核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责任范围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3、作规程;(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
4、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协调指导并综合管理各业务领域安全工作,监督各分管领导安
5、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管理的领导,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并监督检查各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考核追责(重要综合管理责任)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现场监督并指导各项具体安全工作的实施(重要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
6、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如实记录(二)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
7、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各分管负责人:谁主管,谁负责(直接负责的领导,重要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谁管理,谁负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管理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谁作业(操作、工作),谁负责(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二十第二十六六条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进行。第二十第二十五五条条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生产
9、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总局令第16号 2007年12月28日,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7)【】第五章第五章 第七十八第七十八条条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