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县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灾情报告系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着力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不断提高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
2、建立灾情报告系统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县综合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救灾工作的长远发展,以全面覆盖、健全管理、提高能力为核心,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力争全县专兼职灾害信息员队伍总人数达到445名,全面夯实全县减灾救灾的工作基础。三、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内容(一)基本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灾害信息员要做好日常灾害隐患调查、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依据县、乡镇(开发区)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等预警信息,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应急期间负责传递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报送灾情,协助做好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和恢
3、复重建工作。(二)组织机构。灾害信息员队伍实行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主要由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人员构成。县应急管理局灾害信息员由业务股室人员担任;乡镇(开发区)灾害信息员由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兼职;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由懂电脑、责任心强的村“两委”人员兼职。原则上,每个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由乡镇(开发区)推荐,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三)装备及经费保障。要为灾害信息员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等必备的办公设备。办公业务经费由乡镇(开发区)财政保障,确保足额到位,做
4、到专款专用。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每年给予1000元/人的误工补贴。经费由受益的保险公司及县财政共同承担。补贴经费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按绩效发放。四、信息报送时限及流程(一)时限要求。灾害发生后,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属地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对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县应急管理局要求核实信息的要求后,各级
5、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要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二)报送流程。灾情发生后,村(社区)信息员要将灾情报送至乡镇(开发区),乡镇(开发区)核查核定后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涉灾部门。各涉灾部门和县应急管理局对需向市级以上业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送灾情的,县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涉灾部门进行灾情会商核定,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灾害信息员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全国灾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对应急管理决策起到基础性
6、支撑作用。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把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宣传到位、组织到位,真正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乡镇(开发区)灾害信息员队伍。(二)认真谋划,提高业务能力。各乡镇(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谋划,加强灾害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切实抓好灾情统计报送、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值班值守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牵头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培训教材编制,建立灾害信息员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灾害信息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职业技能。(三)创造条件,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本地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积极作为,保障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资金需求。相关保险公司要本着对受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拿出部分资金支持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四)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灾害信息报送工作顺畅、高效。县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建立灾害信息会商核定制度,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好相关资源和力量,确保灾害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口径一致,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