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一)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发放制度。(二)“两卡”统一使用自然资源部制作的样式,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两卡”样式印发给乡镇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发放工作。(三)“两卡”发放应在全面开展汛前调查的基础上,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乡镇政府,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逐点填写“两卡”内容。(四)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每户(或单位)一份,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和隐患点监测人发放,告知相关避险内容,住户(或单位)应签收,并妥善保管或张贴在醒目位置。(五)“两卡”发放工作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乡镇人民政府须对发放的“两卡”登记造册,建立发放台账,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4月20日前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两卡”发放汇总表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六)“两卡”发放工作每年一次,不得因为过去已发放“两卡”而当年不发放。对未按本制度发放“两卡”或“两卡”发放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