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专题培训讲解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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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2 0 2 2XX税务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 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 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 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

2、补税。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 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 缴税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 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解读:第 一 类是对部分2021年1月1日

3、 2021年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且本应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 除其年度汇算义务。包括:公告 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 超过400元,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 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第二类是 公告 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 致或者满足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 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

4、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解读: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 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一 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另 一 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 些常见情形,将导 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

5、税,主要如下: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 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 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 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

6、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五、办理时间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解读: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 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 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六、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

7、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

8、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六、办理方式解读:公告 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 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

9、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 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 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任职受雇单位 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 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 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 邮

10、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 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 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 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 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七、办理渠道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

11、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 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 厅办理。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解读:公告 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一是网络办。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税务机关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 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

12、快捷。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 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二是邮寄办。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各省(区、市)税务局将指定专门受理 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 公告 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区、市)税务 局公告的地址。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 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三是大厅办。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到 公告 第九条确定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办 理。八、申报信息及资

13、料留存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 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 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 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解读: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

14、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1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九、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 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

15、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九、受 理 年 度 汇 算 申 报 的 税 务 机 关解 读 :负 责 受 理 纳 税 人 年 度 汇 算 申 报 的 税 务 机 关,主 要 分 为 三 种 情 形 :一 是 年 度 汇 算 期 内,纳 税 人 自 行 办 理 或 受 托 人 为 纳 税 人 代 办 年 度 汇 算。1.有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向 其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有 两 处 及 以 上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选 择 向 其 中 一 处 申 报。按 照 累 计 预 扣 法 为 纳 税 人 预 扣 预 缴 劳 务 报

16、酬 所 得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单 位 视 同 为 纳 税 人 的 任 职 受 雇 单 位,这 部 分 纳 税 人 需 向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年 度 汇 算。2.没 有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向 其 户 籍 所 在 地、经 常 居 住 地 或 者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纳 税 人 已 在 中 国 境 内 申 领 居 住 证 的,以 居 住 证 登 载 的 居 住 地 住 址 为 经 常 居 住 地;没 有 申 领 居 住 证 的,以 当 前 实 际 居 住 地 址 为 经 常 居 住 地;纳 税 人 也 可

17、以 选 择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地 即 一个 纳 税 年 度 内 向 纳 税 人 累 计 发 放 劳 务 报 酬、稿 酬 及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金 额 最 大 的 扣 缴 义 务 人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为 受 理 申 报 机 关。纳 税 人 没 有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且 取 得 境 外 所 得 的,也 可 以 选 择 向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二 是 年 度 汇 算 期 内,若 由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在 年 度 汇 算 期 内 为 纳 税 人 代 办 年 度 汇 算,则 向 单 位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18、。三 是 年 度 汇 算 结 束 后,为 便 于 纳 税 服 务 和 征 收 管 理,公 告 进 一 步 明 确 税 务 部 门 将 为 尚 未 办 理 年 度 汇 算 的 纳 税 人 确 定 主 管 税 务 机 关。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一)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 按规定审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 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为方便办理退税,综合所得

19、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 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 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二)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

20、纳税款。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 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中予以标注。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 “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解读:公告 第十条明确了纳税人获取退税、办理补税的方式和渠道。一是办理退税。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 “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

21、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其中,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 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 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二是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 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

22、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十 一、年度汇算服务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 时间段

23、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 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 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十 一、年度汇算服务解读:一是提供年度汇算初期 “预约办税”服务。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今年推出了年 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功能,通过预约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 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

24、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 间办理年度汇算,进 一 步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办税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 后,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可以办理年度汇算。二是进一 步巩固 “首违不罚”制度。公告 明确继续实行年度汇算 “首违不罚”规定。纳税人 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 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 “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三是明确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年度汇算结束后,将按规则给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 的纳税人确定一个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则与 公告 第九条受理年度

25、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确定规则基本一 致。这 一做法,便于纳税人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管理。十一、年度汇算服务解读: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成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主要渠道,今年有哪些优化功能?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我们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更好满足纳税人需要。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

26、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加方便。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十二、其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62号)第一 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月8日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

27、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一、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何时可以预约办税?答:202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 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操作步骤非常简便,有关功能将于2月16日上线,届时我们将同步发布操作指南。二、纳税人想预约3月2日办理

28、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答: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2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 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即可。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四、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答: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 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 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 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

29、,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三、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么?答: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 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 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1、居民个人同时存在经营所得、综合所得,可以进行选择一项进行扣除费用扣除及专项扣除。如果纳税人在经营所得申报时已经按照6万元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时会进行提示,并且系统会将费用扣除默认为0,如果想要进行综合所得扣除6万元,需要先进行更正经营所得。2、简易申报不再有5月31日的期限,和

30、标准申报一样截止6月底。3、以前年度应办未办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在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时,系统会进行提示先办理以前年度,但并不阻断21年度汇算,可以直接进行办理21年度。4、2.16-3.15日可以在app首页或 【办税】界面进行预约办理3.1-3.15日汇算,每 日人数超过上限则不可再预约,预约时可以进行选择任意一天(选择时日期状态有三种:过期、已满、可选)。预约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预约成功,并且下方也可以选择撤销预约,撤销预约次 数5次,撤销5次后不可再预约。5、综合所得汇算申报逾期补税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会在纳税记录上体现。6、综合所得汇算选择空白报表时,系 统会进行提示建议使用预填服务。空白报

31、表最上方会有提示信息,可以 进行跳转预填界面。7、综合所得汇算新增收入时,专项扣除信息凭证号 改为选填项。同时社保费缴 纳类型可以选择月、季、半 年、年。8、新增其他免税收入时,选择的免税事项,系统根据居民非居民进行带入不同的免税事项内容。9、已进行汇算并申请退税,想要进行更正时,如 未进行撤销退税申请,点击更正后,系统会进行提示,并可以跳转至撤销退税的界面。10、综合所得汇算退税申请未通过的,必须进行 更正申报,才能重新发起申请退税。11、首页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专题模块,会根据纳 税人操作的不同情况给出相应的提示,也可以进入专 题界面进行操作。是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

32、同),查询本人2021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 位不得代办。子女教育标准定额扣除一方全扣或者双方对半扣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 资料继续教育标准定额扣除/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大病医疗/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清单等住房贷款利息标准定额扣除约定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住房租金支出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赁合同赡养老人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扣除 平均、指定、约定分摊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1、有 关 个 税 手 续 费 返 还 的 规 定,涉 及 以 下 税

33、 种 :(1)增 值 税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手 续 费 返 还,根 据 现 行 税 收 法 规,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手 续 费 返 还 应 按 照 “商 务 辅 助 服 务 经 纪 代 理 服 务”缴 纳 增 值 税。(2)企 业 所 得 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六 条 规 定,企 业 以 货 币 形 式 和 非 货 币 形 式 从 各 种 来 源 取 得 的 收 入,为 收 入 总 额。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财 政 性 资 金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政 府 性 基 金 有 关

34、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 0 0 8 1 5 1 号)文 件 规 定,企 业 取 得 的 个 税 手 续 费 返 还 属 于 财 政 性 资 金 应 计 入 企 业 收 入 总 额。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专 项 用 途 财 政 性 资 金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 0 1 1 7 0 号)和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代 扣 代 收 代 征 税 款 手 续 费 管 理 的 通 知 (财 行 2 0 1 9 1 1 号)文 件 规 定,企 业 可

35、将 取 得 的 个 税 手 续 费 返 还 收 入 按 照 不 征 税 收 入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3)个 人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个 人 所 得 税 若 干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1 9 9 4)财 税 字 第 2 0 号)“二、下 列 所 得,暂 免 征 收 个 人 所得 税 :(五)个 人 办 理 代 扣 代 缴 税 款 手 续,按 规 定 取 得 的 扣 缴 手 续 费。”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发 布 个 人 所 得 税 扣 缴 申 报 管 理 办 法(试 行)的 公 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36、 告 2 0 1 8 年 第 6 1 号)规 定,扣 缴义 务 人 领 取 的 扣 缴 手 续 费 可 用 于 提 升 办 税 能 力、奖 励 办 税 人 员。(4)三代手续费办理路径?(a)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库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如符合个人所 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申请条件,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办理。(注: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是在电子税务局中操作申请。)(b)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外,其他 “三代”税款手续费返还可从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路径点击进入该功能。

37、“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操作指南可在大连税务微信公众号 2022.01.19发布内容中查看。2、费用减除数6万元(1)政策依据: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解读:上 一 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 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 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 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 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 免税收入)不超

38、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2)个税系统操作:扣缴端2月份填写工资表时,如果1月进行添加了减除费用确认的人员名单,系统会提示进行核 对,核对后会更新为局端的名单信息。如果确认某些人员符合条件,但是更新后没有,需要去税务局进行办理添加符合条 件的人员信息。没有在税务局添加人员,只是自己在减除费用确认界面添加,在报送时会提示XX人员不符合条件。(回来需要进入 个税申报系统 减除费用确认的界面更新一 下或里面添加一 下)3、公司年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 2

39、018 164号)的规 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 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5 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 年 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 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第 一条规定,财政部财税 2018 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4、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怎么办理年度汇算?您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具体来说,如果您仅有一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您有多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其中任意一笔单独计税,其他并入综合所得

41、合并 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 “工资薪金”项下的 “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您留意。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如下图所示:5、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 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

42、工资收入合并,统 一按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6、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答:单位统一 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凭保单凭证上打印的税优识别码填写个税申报表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 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注:商业健康保险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 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 “一 人 一 单 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 印的数字识别码。答: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

43、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 利息扣除。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 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7、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 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8、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

44、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 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政策吗?答: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注: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 款利息扣除。9、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答:住房租

45、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10、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答: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租金,可以扣除。11、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 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12、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46、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2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第五条第二项050127103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62号 第二条0501160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汇算清缴可以减征的 个人所得税,按照汇缴地规定标准执行;汇 缴地与预缴地不一致的,按照综合所得预扣 预缴可享受减免税额合计与根据汇缴地标准 计算的减免税额 “孰高”原则确定。第五条第一项05012710 2020 20212()POS 对于纳税人发起的 “被任职-曾经任职”的异议申诉,直接通过扣缴客户端首页的“待处理事项”或右上角 “消息中心”中打开风险提示,核实申诉人情况。如果确认仍在职的,申诉失败,扣缴义务

47、人要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如 果已离职,申诉属实,则将人员状态修改为 “非正常”,填入离职日期,保存并报送。对于纳税人发起的 “从未任职”、“被收入”的异议申诉,主管税务机关将进行调查核实,扣缴义务人应积极配合,确认纳税人任职状态和收入情况。对于申诉属实的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 正操作指引(V1.0版)予以更正。未任职 曾任职 被收入1、非批量方式删除: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 【更正申报】,将 【申报状态】修改为 “待申报”;2.更正完成后,点击 【人员信息采集】,选择申诉人员:(1)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在 【人员信息】明细页面

48、,填写实际离职日期,并将人 员状态修改为 “非正常”;(2)确认为非本单位人员的,在 【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 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 “非正常”。1.扣缴单位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扣缴申报的收入、扣除或者税款等信息存在错误,需要对已申报成功的数据进行修改更正。更正申报可通过扣缴客户端和办税服务厅两个渠道办理。2.更正申报涉及新增人员明细数据的,或往期在大厅申报或在大厅更正的,扣缴客户端无法再次对该期申报数据进行更正,需至办税服务厅办理。3.存在异常申报情况的,删除涉及人员的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开始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删起。4.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申报时,每次更正

49、,都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表,供扣缴单位留存备用。5.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时,不得修改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金额。应重新对已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确认和修改。软件系统根据信息表中的填报信息自动计算本年度各专项附加扣除可享受金额,进行预填报。6.更正申报往期月份属期的,需要将后面的月份属期一同逐月更正7.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的,税款和滞纳金可通过客户端缴纳;涉及退税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进入扣缴客户端,选择需要更正的 “”。:点击 进入申报填写界面,点击 查看申报结果。:点击 ,可启动更正申报功能。系统提供选择需要更正的人员明细记录,双击进入修改界面需要修改

50、的人员信息较多,可通过导入申报表进行更正。导入申报表时,可导入全部人员明细,也可以只导入需要修改的人员明细。同时,系统提供 【导出】功能,可导出原申报表明细,扣缴单位可在导出明细基础上进行修改。完成申报表更正后,进入 “税款计算”界面点击 【重新计算】计算更正申报后应补退税额。如果后期月份的数据不存在错误,则按上述步骤进入更正申报界面,只需进入税款计算中,点击【重新计算】,重算当月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完成税款重新计算和附表填写后,进入发送申报表界面,点击 ,报送更正后的申报明细。在报送申报表之前,如果发现申报数据填写有误,可点击 ,退出更正申报。日后若发现更正错误,可借助更正前自动导出留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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