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井工开采)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依法办矿依法办矿依法办矿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
2、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设计单位应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监理单位、矿山企业审核后实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设,是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是否有防治水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出现变化,有没有进行方案变更,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是否编制探水设计。是否建立矿井地
3、下水动态观测网。是否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水害防治的资金、工程、设备仪器是否落实到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有无采矿行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商局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施工
4、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矿山企业、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
5、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 责任落实情况建立纵向到
6、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17项制度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如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备(提升机、排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操作规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提升机操作工、通风工、排水工、爆破工等)应经过专门安全培训
8、,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矿级、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日常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四新”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10、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他情况。
11、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如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备(提升机、排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操作规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基本图纸基本图纸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或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井下通讯系
12、统图,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避灾路线图等图纸,各种图纸需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并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更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隐患排查与处理隐患排查与处理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整改方案、排查台账。台账应包含检查人员、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检查时间、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复查结果等内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
13、山,是否有防治水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出现变化,有没有进行方案变更,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查表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
14、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外包工程管理外包工程管理 外包工程管理承包单位应具有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矿山企业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与监理合同,不得与承包单位施工队或项目部签订。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
15、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62号令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提取金属地下矿山按每吨矿石10元、非金属地下矿山按每吨矿石4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基建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为标准计提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使用 安全费用使用(1)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
16、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2.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
17、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基建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
18、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劳动保护1.矿
19、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矿山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事项。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局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
20、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评审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备案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
21、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22、。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质监局其他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矿领导带班下井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领导,必须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矿山企业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
23、部门备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明确每个工作班次带班下井的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等内容。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应当在本单位网站和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应当在矿山企业公示栏公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矿山企业领导应当认真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矿山企业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
24、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以存档备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现场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特种设备通用要求登记及检验标志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要求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
25、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矿井环境矿井环
26、境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O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Om。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质监局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
27、翼超过1000m的,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井下存在跑矿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均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通达井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
28、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人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井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应设绕道,人员不得通过提升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斜井、平巷掘进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井口应设与卷扬机联动的阻车器;2)井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应分别设保险杠,并有专人(信号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3)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躲避硐;4)井下
29、设电话和声光兼备的提升信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天井、溜井掘进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1)架设的工作台,应牢固可靠;2)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m;3)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和溜碴间等设施,梯子间和溜碴间用隔板隔开;上部有护棚的梯子可视作梯子间;4)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宜不开或少开其他工程;需要增开其他工程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措施;5)天井掘进到距上部巷道约7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并在上部巷道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6)溜碴间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下的矿岩量,不应放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矿井环境矿井环境
30、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O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Om。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用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1)吊罐提升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超过钢丝总数的5,磨损不超过原直径的10;2)吊罐应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操纵装置;3)信号通讯、电源控制线路,不应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4)升降吊罐时,应认真处理卡帮和浮石;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应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立即切断吊罐稳车电源,绑紧制动装置;5)不应从吊罐上往下投掷工具或材料;6)天井中心孔偏斜率应不大于O
31、.5;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钢轨断开;8)检修吊罐应在安全地点进行;9)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应加强上部巷道的通风和警戒。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井巷支护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应进行支护。在松软或流砂岩层中掘进,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砌碹井巷砌碹支模,应遵守下列规定:1)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应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2)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3)跨度大于4m的巷道架设碹胎,金属碹胎各节点应用螺栓连结,木碹胎的各节点应牢固可靠;4)碹胎的强度,应具有
32、不小于3倍支撑重量的安全系数;5)碹胎的下弦,不应支撑工作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井口位置井口位置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斜坡道安全斜坡道安全斜坡道路面应符合要求,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米,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米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有坠落危险的边缘,应设置防护墙(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采空区及废弃巷道封闭采空区及废弃巷道封闭采空区和废弃的巷道应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
33、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炸作业场所专职爆破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并设置爆破警戒范围。爆破安全规程斜井1、提升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部车场,应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内及其下部车场应设躲避硐室。2、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效宽度,不小于1.Om;2)有效净高,不小于1.9m;3)斜井坡度为1015时,设人行踏步;1535时,设踏步及扶手;大于35时,设梯子;4)有轨运输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坚固的隔离设施;未设隔离设施的,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天井、溜井掘进竖井提升装置过卷
34、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每天由专职人员对提升系统检查一次,每月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提升钢丝绳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规程要求: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有腐蚀性气体的矿山,每隔三个月检验一次;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检验的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3.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检验一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提升钢丝绳,应每日进行检查,每周进行
35、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带式输送机1.装料和卸料点应设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带有声光报警信号并与输送机连锁。2.带式输送机应设有防胶带撕裂、断带、跑偏等保护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胶带清扫以及防止过速、过载、打滑、大块冲击等保护装置,线路上应有信号、电气联锁和停车装置,上行的带式输送机应设防逆转装置。3.倾斜巷道中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输送机的一侧应平行敷设一条检修道,需要利用检修道作辅助提升时,带式运输机最突出部分与提升容器的间距应不小于300mm,且辅助提升速度不应超过1.5m/s。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水平运输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
36、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专用人车应有金属顶棚,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做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2.运输设备型号、数量、轨型、运输巷道断面、坡度、拐弯半径符合设计要求。3.无轨运输设备每台应配备灭火装置。4.无轨运输设备的内燃设备,应使用低污染的柴油发动机,每台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l、GBZ2的有关规定。斜坡道运输1.斜坡道的位置、断面及其支护形式、支护厚度、结构及加固方案、装备等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2.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行人的无轨运输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
37、1.9m,有效宽度不小于1.2m。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15m,在直线段不超过30m。躲避硐室的高度不小于1.9m,深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0m。躲避硐室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干净、无障碍物。3.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主要斜坡道应有良好的混凝土、沥青或级配均匀的碎石路面。4.运输设备每台应配备灭火装置。地表公路运输1.道路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有警示标志。2.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3.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4.卸矿平台
38、(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的调车宽度应符合要求。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空气压缩系统1.对人有危险的所有外露运动件应设防护装置。2.为了便于手动关停电动机,应在易于操纵的地方设置一个按钮,用于切断电动机的电源。3.压力表应安装在储气罐上。设备要求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7号十条规定采矿工艺地下采矿地下开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井巷支护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和采矿,应及时进行支护,支护方法、支护材料、支护间距、
39、空顶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采空区处理采用留矿法、空场法采矿的矿山,应采取充填、隔离或强制崩落围岩的措施,及时处理采空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矿柱留设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矿柱不得擅自回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充填系统充填站、充填料及制备工艺、充填工艺及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采矿设备采矿设备的型号、数量及防护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井下爆破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溜破系统溜破系统通风除尘措施及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井巷工程 井筒、井底车场、硐室、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井的
40、断面及其支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排水系统防治水机构水害严重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主要泵房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排水设备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探放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防水检查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通风系统主要通风井巷主要进、回风井筒和平硐的数量、功能、位置分布、支护以及通过的风量
41、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和人员通行通道。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井口预热与保温1.进风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低于2时,应有暖风设施。不应采用明火直接加热进入矿井的空气。2.在严寒地区,主要井口(所有提升井和作为安全出口的风井)应有保温措施,防止井口及井筒结冰。主扇通风系统1.主要通风机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矿井反风试验报告。2.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
42、、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多级机站通风系统1.多级机站通风系统及风机型号、数量及地面控制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的要求。2.主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竣工验收时应提交反风试验报告。3.主要机站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局部通风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防排水系统供水、消防安全供水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管道规格应考虑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需要。生产供水管
43、兼作消防水管时,应每隔50-100m设支管和供水接头。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生产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时,应每隔50m100m设支管和供水接头。3、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的回风道,其储油量应不超过3昼夜的需用量。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消防设备器材配备1、明显位置设有应急疏散图,疏散通道和区域应符合应急响应的需要。2、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3、通道楼梯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4、变配电室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5、中控室的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6、灭火器材应定位存放,并在检验周
44、期内使用;7、灭火器材存放点设有编号、责任人;8、重点防火区域消防设施应齐全;9、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10、厂区消防栓保护范围内的水枪、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消防法第16、17、2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安厅、省消防总队供配电安全供配电系统矿山企业供电电源和电源线路应符合以下规定:有一级负荷的矿山企业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中断供电,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且电源容量应至少保证矿山企业全部一级负荷电力需求,并宜满足大型矿山企业二级负荷电力需求。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
45、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电源电缆应为阻燃电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423-2006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采用IT系统,配电系统电源端的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423-2006配电室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
46、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住建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用具管理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
47、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2)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3)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4)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5)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6)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电气设备保护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地面建(构)筑物防雷应符合以
48、下规定: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配)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矿山电力设计规范国标50070-2009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423-2006排土场排土场场址1.排土场场址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2.排土场软弱土层处理和底部排渗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排土工艺1.排土场堆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2.暂不利用的低品位矿石、建筑材
49、料应单独堆放。3.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供配电安全排土场防洪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排土场内平台设置2%5%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安全管理与监测1.排土场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高台阶排土场应设有
50、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3.排土场监测监控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4.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从业人员操作行为从业人员行为 从业人员行为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依据GB16423-2006的要求和矿山实际建设完善监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