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生产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工商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局商标
2、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专卖法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
3、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
4、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
5、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转岗、复工教育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四新”教育“四新”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
7、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
8、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
9、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他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事故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
10、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使用安全费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省安全生产条例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省安全生产条例基础管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
11、、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局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
12、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评审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备案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
13、物资应急救援物资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验不 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质监局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机构、人员设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
14、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局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4、从
15、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申报1、及时如实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2、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及时变更申报。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防护设施验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防护设施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
16、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
17、,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验不 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质监局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基本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6)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
18、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12)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1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适当岗位津贴档案。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
19、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说明书设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有中文说明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化学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其他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现场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理特种设备通用要求登记及
20、检验标志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人员配备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1)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2)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3)蒸发量小于或等于
21、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水处理不少于1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70%以上。有机热载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设备要求1、安全阀应结构完整,灵敏,可靠,校验后的安全阀应当加锁或铅封;2、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校验后的压力表应铅封完好,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3、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管式水位表应当
22、有防护装置。水位表应当有防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4、在蒸汽锅炉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出口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7MW的热水锅炉出口应当装设可记录式的温度测量仪表;5、蒸汽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的锅炉,还应当装设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6、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6t/h的锅炉,应当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7、安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每台锅炉应当配备超压(温)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水处理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
23、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特种设备现场管理质监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要求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形、裂纹和
24、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设备设施及工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在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设备上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包括:门口、危险路段应设有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交道口,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路段标线或者安全防护设施。重大危险源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专用机械解包挑选设备1.
25、输送设备在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2.现场通风和除尘装置良好,有机械排风装置,作业时应保持通风,并完好有效;现场设置除尘器吸尘口,作业时应保持开启状态。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润叶加工设备1.真空回潮机隧道式设备上盖门联锁装置完好,金属感应块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滚筒式设备检修门联锁装置完好,检修门插片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2.现场应有进入筒体危险、防止烫伤等警示标志。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打叶风分设备1.设备开关有声音提示,并设置故障报警灯;2.设备防护门安全联锁
26、装置完好,插片或联锁开关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2.设备观察窗完好,透明度清晰.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打叶复烤机1.设备防护门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插片或联锁开关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2.蒸汽管道隔热层、阀门等完好,无泄漏;设备密封完好,无蒸汽泄漏;3.设备观察窗完好,透明度清晰;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通用机械金属切削机床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
27、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冲、剪、压机械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2.制动器工作可靠;3.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5.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8.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9.刚性离合器的转键、键柄和直键无裂纹1;0.操纵器的杆件、销钉或弹簧无裂纹、折断。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冷冲压安
28、全规程砂轮机1.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3.砂轮无裂纹无破损;4.托架安装牢固可调;5.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6.PE连接可靠。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砂轮机应配有支承加工件的托架。工件托架应坚固和易于调节,当砂轮磨损时,工件托架应能调整、并使工件托架和砂轮圆周表面的最大间隙仍可保持在2mm以内。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场所环境烟叶堆放烟叶堆放1、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最大储量2万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2、堆场与堆场之间40m,堆垛与堆垛之间1.5m,五垛为
29、一组,组与组之间15m;3、烟叶堆放有防自燃措施;4、每垛有温度监测点,设定温度控制上限,每周至少监测一次并保存记录;温度超过上限应采取翻包等措施。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通用)考评检查标准仓库管理和作业仓库管理和作业1、库房外设置物品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标识牌;2、仓库通道宽度符合标准,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占道率小于5;3、仓库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凡有易燃物的地方应采取防爆措施;4、物品应分类储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和区域不超限;物品存放平稳,便于移动,不超高垛放;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通用)
30、考评检查标准工业梯台直梯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2、梯段高度超过7米时应设护笼,护笼、护笼条尺寸符合标准规定;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应大于1050毫米;3、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斜梯1、梯宽、扶手立柱高度、间距尺寸均符合标准规定;2、踏步高、宽适当,除扶手外,必须设一根横杆;3、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防护栏杆、平台1、扶手高度、立柱间距、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净空高度等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2、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大于规定值(或实际使用负荷);3
31、、台面板周围的踢脚挡板高度不小于100毫米;4、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宿舍管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操作行为从业人员行为从业人员行为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活动
32、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安全生产法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现场管理场所环境仓库管理和作业仓库管理和作业1、库房外设置物品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标识牌;2、仓库通道宽度符合标准,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占道率小于5;3、仓库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凡有易燃物的地方应采取防爆措施;4、物品应分类
33、储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和区域不超限;物品存放平稳,便于移动,不超高垛放;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通用)考评检查标准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消防设备器材配备1、明显位置设有应急疏散图,疏散通道和区域应符合应急响应的需要。2、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3、通道楼梯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4、变配电室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5、中控室的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6、灭火器材应定位存放,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7、灭火器材存放点设有编号、责任人;8、重点防火区域消防设施应齐全;9、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10、厂区消防栓保护范围
34、内的水枪、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用电安全配电室出口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住建门窗的要求 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挡板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用具管理安全用具管理各种安全
35、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
36、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2)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3)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4)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5)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6)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插座插座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
37、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职业卫生现场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危害公布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新工艺设备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设备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不得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设施1、粉尘、有毒等作业场所设置通风、排毒、除尘、屏蔽等防护设施;2、作业场所
38、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3、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4、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警示标示化学品产品包装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用具管
39、理安全用具管理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2、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包括矽尘、石
40、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安排从业人员安排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布局生产布局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现场管
41、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有限空间现场安全先检测,后作业先检测,后作业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准确测定作业场空气中的氧含量,并记录下列各项:1)测定日期;2)测定时间;3)测定地点;4)测定方法和仪器;5)测定时的现场条件;6)测定次数;7)测定结果;8)测定人员和记录人员;在准确测定氧含量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危害评估危害评估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通风通风作业过程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警示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