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条例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篇1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2、。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篇2一、防火巡查、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只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现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需现场即时责令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单。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参加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
3、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6、动火作业是否增设防火及灭火设施;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要
4、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篇3一、工地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驻工地单位、工人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工地消防安全。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三、工地内的单位应认真按照福州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组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