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张最全最易懂安全距离图(附依据)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距离是安全最有效的保障。我先后画了36张安全距离图,发布以后,不知为什么只有其中20张在安全人的朋友圈广为流传。为了全景展示,我把这36张距离图重新汇总在一起,并把依据都带上,再发布一次,让大家一次看全,看明白。1、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2、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
3、间距不应大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4、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8.7.2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10.2.85、甲类仓库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5.16、消防器材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
5、,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 50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 08M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一2005)5.1.3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7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7.6.2.37、高坠半径主要依据: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规定 R根据hi规定如下:a)当2mhb5m时,R为3
6、m;b)当5mhb15m时,R为4m;c)当15mhb30m时,R为5m;d)hb30m时,R为6m.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8、工厂车间布置主要依据:机床与划线或检验平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 1300 mm 平板与墙壁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0 mm。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5.3车间横向主要通道根据需要设置 其宽度不应小于2000 mm。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3机床之间的次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1000 mm。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4主要通道两边堆码的物品高度不应超过1200 m
7、m 且高与底面宽度之比不应大于 3, 堆垛间距不应小于500 mm。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6机床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机床至墙壁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7741-1995)4.5.29、一级石油库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甲B、乙类液体:地上罐组;甲B,乙类覆土立式油罐;无油气回收设施的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一级库):距离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物100米,距离工矿企业60米,距离国家铁路线60米,距离工业企业铁路线35米,距离道路25米。10、石油库外墙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 5m的实体围墙。石油库设计规范(G
8、B50074-2014)5.3.3油库的围墙与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0m。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4.0.12石油库用的库外埋地电缆与石油库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4.0.1311、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一)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 7.5 储存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 的要求核定,且最低不应小于300m。 8.4 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储存库墙脚的距离不宜小于5m,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m,墙顶应有防攀越的措施。8.6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
9、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20m,上述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12m。 8.6 值班室距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4 要求,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20m。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12、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二)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9.1.4 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m,高度不宜小于2.0m。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
10、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16.2.3 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16.2.4 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16.4.5 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m。13、临时架空线距离主要依据: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
11、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第二十条第1项1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20、15、10和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3.615、甲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25、20、15和10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2、2014)4.2.916、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917、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6V10)18、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10V20)19、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3V6)20、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1V3)7图-10图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4.5的规定。2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
13、房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322、甲乙类液体储罐间距:主要依据: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32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甲乙拱顶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5米和20米
14、;甲乙浮顶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2米和15米;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0米和12米。泵房和装卸鹤管与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724、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5.325、高层建筑疏散:主要依据:高层医疗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3米,单排布房的
15、走道宽1.4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5米,疏散楼梯宽1.3米。其它高层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2米,单排布房的走道宽1.3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4米,疏散楼梯宽1.2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26、车间安全通道宽度:主要依据:通行汽车,宽度3 m;通行电瓶车,宽度18 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宽度15 m;一般人行通道,宽度1 m。未查到相关标准,但在注安考试教材中有明确说明。27、厂内道路宽度:主要依据: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主干道,宽度不宜小于4.5米;2、次干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3、支道,3.0米4.5米。
16、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3条专供电瓶车行驶的道路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0米;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米;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0条专供内燃叉车行驶的道路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A、3t叉车: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米;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0米;B、5t叉车: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米;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0米;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0条沿主干道设置的人行道宽度,可采用1.5m;其它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
17、,宜按0.5m的倍数递增。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1条第二款28、焊接作业距离:主要依据: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 m 以上。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3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 m 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4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4条29、钢平台距离要求:主要依据:防护栏杆各构件的布置应
18、确保中间栏杆与上下构件之间的空隙间距不大于50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1.2当距基准面高度大于2米小于20米的平台、通道、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2.2中间栏杆与上下方构件的空隙间距不应大于50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4.2防护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立柱间距不应大于100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
19、3-2009)5.5.1平台地面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0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6.2.1斜梯内侧净宽度应不小于450MM,不宜大于110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体(GB4053.2-2009)5.2.2踢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以上高度不小于100MM,其底部距地面不小于10MM。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6.130、易燃易爆商品储存条件:主要依据:各种商品不应直接落地储存,一般应垫15CM以上。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
20、914-2013)6.1.2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出入库方便,无货架的垛高不应超过3米。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6.1.3堆垛间距:主通道大于或等于180CM,支通道大于或等于80CM,墙距大于或等于30CM,柱距大于或等于10CM,垛距大于或等于10CM,顶大于或等于50CM。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6.231、电线管线距离主要依据: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时,敷设在蒸汽管下方时,不宜小于 0.5m;在上方时,不宜小于1.0m;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2.1132、电线管线距离主要
21、依据: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时,敷设在热水管下方时,不宜小于 0.2m;在上方时,不宜小于 0.3m;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2.1133、电线敷设高度主要依据:护套导线距离地面最小距离,水平敷设:室内2.5米;垂直敷设:室内1.8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2.1屋内相同的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除敷设在托盘、梯架和槽盒内外,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6.934、配电箱距离主要依据:进人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
22、mm-80m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12.2.4挂墙式配电箱的箱前操作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m.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2.535、电灯和风扇距离主要依据: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应小于2. 5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1.6除采用安全电压以外,当设计无要求时,敞开式灯具的灯头对地面距离应大于2. 5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18.1.636、开关插座距离主要依据: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宜为0. 15m-0. 20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2.3同型号并列安装高度宜一致,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2.3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器附件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于1. 5m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