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培训模板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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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会计是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1、会计法律制度的定义 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2、调整对象:会计关系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会计的定义,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通过对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

2、做出预测,参与决策。4、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和监督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一)会计法律 1、定义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调整对象:所有的会计关系所有的会计关系(3)会计法律包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法 2、制定、修订时间 第一部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于1985年年5月月1日日施行施行 修订:19

3、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99年10 月31日第九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十二次会议,于2000年7月1日实行。3、会计法的立法宗旨 会计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4、适用范围(1)对人的效力:会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除个体工商户)(2)空间效力:中国境内(3)时间效力:于2000年7月1日施行 5、

4、性质:它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14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1、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他监管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银行监管、保险监管、证券监管部门,对特定单位进行监管。15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会计法授权国务院财政

5、部门根据管理会计工作的需要,按照会计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但并不排除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联合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制度,如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62、特殊要求的行业对会计核算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备案。17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担任单位

6、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三年以上经历。3、各单位不得任用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18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5、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办

7、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记账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记账合同合同。6、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19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二是按照

8、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0具体为公司的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国有企业的为厂长,国家机关为最高官员,个人独资为投资人,合伙企业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业的合伙人。21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总经理4、并不代表会计的责任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其他会计人员和会计相关人员不仅要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同样也要对法律负责。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6、会计机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抵制一些非法干扰。7、有关的人

9、员应配合支持。22第三节会计核算一、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1、财务报告的目标:向财务报告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2、会计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3、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个)可靠性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实质重于形式式、重要性、谨慎性谨慎性、及时性23三、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一)依法建账1、依法建账所说的“法”,既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公司公司法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作用:是会计工作

10、得以开展的基础环节。243、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2)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4)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建账管理。25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2、劳务:40000元 生产:60000元 批发、零售:80000元26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1、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劳务:1500040000生产:3000060000销售:4000080

11、000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27(二)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2、并非所有的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3、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4、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8(三)会计核算的过程及其结果的基本要求包括会计资料、会计核算的的过程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29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地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要素齐全)30(2)不真实、不完整的会计资料原因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伪造会计凭证

13、、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这种会计资料所记录和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严重相违背,是一种虚假的会计资料,即无中生有,31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非法手段更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32(3)会计资料的真实

14、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会计工作的生命。(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2、会计核算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记录、报告33(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34(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

15、一种外国文字。1、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中文是法定的官方语言文字,有广泛的适应性,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2、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35民族自治地方,单位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经济组织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不能理解为可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36(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使用电子

16、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同时建立健全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制度、会计软硬件管理等制度。3、电子计算机会计核算应当与手工会计核算同时运行3个月以上(一般不超过6个月)4、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政府会计核算中心必须建立灾难数据备份系统。37四、会计核算的内容(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单位其他部门使用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单位其他部门使用的备用金等、保证金的备用金等、保证金。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

17、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单位财产物资的简称,是反映一个单位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38(三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39

18、v(四)资本、基金的增减v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本钱。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如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v(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v收人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v支出是财政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履行其法定职能、发挥其特定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支出和损失。v40v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它

19、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v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是对象化的费用。41v(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v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v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v(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v 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六项经济业务事项外,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事项。42v五、会计年度与记账本位币v (一)会计年度v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v我国的会计年度

20、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以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的计划、统计和财政管理。43v(二)记账本位币v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v1、为什么选择货币作为会计记账单位v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因此,会计核算选择了货币作为会计核算的计量单位,用货币形式来反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会计核算以货币计量,使会计核算的对象表现为货币运动,从而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

21、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442、会计核算原则上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事项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核算反映。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这是对记账本位币作出的适应性规定。在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时,必须遵守“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而且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4、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单位,在编制财

22、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阅读和使用,也便于税务、工商部门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计算应缴税款和进行工商年检。45六、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按其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一)原始凭证1、定义2、分类(1)按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2)按填制方法不同分为;一次性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3)按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原始凭证、专用原始凭证(4)按经济业务类别分

23、:款项收付业务凭证、出入库业务凭证、成本费用凭证、购销业务凭证、哭顶资产业务凭证、转帐业务凭证463、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实物的原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

24、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等。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等。47(3)大小写金额相符合(4)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5)发生销货退回的(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7)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但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还应该将原始凭证及时送交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483、原始凭证的审核(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

25、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49所谓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表述的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是相符的,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责任和有权不予受理。505152535455(6)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由保存原始凭保存原始凭证单位证单位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核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7)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

26、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8)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56(二)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利保管,特别是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等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574、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 从外单位取得

27、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58七、登记会计账簿(一)会计账簿的种类1、按照会计账簿的用途分类(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以全面、系统、总括地反映全部资金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的帐簿,用以反映不同种类的资金在变化中所造成的相互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2)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

28、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详细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的明细核算资料。(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是对各项经济业务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4)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指将日记帐簿中和分类帐簿中未能反映和记录的事项进行补充登记的帐簿。592、按照会计账簿的形式分类(1)订本式帐簿也称订本帐,是指在未启用之前,就已将一定数量的帐页按顺序编号,并固定装订成册的帐簿。(2)活页式帐簿也称活页帐,是将一定数量的帐页在使用前按一定的顺序装订在帐夹内,是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取放部分帐页的帐簿。(3)

29、卡片式帐簿也称卡片帐,是由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格式的硬卡片组成、按一定顺序号码排列、存放在卡片箱或卡片夹中、可以随时支取的一种帐簿。6061(4)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5)及时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各单位的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次。(6)定期结账。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5、禁止账外设账。62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定义按时间分类(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以下内容构成:1、会计报表会计

30、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种附表。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二是对那些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3、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单位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书面文字报告,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企业编制财务

31、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3、企业应当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4、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5、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2、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6、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7、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8、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9、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1、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2、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33、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企业负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4、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5、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

34、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事项:(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5)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及其原因)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及其原因的说明;的说明;(6)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6、企业应依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

35、编制基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告。7、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8、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9、如果发现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会计报告外,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重新编制。九、财产清查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

36、十、会计档案管理(一)法律依据(二)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697071727374756、稽核制度与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即稽查、复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内部牵制制度: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凡是涉及款项

37、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7、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出纳人员有些账目可登的。如固定资产明细账。768、内部会计控制(1)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2)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9个)个)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3)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8个)个)(1)不相容职务的分离。(2)

38、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风险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779、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纠正违法会计事项拒绝办理违法会计事项。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监督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

39、处理。明原因,作出处理。78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国家监督)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行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这里所说的财政部门,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审计

40、、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面向各单位的监督。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有自己特定的范围和权限,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的。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的。85二、代理记账1、定义,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人办理会计业务。2、除会计师事务所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当依

41、法经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同时应当依法同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办理工商登记。86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程序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财政部门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有关材料。(2)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4)申

42、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办理工商登记。873、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4、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1)三名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885、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依法会计核算,但不包括填制依法会计核算,但不包括填制原始

43、凭证或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或取得原始凭证);(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896、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

44、完整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更正、补充。907、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责)(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保密密义务;(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解释。918、代、代理记账

45、机构应当于4月月30日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资料: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9、代理记账的监督检查(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2)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两个月两个月的期限内整改;否则撤回代理记账资格)10、代理记账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人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2)代理

46、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92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凡是设置了会凡是设置了会计机构的单位,都配备了会计机构负责人。如果没计机构的单位,都配备了会计机构负责人。如果没有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该设置会计人员,在会计人有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该设置会计人员,在会计人员当中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员当中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

47、构负责人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93四、总会计师1、定义:是行政职务,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也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主管人员,也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2、设置范围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大、中型企业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亦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3、

48、总会计师的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944、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3)取得会计师会计师任职资格,主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

49、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5、总会计师的任免程序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95五、会计从业资格1、定义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法定资质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门槛。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96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下列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

50、、出纳3、稽核;4、资本、资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102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1)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上岗注册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日内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3)离岗备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六个月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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