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
2、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
3、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第十条公司物资
4、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
5、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
6、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
7、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度2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
8、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9、,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
10、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
11、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
12、门的职责(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
13、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二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
14、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第四条点检定义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
15、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
16、报电修车间处理。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
17、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周一,天车系统周二,转炉系统周三,连铸系统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周五,上料系统周六,地面设备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
18、机等。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电气设备设施工具安全运行管理制度41.目的作用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职责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
19、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
20、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3.6
21、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
22、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
23、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6.绝缘油的管理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6.3 不同牌号的绝
24、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7.主要
25、电气设备检修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8.双票制度管理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
26、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