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 生产部门煤场、灰渣场管理制度第4页 共4页1.目的为规范煤场、灰渣场的管理,保证煤场及煤炭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部门煤场、灰渣场的管理工作。3.职责3.1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煤场、灰渣场的监督管理工作。3.2各生产部门铲车班负责配煤;煤、灰渣的装卸码垛及场地整理;煤、灰渣场喷淋等日常管理工作。4.管理要求4.1 进煤管理4.1.1 车辆进入煤场,须服从煤管员安排,严禁乱停、乱卸及乱行。对不服从管理或滋事闹事的人员和车辆由煤管员汇报生产部门,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4.1.2 损坏煤场设施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修复
2、,无法修复、拒不修复或请生产部代为修复的由生产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开具罚款单或赔偿款单,款项交予财务部门后方可放行。4.1.3 进煤过程需要在煤场取样时执行煤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4.1.4 煤管员根据煤场标示划分区域,不同煤种要合理、有序存放,严禁混存。4.1.5 进煤车辆卸车后须由煤管员确认箱体内无遗漏后方可离开煤场。4.1.6 每批次进煤的煤量、煤种、发热量和存放位置等由煤管员详细记录在进、存煤统计表中。4.2 煤场的日常管理4.2.1 煤管员应每天对煤场进行安全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煤场全面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4.2.2 煤管员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对煤场
3、及煤场周边环境的整理、保洁工作以及煤场防汛沟、防汛通道的整理工作,并做好记录。4.2.3 干燥多风季节,要视情况,及时对煤垛进行喷淋,保持一定的湿度,降低风耗和污染。4.2.4 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存放,当长期存放时,应每天进行测温并做好记录,对高挥发分的煤,应由煤管员制定防止自燃的措施经生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4.2.5 煤场有大块矸石及杂质时,煤管员应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杜绝外来杂物混入煤场,保持煤场清洁。4.3 燃煤配比管理4.3.1 储存的燃煤原则上要先存先用,烧旧存新。同时还需综合考虑易自燃的煤种、热量损失快的煤种优先燃用,并按锅炉对煤质的设计要求进行合理掺配。4.3.2 煤管员应经常与
4、锅炉专工及锅炉运行人员沟通,根据生产部的要求合理调整煤炭配比,充分满足锅炉燃烧需要。4.3.3铲车班须严格执行生产部的煤炭配比要求,煤管员和铲车班班长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4.3.4 铲车班每天完成煤炭配比工作后须向煤管员报告工作情况,由煤管员将煤炭消耗情况做好登记。4.3.5 为保证雨季燃煤合适、充足,煤管员应合理调度煤炭配比工作,保持干煤棚煤炭充足。4.4 煤炭外运管理4.4.1 煤种外运须办理外运手续,拉运单位提交申请经生产部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铲车班组织装车,煤管员负责监督。4.4.2 外运煤炭区域划分须标示清楚,铲车司机不得跨区域装车。4.4.3 煤种外运装车时,必须有
5、煤管员在场。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铲车司机严禁装车。4.5 煤炭的盘点4.5.1 煤管员每月结合运行耗煤量、铲车配煤比例及各煤种进煤量对煤场煤炭进行核算、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发现库存不合适等情况应及时报告。4.5.2 煤管员应组织做好每年盘点前的准备工作。4.5.3 煤炭盘点执行煤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4.6 灰渣场的管理4.6.1 煤管员每天巡视检查灰渣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生产部门负责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自行组织解决。4.6.2 煤管员负责维护正常装卸秩序,由铲车班负责渣场装车并做好记录。4.6.3 铲车班定期对灰渣场进行码垛、整理,保持工作现场整洁,灰渣堆排列有序,便于装卸。4.6.4 煤管员对灰渣场进行规划,热渣、冷渣分区域堆放。由煤管员设置热渣区、冷渣区和热渣警示标示并监督管理。4.6.5 铲车班定期维护灰渣运输通道,保持道路畅通。4.6.6 铲车班定期对灰渣场采取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件。4.6.7 铲车班装卸灰、渣过程做好控制扬尘的措施,减少扬尘。4.7如热源厂无铲车等人员配置,协调其他生产部门并参照本制度执行。5.相关文件5.1煤炭管理制度 JMRD/QP-376.相关记录6.1进存煤统计表 JMRD/R-QP-74-016.2煤场检查记录本6.3煤炭消耗登记本6.4配煤登记本6.5渣场装车记录6.6盘点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状态:0版本: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