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食堂承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一)承包经营的食堂为师范学院学院学生食堂。(二)根据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第二章,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员工健康证等。2、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经验或承包经营过高校食堂的饮食公司。3、至少须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1人、中级厨师2人、初级厨师 5人、中级点心师1人、初级点心师3人、营养师1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并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1:5070)配备员工人数
2、。4、食堂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5、食堂餐饮企业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6、投标单位须具备从事餐饮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餐饮企业方可报名。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单位限期退出。8、自2011年以
3、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安全问题。9、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10、同意接受师范学院食堂管理细则约束。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文件要求7套(正本1套,副本6套),并附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须密封、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超过时间送达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五)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人有关联系人联系。联 系 人:成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7682523322、2525791(六)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有关答辩。(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财务处交纳
4、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中标的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没有参加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八)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财务处缴交风险保证金,按粤教后【2007】15号“关于印发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的通知”附表1执行,即: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和风险保证
5、金表食堂经营规模5000人以上3001至5000人1001至3000人1000人以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未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的要交纳的风险抵押金5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在81-10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5万元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在61-8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30万元24万元18万元18万元办理餐餐饮场所责任险在50-6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35万元28万元21万元21万元签订合同时提供办理餐餐饮场所责任险的相关依据,在履行合同期满后五工作日内凭风险保证金收据办理风险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6、(无息)。(十)标书售价100元,中标单位必须交纳招标活动费3000元。二、场地情况及承包有关要求(一)场地情况:B区学生食堂为两层框架结构,总面积大约1400 平方米,一楼主要经营普通饭菜,二楼主要经营开设教工餐厅、接待工作餐厅和宴会包间的餐饮服务,两层就餐人数大约3000人。(二)承包有关要求:1、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师范学院食堂管理细则。2、B区食堂并延伸至其二楼全部面积约1400平方米,归并为一家经营。要求经营人对食堂二楼全面装修并购置经营所需厨具、餐具、家具等物品。在保持一层现有经营模式(学生食堂)的同时,二层开设教工餐厅、接待工作
7、餐厅和宴会包间的餐饮服务。3、招标人提供6+3年经营期(第6年上半年双方对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经营人愿意且招标人认可后,由经营人对场地设备进行维修后,继续经营3年)。经营期间,招标人按首层学生食堂每月营业额的3%收取设备折旧费,经营者于每月28日到招标人财务处上缴。二层经营者根据招标人教工信息卡的消费情况,向就餐教工提供优惠,优惠比例不少于消费金额的3%(含3%,经营者提出优惠承诺及具体优惠百分比)。4、经营者负责对食堂二层的装修和设备、用品配置,并延伸负责为适应二层营业所需的配套装修(周边环境整治和一层楼梯口隔屏布置等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装修设计、预算由经营者
8、自行负责,但必须经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施工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经营者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可认可的投入装修费的依据(经社会审核部门审核)。开业前由经营人将工程量清单和配备物品购置清单一式二份送招标人资产管理处,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确认的金额,为经营者实际的投资金额。如果招标人审计确认的投资金额不足120万元,则按:120万元招标人审计确认金额投资不足金额,经营者将“投资不足金额”于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缴交招标人财务处,则双方按招标人审计确认金额进行备案;如果招标人审计确认的投资金额超过(或等于)120万元,则双方直接按招标人审计确认金额进行备案。5、
9、装修方案送审和经营许可申报工作由经营人负责,招标人提供协助。6、二楼教工食堂主要服务于招标人师生员工,并承担相关公务接待用餐。师生员工个人消费可使用校园“一卡通”结帐。7、水电费:按食堂实际使用的计量进行核算,价格按招标人本地居民用电用水的价格进行结算。8、承包经营期间食堂维修费、食品检测费、人员体检费、人员保险费等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9、承包前由招标人对食堂一层进行维修,并对已超使用期的设备用品进行更新,承包人必须承担承包期内的设备维护。10、食堂员工临时住宿用房按现有搭配不变,经营期间免收房租,水电按实收费,合同期满5天内清退。11、对二层教工食堂承包方投入的装修。承包期满后或由于承包方原
10、因中途终止合同,招标人将无尝收回。如因招标人原因造成中途终止合同,将由招标人委托社会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学院赔偿承包方。12、承包后食堂厨房设备维修及补充的易耗品,均由新一轮承包单位负责,“一卡通”充值系统由学院负责维护。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一)承包者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微利性、服务性的特点。(二)承包经营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食品留样、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
11、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三)承包经营者应办理所承包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对所租用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四)承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高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五)承包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学院规定的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在中标后必须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贮存、销售等环节符合省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六)承包经营者应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七)承包经营者应对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负全责。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12、灭蝇、消毒灯具等。(八)承包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坚持薄利、质优、卫生的经营理念。(九)承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送、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十)承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服从招标人管理部门的管理,同意接受师范学院食堂管理细则约束。四、场地用途 餐饮加工、销售服务,承包者不得任意改变食堂用途,不得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否则,风险保证金将被没收。营业时间,每天6:3022:30。五、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及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法人
13、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安全问题(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四)其它能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资信的有关材料。(五)详细的食堂经营可行性方案。(六)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七)经营者负责对食堂二层的装修和设备、用品配置,并延伸负责为适应二层营业所需的配套装修(周边环境整治和一层楼梯口隔屏布置等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投标人的认可承诺书。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请投标人于年4月23日至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
14、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省市区桥东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房。3、招标文件的获取前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及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安全问题(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4)银行提供的当前企业资信证明等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5)其他能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资信的有关材料;(6)投
15、标保证金收据等。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对。(7)拟派驻的食堂专职负责人;(8)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套。(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七、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投标时间(一)投标文件以密封的形式于年5月12日下午2:303:00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师范学院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三)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12日下午3:0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八、评标大纲(一)评标原则:招标人依据粤教后勤【2007】15号关于印发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准入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成立学生食堂承包经营评审小组(下称评审小组)。由各参加投标的单位按招标文
16、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审阅招标文件、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切实了解和掌握投标人的资金能力,资质信誉、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并逐项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家企业:评审小组与投标人进行单一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轮抽签顺序,按第一轮确定的抽签顺序进行第二轮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二)符合性审查办法:1、资质符合性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及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相关证件的复
17、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安全问题(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通过资质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入经营符合性审查。2、经营符合性审查(1)经营方案是否响应招标文件;(2)是否有承包过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经验或承包经营过高校食堂的饮食公司;(3)投标人是否有完整的管理机构,是否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4)是否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
18、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等。(5)从业人员情况:食堂专职负责人是否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投标人是否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1人、中级厨师2人、初级厨师 5人、中级点心师1人、初级点心师3人、营养师1人,是否提供资格证书;是否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1:5070)配备员工人数。3、投入符合性审查:经营者负责对食堂二层的装修和设备、用品配置,并延伸负责为适应二层营业所需的配套装修(周边环境整
19、治和一层楼梯口隔屏布置等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概算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投标人提交的认可投入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认可招标文件第二条第2款第4点。4、现场答辩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主要根据“经营符合性审查”的第一点和第二点内容对投标人进行提问。3、中标人的确定:(1)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家企业,评审小组直接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经现场考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属实,则确定为中标人,否则,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经营单位。(2)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则按通过符合性审查企业家数等额设定号码签数进行抽签。如:号码签1;号码签2;号码签(通
20、过符合性审查企业家数)。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次抽签顺序:通过符合性审查企业的投标人进行第一次抽签确定第二次抽签顺序。如抽到“号码签1” 为第二轮抽签的第一抽签人;“号码签2”为第二轮抽签的第二抽签人;以此类推。第二轮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第一轮确定的抽签顺序进行第二轮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抽到“号码签1”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号码签2”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中标候选人。九、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的日程安排1、开标时间:年5月 日下午3:002、开标地点:师范学院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3、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年5月12日评审小组在开标当天推荐中标候选人。年5月13日年5月15 日中标结果在师范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年5月16日定标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只通知结果,不作任何解释。4、合同签订时间: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