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模板)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甲方(发包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包方):*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内容:三期综保改造安装施工地点范围:*电厂院内施工期:自2020年 3 月 23 日开始施工至2020 年 6月30 日工程全部竣工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做为合同附件,并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双方必须履行,具体条款如下:1 工程开工前,甲方使用部门应向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讲解有关的安全规程、厂规、厂法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乙方人员应认真遵守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考卷由甲方使用部门出题、判阅、保存。2 需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工作票及明火作业票
2、开工、终结手续的项目。甲方在开工的措施、手续齐全后,方可通知乙方人员开工。3 需要乙方自行办理工作票及明火作业票开工、终结手续的项目,按照公司两票三制管理考核办法中外包工作票的有关规定执行。4 乙方施工人员应使用符合工程现场要求、劳动条件所必须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1.5米以上)必须扎安全带。5 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施工中遇有设备异常现象或不明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在征得甲方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在施工中应认真执行
3、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规程。6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变电站、油区、氢站工作,必须由甲方人员带领,并接受甲方安监人员监督,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或电业安全规程行为,甲方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处以罚款。7 对乙方人员违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等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人员违章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8 对于有可能造成停电、误触、误碰、触电等工程,甲方人员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采取了完善的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仍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及设备损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9 严禁乙方施工人员擅动运行设备和私接电源、汽(气
4、)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发包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使用电动工具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并应装好触电保安器。10 乙方施工不应有妨碍甲方设备运行的设施和障碍物,危险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工作告一段落后,应将场地清理干净,孔洞、井盖及时盖好,切断电源,不留事故隐患。11 搭设脚手架的工作负责人对所搭设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按照电厂生产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厂内脚手架验收的补充规定中的规定进行管理。12 甲方应提供合格的一次电源,乙方接用时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接好零线和地线。13 乙方应使用合格的电动工器具、起重机具、绳索和运输车辆。1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不得使用患有高血压、心脏
5、病、精神病、传染病的人员。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由乙方提供健康证明和工伤保险证明;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应使用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的工作人员,更换人员要办理手续。15 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向安监部提供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备案,使用部门负责特种人员业务技能的鉴定,以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16 乙方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具,需经过安全检查、检验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还时保证机具完好;17 进入
6、甲方厂区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18 乙方单位有教育乙方人员认真执行甲方单位和电力系统的规程制度和厂规厂法的义务和责任: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必须向电厂行政部武保登记备案,核准发放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离开甲方单位时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乙方人员应经过甲方单位行政部武保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厂区内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19 乙方人员应爱护甲
7、方单位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20 乙方出现违章、违制,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及时缴纳违章违制处罚费和经济赔偿费,以现金支付。21 工程竣工后,由发包单位安全员与承包方对施工中遗留的安全未了事宜进行清理,涉及现场遗留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发包单位和策划部、安监部有权通知财务部门,不予以结算。22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双方应通力合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23 需补充的安全协议条款:无甲方单位(发包方)公章: 乙方单位(承包方)公章: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2020 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使用部门安全员签章: 2020 年 月 日 安监部审批: 2020 年 月 日7 /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