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风险分析1.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在地发生3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3级及以上的;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泥石流等)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1.2. 事故类型1.2.1. 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1.
2、2.2. 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1.3. 危害程度分析烈度小于三度: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夜深人静时人有感受; 四五度: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器皿倾倒、房屋轻微损坏; 六七度:房屋破坏,地面裂缝; 九十度:房倒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山河形态改变。2. 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
3、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 处置程序3.1. 应急预警3.1.1. 预警条件当地方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时,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进入应急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公司对部门厂房、窑、磨机、降压站系统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向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3.1.2. 预警方式、方法3.1.2.1.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3.1.
4、2.2. 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痺思想,要切实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3.2. 信息报告3.2.1. 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地震灾害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3.2.2. 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政府主要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3.2.3. 报告内容
5、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损失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抢救时间较长时,现场抢救负责人每隔半小时,向处应急领导小组及总工程师汇报一次抢险进展情况,接受处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3.3. 应急响应 3.3.1. 响应分级 3.3.1.1.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国家将地震等破坏性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
6、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3.3.1.2. 应急响应分级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生产处处长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3
7、.3.1.2.1.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3人以上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震等破坏性事件。3.3.1.2.2.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3.3.2. 预测预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可能导致地震等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策略,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行动。3.3.3. 响应程序3.3.3.1. 应急指挥(见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3.3.3.1.1.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
8、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3.3.3.1.2. 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地震局;3.3.3.1.3. 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环保局、夏河县地震局、夏河县消防队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3.3.3.1.4. 应急值班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负责)下达命令,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值班调度员接到
9、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3.3.3.1.5. 发生重大地震等破坏性事件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当地安监局、本部门领导、调度员、公司领导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事故情况等。3.3.3.1.6. 发生重大地震等破坏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地调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3.3.3.2. 应急行动3.3.3.2.1. 先期应急处置。公司驻地或下属部门部门周边区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公司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各抢险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
10、抢救受伤人员。在应急救援现场,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简称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度。3.3.3.2.2. 现场应急基本措施。现场指挥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1)划定警戒线及警戒区域;(2)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监视和控制,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4)抢修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5)协助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6)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7)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其它措施。3.3.3.2.3. 医疗救护组
11、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3.3.3.3. 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麻当乡卫生院、甘南州人民医院、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技术监督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3.3.3.4. 应急抢险3.3.3.4.1. 进入I级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部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内部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组织专项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支援。3.3.3.4.2.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
12、急救援协调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3.3.3.4.3.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置在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所属班组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3.3.3.4.4. 事故的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男职工进行应急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后,熟料
13、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快速、果断、准确、及时地采取紧急、特殊处置措施。3.3.3.4.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当请求甘南州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开展紧急医疗现场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3.3.3.4.6. 对于地震等破坏性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雨鞋、安全绳、安全带、手电筒等个人防护用品。3.3.3.4.7. 在现场指挥人员的领导下,及时制定职工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
14、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位。3.3.3.4.8. 当抢修、抢险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群众的疏散、转移,迅速安全撤离现场。3.3.3.4.9. 在抢险救援中现场指挥人员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震损的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确定抢险人员能否进出和破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范围等并采取处置措施;监测余震、火灾、爆炸、放射物和有害有毒物污染、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3.3.4. 扩大应急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如果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或公司已丧失自我恢复能力,应根据
15、需要提高响应级别。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投资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社会或部队力量给予支援。3.3.5. 信息公开3.3.5.1. 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3.5.2. 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3.3.5.3.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3.3.6. 后期处置3.3.6.1. 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应进行防疫消毒。3.3.6
16、.2. 应急、恢复应同时进行,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3.6.2.1. 时组织建筑工程、地震等方面专家对受损建筑进行安全性技术鉴定,分类定级,初步确定能否入住,或拆除、修复、加固,并及时通知公司员工。3.3.6.3. 根据现场指挥人员对次生灾害防治的部署,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并处置灾区次生灾害发生;协调各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工建筑物、发电设施其它生命线工程等设施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加强监控,发现险情立即抢险,对已发生的各类次生灾害事故,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3.3.6.4. 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做好受灾员工的安置工作。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
17、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3.3.6.5.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征用物资及时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3.3.6.6.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接受地方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职工。3.3.6.7. 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协助办理保险机构对地震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确认,根据保险条款及时实施理赔。3.3.7. 应急保障3.3.7.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
18、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3.3.7.2.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3.3.7.3.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3.3.7.4. 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3.3.7.5. 防汛器材,包括应急照明灯、编织袋、铁锹、抽水泵、救援用安全绳、安全带等。3.3.7.6.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3.3.7.7. 防护用品:包括雨衣、雨裤、雨鞋等。4. 处置措施4.1. 处置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4.2. 危险
19、源监控4.2.1. 震情速报公司驻地及周边地区发生3级以上地震或有较大影响的有感地震,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迅速将初步确定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破坏的范围、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报投资公司安全管理部。4.2.2. 灾情速报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尽快了解收集灾害损失等震害信息,震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随后按1、2、6、6、6小时间隔上报,如有新的突出灾情随时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甘肃省地震局。4.2.3. 灾情报送和处理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及时向投资公司和地方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可同时越级报告。公司地震应急
20、救援办公室对人员伤亡、财产、经济损失、社会治安等情况迅速进行调查、统计;各部门对责任区内水工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破坏情况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及时报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救灾需要,由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报有关单位。4.2.4. 震情、灾情公告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依照有关地震信息发布的规定,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公告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在地震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公告,并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4.2.5.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地震烈度、影响范围、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
21、并全面调查收集房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物品等方面的破坏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震灾经济损失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2.6. 预防措施4.2.6.1. 一旦突发暴雨洪水灾害,指导人员按规定的路线撤离,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好生产设施、设备,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设施的安全。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4.2.6.2. 掌握强风、暴雨、洪水灾害发生时,各重点设施的损害情况,对生产安全的危害程度,提出恢复生产减少损失的有效办法,请示主管领导加紧落实。4.2.6.3. 及时调整生产方式,非生产状态下输配电的运行方式等,最大限度的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4.2.6.4. 督促负责部门对生产排水
22、,生活排水,地面排水进行清理,尤其是下水井的清淤工作,保证各管,沟道畅通,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要求负责部门在雨季完成地下排水沟道、地面排水沟道形成及畅通。4.2.6.5. 根据党群处的险情通知,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所负责的设施,设备的检查,完成险情到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施检查,人员部署,物资工具到位。4.2.6.6. 接到通知后,加强运行人员、特别是夜班运行人员对防汛重点设施的检查,如:矿山排土场、排水沟,一、二级破碎室、成品库等低于地面位置、储煤场排水,煤是否可能冲走,电缆沟、管沟积水,圆库防雨状态,降压站厂房顶排水情况等。4.2.6.7. 室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
23、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4.2.6.8. 作好厂用电中断事故预想,检查好备用保安电源。4.2.6.9. 立即停止高空户外作业,立即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并疏散人员。4.2.6.10. 应对险情时,调集全厂范围内的人员,器具、物资应对险情的处置。4.3. 处置措施4.3.1. 总体处置措施4.3.1.1. 现场作业人员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发出救援信号,在最短时间内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4.3.1.2.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援工作。4.3.1.3.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情
24、况、需要上级给予的人员和应急物资的支持等。4.3.1.4. 当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控制范围或者控制能力不足时,应急领导小组可向处或地方政府发出救援的请求。4.3.2. 地震发生时应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4.3.2.1. 加强日常地震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地震知识的学习。4.3.2.2. 地震时,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切断电源、气源,防止火灾发生。4.3.2.3. 地震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应避开高大建筑物、窄小胡同、高压线、变压器、陡山坡。4.3.2.4. 地震发生时,在室内时要保持清醒冷静头脑,做出敏捷反应,是保障安全的关键。在屋中来不及撤离时,可用被褥等蒙住
25、头部和身体暂躲在牢固的床、桌子等坚固家俱下,或在小开间及墙角躲避; 同时,要关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炉火,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泄溢。4.3.2.5. 地震时要用随手物件护头和捂住嘴,防止砸伤或被泥沙烟尘呛住。4.3.2.6. 当大地震后,利用两次地震之间的间隙,迅速撤离危险区域。4.3.2.7. 地震发生时,在室外,汽车司机要选择安全地带刹车,要停留在开阔地方,远离高大建筑物、高压线;在山坡上注意滚石,同时要远离陡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威胁。4.3.2.8. 地震发生时,在办公室内要赶紧藏在办公桌下,震后迅速撤离;正在操作的工人,要立即关闭机器,切断电源,然后迅速撤到安全处。对于特殊设备操作人员
26、,要按专门操作程序运作。4.3.3. 现场救援措施4.3.3.1. 自救4.3.3.1.1. 未伤人员尽快抢救其他人员,被压在室内的人员,要尽可能向有空气和水的方向移动,节约食物和水,以便维持尽可能长的时间。4.3.3.1.2. 封闭在室内的人,不可使用电气、火柴、蜡烛等,最好用手电筒照明,如闻到煤气或有毒气体时,最好用湿衣物等捂住口鼻。4.3.3.1.3. 保持镇静,保存体力,待外面有动静时再大声呼救或敲击。4.3.3.1.4. 对自己所处的空间,设法加固,以免余震时再次倒塌伤人。4.3.3.1.5. 尽快离开房间,不可轻易再进房内,以免强余震再次震坍房屋伤人。4.3.3.1.6. 震后住在
27、防震棚等处的人员,要特别注意饮水卫生和食物卫生,防止传染病。4.3.3.1.7. 地震时失散的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家人取得联系。4.3.3.2. 互救4.3.3.2.1.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只要是在最近处有人被埋压,就要先抢救他们。此种做法可以节约时间,减少伤亡。4.3.3.2.2. 营救他人时应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置,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尘土,再使胸腹部暴露。如有窒息,应及时施以人工呼吸,有些伤势不重者,可帮他暴露头部和胸腹后,让其自救脱离险境,这样可以争取时间抢救更多的人。凡伤者不能自行出来的,不要强拉硬拖,应尽量充分暴露全身后才可扒出。从废墟
28、中将人扒出来,如果是伤者、病者,他们还没有脱离危险,即使无病无伤,如果埋压过久,也有必要进行特殊的护理。流血者要及时止血,骨折者要作简单地包扎。在黑暗处呆的时间长的人,出来后要避免强光的刺激。长时间处于饥饿的人,不能一下子喂给过多食物。4.3.3.2.3. 震后初期的抢救工作,大多采取手挖肩扛。若利用工具,如铲、铁杆、斧、木棍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在挖到人时更要小心,不可用利器刨挖,最好用手一点点地抠。在一些梁、柱相互叠压的情况下,挖掘时要特别注意仔细分清哪些是支撑物,哪些是压埋的阻挡物,对上面重物需进行必要的支撑,绝不能鲁莽行事。挖掘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造成粉尘碎物飞扬,以免误伤和窒息被营救
29、者,必要时可采取洒水息尘的办法。4.3.3.2.4. 现场抢救中,力争及早除去伤员身上或伤肢的重物,立即固定伤肢,不要拉扯被压埋者,以免造成新的损伤;抬伤员不能一人抬手,一人抬腿,扭曲身体,以免造成伤员瘫痪,应用竹木床板、担架运送伤员。4.3.3.2.5. 技术人员提出抢救方案,在明确被埋人员情况和确认不发生次生事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措施,组织挖掘抢救被埋人员,同时派人监视现场,防止发生再次坍塌。4.3.3.2.6. 当部分建筑物坍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30、。4.3.3.2.7. 清除伤员口、鼻内泥块、泥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4.3.3.2.8. 对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进行人工呼吸,予以心脏复苏。4.3.3.2.9. 若有骨折时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4.3.4. 灾害后的再预防措施4.3.5. 地震灾害结束,仍要与当地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防止余震的发生。同时,要制定防止余震发生造成再次伤害的措施。4.3.6. 地震灾害发生后,要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受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灾害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难以消除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给甲方和监理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4.3.7. 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保持联系,防范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地震后应配备必需的药品,对生活、生产环境及时消毒处理。4.4. 附件4.4.1. 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4.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4.3. 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4.4. 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16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