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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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及筛查技术及筛查技术 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 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 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全社会面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预临的问题和挑战。早期

2、发现、早期干预对预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根据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国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国有有06岁残疾儿童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由于各种原因,万人。由于各种原因,全国每年新增残疾儿童数量约全国每年新增残疾儿童数量约19.9万名。占万名。占残疾人总数的残疾人总数的2.02%。其中单一残疾其中单一残疾15.3万,万,综合残疾综合残疾4.6万。据调查数据推算,在每年新万。据调查数据推算,在每年新增的增的06岁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岁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2.3万、视万、视力残疾力残疾1.6万、智力残疾万、智力残疾13.

3、6万、肢体残疾万、肢体残疾6.2万、精神残疾万、精神残疾1.5万。万。造成儿童残疾主要原因有:智力造成儿童残疾主要原因有:智力发育障碍、先天性肢体和躯干畸形、发育障碍、先天性肢体和躯干畸形、脑瘫、自闭症、听力语言障碍等等脑瘫、自闭症、听力语言障碍等等.在在五类残疾儿童中,智力残疾所占比例五类残疾儿童中,智力残疾所占比例最高,占最高,占54.21%54.21%,肢体残疾,肢体残疾24.69%24.69%,听力残疾听力残疾9.00%9.00%,视力残疾,视力残疾6.20%6.20%,精,精神残疾神残疾5.91%5.91%。这将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这将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精神、心理和经济负担。因此,

4、极大的精神、心理和经济负担。因此,我国政府提出我国政府提出“大力推行优生优育,大力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妇幼保健加强妇幼保健”的号召,可见其意义的号召,可见其意义何等重要。何等重要。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疾儿童

5、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期。的最佳时期。儿童残疾、疾病早筛查、早发现,最终目的是早治疗、早康复。以孤独症为例,部分孤独症儿童记忆力超群,能长篇背诵诗歌、广告等,孤独症常常被家长忽略。一岁半至两岁的儿童正在发育过程中,孤独症的症状还处在非典型时期,是孤独症早期干预的黄金期。大部分患有孤独症的儿童都具有对某一狭窄领域精纯独特的兴趣和禀赋,若接受医院对其实施的个性化引导及培训,儿童的特长将得到发展,有的孤独症孩子长大后可以正常和人交流。但如果等到孩子4岁以后症状明显、确诊孤独症,干预训练的效果就很差了。婴儿一般在个月的时候就具

6、有社交表情,到个月时应该开始无意识地发出语音语调,岁多学习讲话,如果婴儿没有适时表现出这些能力,特别是不与他人进行对视等目光交流,则需要警惕孤独症的可能。我们经常说的“聋哑人”其实很多只是聋人,因为先天耳聋未能发现,不能正常学习说话,最终造成语言障碍,因此,民间有“十聋九哑”的说法。过去没有听力筛查,家长发现孩子的听力异常,往往都在孩子两岁以后,以至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现在,通过听力筛查对听力障碍的儿童也可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根据根据2008年修订的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

7、强三级预防工作,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行),作为,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岁儿童残疾筛查

8、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一、一、范围范围(一)本规范对(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二、二、内容内容(一)在儿童健康检查

9、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区内

10、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三、三、职责职责(一)行政管理机构(一)行政管理机构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根据)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工作。岁儿童残疾

11、筛查管理工作。(3)制定)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人员培训规划岁儿童残疾筛查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组织开展专业培训。(4)做好)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建立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5)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对辖区)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二二)专业机构专业机构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1)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在儿童健康检查的

12、同时,开展0-6岁儿童残疾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等工作。筛查、转介等工作。(2)掌握辖区内)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完成辖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上报和反馈。区内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上报和反馈。(3)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2.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1)承担辖区内)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业务管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质量评估。理及质量评估。(2)推广适宜筛查技术,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推广适宜筛查技术,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托幼机构进行

13、业务指导和培训。构及托幼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承担辖区内)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工作,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工作,对上报疑似残疾儿童实施分类登记及转介管理,与对上报疑似残疾儿童实施分类登记及转介管理,与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4)为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随访服务。)为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随访服务。3残疾评估机构残疾评估机构(1)承担儿童残疾的评估工作。)承担儿童残疾的评估工作。(2)将评估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反馈至辖区妇幼)将评估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机构。(3)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为

14、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服务。服务。4康复机构康复机构(1)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定)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定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2)按规定做好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康复和干预)按规定做好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康复和干预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残联上报。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残联上报。(3)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向服务对象家属、)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向服务对象家属、助残志愿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和干预方法。助残志愿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和干预方法。(4)做好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工作。)做好康复咨

15、询和转介服务工作。四、四、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一)工作人员要求(一)工作人员要求1.从事儿童残疾筛查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卫生从事儿童残疾筛查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残疾筛查技术培训。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残疾筛查技术培训。2.从事儿童残疾评估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师从事儿童残疾评估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接受省执业资格,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的儿童残疾评估技术培行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的儿童残疾评估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训,考核合格。3.从事儿童残疾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从事儿童残疾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证

16、书。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二)机构要求(二)机构要求1筛查机构筛查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机构须经卫生计生行政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机构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部门认可,并依据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要求配并依据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2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开展儿童残疾评估的机构需具有卫生行政部开展儿童残疾评估的机构需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省,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联合认定。联合认定。3康复机构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干预的机构须按照相

17、关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干预的机构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具有行业资质,依据残疾儿童定登记注册,具有行业资质,依据残疾儿童康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康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三)转介要求(三)转介要求在开展在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作过程中,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作过程中,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残岁儿童残疾的初筛工作,将疑似残疾

18、的儿童信息登记在册,填写转诊疾的初筛工作,将疑似残疾的儿童信息登记在册,填写转诊单,定期上报和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单,定期上报和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1-3)。)。2.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转介儿童的复筛工作,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转介儿童的复筛工作,备案、上报疑似残疾儿童的信息,并转介至市(地)级妇幼备案、上报疑似残疾儿童的信息,并转介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保健机构(见附表4-5)。)。3.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疑似残疾儿童登记并转介至相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疑似残疾儿童登记并转介至相应评估机构进行残疾评估(见附表应评估机构进行残疾

19、评估(见附表6-7)。评估机构将评估)。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及转介信息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结果及转介信息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8)。由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所辖区(县)级妇)。由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所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幼保健机构。4.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内残联进行信息交换。有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内残联进行信息交换。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残联负责联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残联负责联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开展机构康复、社区与家庭康复。置,开展机构康复、社区与家庭康复。(四)(四)工作流程工作流程 疑似残疾儿转介

20、疑似残疾儿转介 区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疑似残疾疑似残疾儿转介儿转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初筛)(初筛)评估信息评估信息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评估信息评估信息 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上报信息上报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质量控制(五)质量控制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查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筛查工

21、作的质量控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保障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制,保障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2残疾筛查工作需定期开展逐级质量控制。各级质控残疾筛查工作需定期开展逐级质量控制。各级质控均应将质控结果进行登记,质控人员对不能达到筛查均应将质控结果进行登记,质控人员对不能达到筛查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应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应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3质控指标质控指标(1)筛查率:以区(县)为单位,某类儿童残疾实际)筛查率:以区(县)为单位,某类儿童残疾实际筛查人数占同期应筛查儿童人数的百分比。筛查人数占同期应筛查儿童人数的

22、百分比。(2)转介率:以区(县)为单位,残疾初筛结果阳性)转介率:以区(县)为单位,残疾初筛结果阳性的儿童已转介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的人数占的儿童已转介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的人数占同期需要转介人数的百分比。同期需要转介人数的百分比。(六)信息管理(六)信息管理1.各筛查机构筛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筛查表、各筛查机构筛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筛查表、登记表填写儿童、家长的信息及筛查结果,登记表填写儿童、家长的信息及筛查结果,定期将筛查信息汇总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定期将筛查信息汇总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机构。2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收集、审核辖区内上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收集、审核辖区内上报的残疾筛查工作报表及

23、评估机构反馈的报的残疾筛查工作报表及评估机构反馈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3.残疾评估机构将转介儿童的残疾评估结残疾评估机构将转介儿童的残疾评估结果定期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果定期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4.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残联定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残联定期交换信息。期交换信息。附表:附表:1.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2.社区(乡镇)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表3.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4.区(县)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5.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岁儿童残疾

24、复筛个案登记表6.市(地)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表7.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8.评估机构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表 附表附表1 儿童发育问题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预警征象备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症状,发现相应情况在“”内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附表附表2 _社区(乡镇)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

25、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进行填写。进行填写。2.“疑似残疾类型疑似残疾类型”包括疑似视力残疾、疑似听力残疾、疑似肢包括疑似视力残疾、疑似听力残疾、疑似肢体残疾和疑似发育偏异。体残疾和疑似发育偏异。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该表用于记录该表用于记录0-6岁儿童残疾初筛阳性儿童的信息,由承担岁儿童残疾初筛阳性儿童的信息,由承担 附表附表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存根乡镇卫生院存根 儿童姓名_性别_出生日期_住址_家长姓名_电话_转介日期_医生_ 附表附表4 _区(县)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岁儿童残疾复

26、筛一览表 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填写,用于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复筛结果及转归信息。附表附表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_市市_区(县)区(县)编号编号_儿童姓名儿童姓名 儿童性别男儿童性别男 女出生日期女出生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月(年)龄日月(年)龄 家长姓名家长姓名 联系方式宅联系方式宅电电 手机手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初筛机构初筛机构 初筛疑似残疾类型视力残疾初筛疑似残疾类型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眼眼外观:未见异常发育偏异眼眼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视力异常视力0-3岁光照反射正常岁

27、光照反射正常 异异常瞬目反射正常常瞬目反射正常 异常红球反射正常异常红球反射正常 异常眼球追随运动正常异常眼球追随运动正常 异常视力异常视力表(表(4-6岁):双眼最佳视力岁):双眼最佳视力 ;通过;通过 未通过耳耳外观:未见异常未通过耳耳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异常 听听力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通过力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通过 未通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通过未通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通过 未通过躯干未通过躯干/四肢四肢外观:未见异常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背部囊性膨出物异常(背部囊性膨出物 内翻足内翻足 肢体残缺肢体残缺 其他其他 )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发育性髋关节脱位Ortolani试验试验:通过通过 未通过

28、未通过Galeazzi征(征(Allis征)征):通过通过 未通过发育评估标准化发育筛查量表(未通过发育评估标准化发育筛查量表(DDST DST):通过):通过 未通过修订版孤独症筛查量表(未通过修订版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18-24月龄):通过月龄):通过 未通过孤独症行为量表(未通过孤独症行为量表(ABC,8个月个月-28岁):通过岁):通过 未通过转介情况是否转介:未通过转介情况是否转介:是是 否转介原因:复筛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否转介原因:复筛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症)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

29、)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0-6岁儿童残疾复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岁儿童残疾复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携带该表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申请儿童残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携带该表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申请儿童残疾的诊断评估。疾的诊断评估。附表附表6 _市市(地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 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复筛区(县)复筛疑似残疾类型评估结果登记日期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复筛区(县)复筛疑似残疾类型评估结果登记日期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听力残疾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

30、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

31、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正常孤独症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填表说明:该表用于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登记辖区内转介的填表说明:该表用于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评估及转介信息。岁疑似残疾儿童评估及转介信息。附表附表7 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 0-6岁儿童残疾评估申请单岁儿童残疾评估申请单 编号编号_ 儿童姓名儿童姓名_ 性别性别_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_年龄年龄_家长姓名

32、家长姓名_ 宅电宅电 手机手机 复筛结果,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复筛结果,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建议转介至建议转介至_进行评估。进行评估。申请机构申请机构_医生签字医生签字_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_ 评估记录评估记录评估方法:评估方法:_ 评估结果:正常评估结果:正常 残疾:残疾:_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_ 医生签字医生签字_ 评估日期评估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反馈单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反馈单 编号编号_ 儿童姓名儿童姓名_ 性别性别_ 年龄年龄_ 评估方法:评估方法:_ 评

33、估结果:正常评估结果:正常 残疾:残疾:_ 相关建议:相关建议:_家长是否同意进行康复:否家长是否同意进行康复:否 是,家长签字:是,家长签字:_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_医生签字医生签字_评估日期评估日期_ 附表附表8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_ 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姓名联系电话转诊单位疑似残疾类型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姓名联系电话转诊单位疑似残疾类型评估结果登记日期评估结果登记日期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34、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正常正常 残疾,残疾,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否 填表说明:该表用于填表说明:该表用于0-6岁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登记转介的岁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登记转介的0-6岁疑似岁疑似残疾儿童的评估结果相关信息。残疾儿童的评估结果相关信息。0-6岁儿童视力残疾筛查技术岁儿童视力残疾筛查技术一、视力残疾定义一、视力残疾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

35、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按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按最佳矫正远视力和视野状态分低视力和盲。最佳矫正远视力和视野状态分低视力和盲。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视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视力低下,而另一眼的最佳矫正远视力达到力低下,而另一眼的最佳矫正远视力达到或优于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度者,不

36、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注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孔镜所测得的视力。3.视野半径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二、视力残疾筛查二、视力残疾筛查

37、(一)初筛(一)初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眼外观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眼外观检查以及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视力表进行视查以及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视力表进行视力残疾初筛,筛查阳性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力残疾初筛,筛查阳性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幼保健机构。1初筛工具: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附表初筛工具: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附表1);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2初筛方法初筛方法(1)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2)视力检查:)

38、视力检查:0-3岁儿童应用岁儿童应用“儿童发育问题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预警征象”、4-6岁儿童采用视力表进行视力检岁儿童采用视力表进行视力检查。查。3转介指标转介指标(1)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明显畸形或有)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明显畸形或有病变者。病变者。(2)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者。)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者。(3)视力检查双眼最佳视力低于)视力检查双眼最佳视力低于0.3。(4)新生儿访视时,告知出生体重)新生儿访视时,告知出生体重2000g、孕周、孕周32周的早产儿和周的早产儿和/或低出生体或低出生体重儿或疑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者,应在生重儿或疑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者,应在生后后4-6

39、周或矫正胎龄周或矫正胎龄32周时及时进行眼部检周时及时进行眼部检查。查。(二)复筛(二)复筛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转介儿童进行复筛。复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转介儿童进行复筛。复筛阳性者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筛阳性者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疑似视力残疾者转至视力残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疑似视力残疾者转至视力残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1复筛工具复筛工具(1)聚光手电灯:用于瞳孔反射和眼球追随运动检查。)聚光手电灯:用于瞳孔反射和眼球追随运动检查。(2)红球:直径)红球:直径5cm左右的红球,用于红球试验。左右的红球,用于红球试验。(3)视力表:国际标

40、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不配合的)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不配合的儿童可选用儿童图形视力表。儿童可选用儿童图形视力表。2复筛方法复筛方法(1)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和缺损,瞳)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2)视力检查:根据儿童年龄选择相应的视力评估方法,)视力检查:根据儿童年龄选择相应的视力评估方法,如光照反射、瞬目反射、红球试验、眼球追随运动、视力如光照反射、瞬目反射、红球试验、眼球追随运动、视力表检查等(表表检查等(表1)。)。表表1 0-6岁儿童双眼视力筛查的阳性指标岁儿童双眼视力筛查的阳性指标年龄年龄

41、双眼视力筛查方法双眼视力筛查方法 筛查阳性结果筛查阳性结果0-3岁岁 光照反射光照反射 无瞳孔对光反射无瞳孔对光反射 瞬目反射瞬目反射 无瞬目反射无瞬目反射 红球试验红球试验 不寻找红球不寻找红球 眼球追随运动眼球追随运动 不追随灯光或目标不追随灯光或目标3-6岁岁 儿童图形视力表儿童图形视力表 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 双眼最佳视力低于双眼最佳视力低于0.33转介指标转介指标(1)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的明显畸形或有病变者。)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的明显畸形或有病变者。(2)表)表1中视力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中视力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三、视力残疾评估三、视力残疾评估(一)

42、评估机构(一)评估机构1技术:能独立完成视觉行为观察和视力检测并矫治,能对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做出诊断及鉴别诊断,确定视力残疾级别。2设备:白色小球(直径0.32cm)、硬币(直径24)、乒乓球(直径40)和黑布;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图形视力表;眼底镜、裂隙灯、视野计等。(二)评估方法(二)评估方法依据双眼矫正视力、视野、眼电生理等检查结果,结合致盲性眼病的诊断标准进行视力残疾评估。常用视力和视野检查方法如下:1.滚球试验法:适用于2岁及以下儿童。采用直径0.32cm的白色小球来替代视力表进行视力检查。2.视力检查:4-6岁儿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双眼远视力。3.手指检查

43、或实物测定法:适用于不能配合视力检查的儿童,通过检查者手指或乒乓球(40)、硬币(直径24),进行视力检查。4.视野:一般采用对比法结合弧形视野计检查视野。四、视力残疾早期干预四、视力残疾早期干预确诊为低视力和盲的儿童,除了药物、手术治疗之外,应及早转介到康复干预机构或在康复干预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家庭早期干预。干预内容包括光学助视器的验配和应用、人工电子视觉仪及科学系统的视觉康复训练。0-6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技术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技术一、听力残疾定义一、听力残疾定义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在理解和交流等

44、活动上受限,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听力残疾均指双耳而言,若双耳听力不同,以听力较好一耳听力损失情况作为评估依据。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0dB HL者为听力残疾。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

45、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二、听力残疾筛查二、听力残疾筛查(一)初筛(一)初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通过耳外观检查、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听力残疾初筛,疑似残疾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初筛工具:初筛工具: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附表1),适用于0-3岁儿童的听觉行为观察。2初筛方法初筛方法(1)耳外观检查:检查

46、有无外耳畸形、外耳道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2)听力筛查:运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筛查,任何年龄段的声音或语言相关条目阳性,提示有听力异常的可能。3转介指标转介指标(1)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2)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二)复筛(二)复筛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转介的儿童进行复筛,在耳外观检查基础上,增加电耳镜、便携式听觉评估仪和筛查型耳声发射仪检查。复筛阳性者转诊至听力残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1复筛工具复筛工具(1)电耳镜:用于外耳道、鼓膜检查。(2)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适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的行为测听。(3)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可用于0-6岁儿童听力筛查。(4)声级计:用于测

47、量并监控测听房间内的本底噪声。2复筛方法复筛方法(1)电耳镜检查:检查有无外耳道、鼓膜异常。(2)听力检查:采用便携听觉评估仪和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进行听力检查。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筛查阳性指标分别见表1。表1 03岁儿童听觉观察法听力筛查阳性指标3转介指标:转介指标:便携听觉评估仪和筛查型耳声发射仪筛查,任何一侧耳未通过。表2 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室内本底噪声45dB(A))(三)筛查设备及环境要求(三)筛查设备及环境要求1听力筛查设备应定期经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校准。便携听觉评估仪技术指标:(1)声音种类:纯音、啭音;(2)频率范围:0.5、1.0、2.0、4.0 kHz;(3)声

48、音强度:插入耳机为25100 dB HL;声场测听扬声器的强度为2090 dB SPL/HL,每5dB一档。2筛查房屋应安静,远离电梯、超声等辐射干扰,室内本底噪声 45 dB(A)。三、听力残疾评估三、听力残疾评估(一)评估机构(一)评估机构1技术:能使用电耳镜进行耳科一般检查;独立完成纯音听力测试;能结合行为测听、耳声发射、脑干诱发电位及声导抗测试结果进行综合听力学评估,做出诊断及鉴别诊断,确定听力残疾级别。2设备:电耳镜、纯音听力计、声场、视觉强化装置、诊断型耳声发射仪、听性脑干诱发反应仪、声导抗仪。3测听室:测听室要求室内光线柔和、温度适宜、物品陈设简洁,房间面积10 m2左右,听力残

49、疾评估要求测听室本底噪声25 dB(A),符合GB/T16403、GB/T16296国家标准。(二)评估方法(二)评估方法1主观测听:在标准测听室内采用纯音听力计及辅助装置进行行为测听。-6个月儿童采用听觉行为观察法;6个月-3岁儿童采用视觉强化测听法;4-5岁儿童采用游戏测听法;-岁儿童采用纯音测听法。2客观测听:采用脑干诱发电位、耳声发射、声导抗等客观测听方法进行综合听力学评估。四、听力残疾早期干预四、听力残疾早期干预确诊为永久性听障儿童,应及早转介到康复干预机构或在康复干预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家庭早期干预。干预内容包括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及系统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效果评

50、估。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 一、肢体残疾定义一、肢体残疾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至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肢体残疾包括:1中枢、周围神经因发育异常或伤、病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2上下肢因发育异常或伤、病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3脊柱因发育异常或伤、病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二、肢体残疾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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