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相关业务操作主要内容2 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1 前言前言3 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4 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1前言前言2009年7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从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执行,2010年02月12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统称“贷款新规”),为贯彻银监会“严格执行放贷条件,加强贷款用途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贷款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结合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情况,信贷及
2、资产风险管理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对贷款发放与支付相关模块进行了改造。主要内容2 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1 前言前言3 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4 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主要内容2.1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原则2.2岗位设置2.3开立账户2.4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流程2.1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原则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原则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贷放分控、相互制约。2.2岗位设置岗位设置信用社、分社设立放款执行岗位,包括贷款发放岗和支付审
3、查岗,具体负责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的相关审核事宜。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分别对应出账审查员和支付审核员角色。贷款发放岗负责初步审核信贷业务及借款主体是否合法、合规、有效,发放与支付是否符合农信社终审意见的要求和提款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用途,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等事项,并对资料表面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信用社、分社应配备专职贷款发放岗位。支付审查岗负责复核贷款发放岗的上述审核范围和内容,并具有发放与支付的最终审核权,支付审查岗必须与信贷审批部门分开,一般由贷款发放网点主办会计兼任。2.3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借款人应在农信社开立结算账户,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取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农信社有权对
4、该账户进行动态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停止支付等措施。所有借款人必须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必要时可要求开立专用账户实行资金封闭管理。2.4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流程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流程操作流程操作流程需实行受托支付的贷款出账分为6个环节:贷款发放前的审查-贷款发放-申请提款-提款前的审核-贷款支付-监督核查。实行自主支付的贷款或其他信贷业务出账分为3个环节:业务出账/贷款发放前的审查-业务出账/贷款发放-监督核查。贷款申请贷款发放前审查提款前审核客户申请提款贷款发放贷款支付监督核查贷款审批流程贷后相关操作2.4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流程信贷业务发放与支付流程放款权限放款权限
5、所有贷款业务均支持一笔合同多次提请放贷(提款),即分次用款,每次放贷由信用社贷款发放岗审核,但经省联社最终审批的贷款第一次发放时,必须由省联社备案审查员进行相关审查,增加是否已备案审查相关记录,再次提请放贷时无需再到省联社进备案审查。主要内容2 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1 前言前言3 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4 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主要内容3.1业务出账/贷款发放前3.2业务出账/贷款发放3.3申请提款3.4业务出账/提款前的审核(出账审核
6、)3.5支付管理3.6支付信息审核3.7贷款支付3.8监督核查3.1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操作-业务出账业务出账/贷款发放前贷款发放前核实信贷业务内部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借款人、保证人的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有信贷业务办理资质、相关法律文本是否符合其内部规定或授权;核实抵/质押品的法律效力,是否按终审意见办妥相关法律手续;落实终审意见书中设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和贷款管理要求,要求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的应全部在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反映,防止合同对重要条款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确定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自主支付或委
7、托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相关触发条件由客户经理进行人工确认,再由贷款发放岗进行审核。3.2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业务出账业务出账/贷款发放贷款发放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贷款管理要求,由信贷人员人工判断本笔贷款支付方式并进行选择,贷款支付方式分为全额受托支付、部分受托支付、全额自主支付。一次提请放贷可以对应一个或多个交易对手,信贷人员根据单笔支付信息判断支付方式,发放金额等于受托支付金额和自主支付金额之和,受托支付金额为本次提请放贷所有应采取受托支付金额之和。例如:某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
8、该贷款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审批通过,现该客户申请提款100万元,用于支付三个交易对手甲、乙、丙公司,金额分别为60万元、30万元、10万元。那么,本次提请放贷发放金额为100万元,根据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用于支付甲公司60万和丙公司10万元为受托支付,支付给乙公司30万元为自主支付,提请放贷时受托支付金额应录为70万元,自主支付金额应录为30万元。社团贷款主办社根据客户的提款申请内容,对提款资料审核后确认支付方式,书面通知参与社提请发放,书面通知中应明确告知参与社本次发放金额、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并附对应金额的借款人交易对手相关信息,具体支付控制由主办社进行人工控制,社团贷款主办社必须要求借款人开
9、立专用账户进行贷款资金管理。社团贷款参与社发放存款帐号可维护为主办社借款人专用账户,核心系统发放时可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清算平台存入该账户,解决借款人在参与社开立账户资料不全问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富秦家乐卡贷款默认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系统不确认支付方式。3.2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业务出账业务出账/贷款发放贷款发放3.3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申请提款申请提款对于贷款合同或相关规定中约定贷款资金采取委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根据资金使用进度或项目进展情
10、况向农信社提出提款申请,填写并签署提款申请书,并递交相关交易资料及其他申请资料。客户经理对上述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后,上报贷款发放岗审核。3.4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出账审核出账审核贷款发放岗依据农信社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对借款人申请提款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包括:使用授信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相关交易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核实提款申请表提供的交易对手及账号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是否与交易合同相符;贷款终审意见书中的提款前提条件是否落实等。3.5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支
11、付管理支付管理系统在“放贷管理”菜单下设“支付管理”模块。贷款出账信息经贷款发放岗审核同意后,客户经理将出账信息发送至综合业务系统,如果受托支付金额大于0,该出账信息进入支付管理模块,对该笔出账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进行管理,如图:“支付管理”模块中下设“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审核中的支付、退回补充资料的支付、审核通过未发送的支付、已发送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已归档的文件”等流程节点。3.5支付信息管理流程支付信息管理流程审核中的支付退回补充资料的支付已归档的文件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已发送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审核通过未发送的支付3.5.1支付信息管理模块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列表显
12、示客户经理新增的支付申请,通过出账流水号与贷款出账信息进行关联列表信息内容包含出账流水号、贷款出账信息发送标志(已发送、未发送)、客户名称、业务品种、币种、金额、合同流水号、当前流程、当前阶段。列表上系统提供的功能按钮有:合同详情、放贷详情、支付信息详情、查看贷款审批意见、查看放贷审核意见、签署意见、提交。3.5.1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合同详情:查看合同详细信息。放贷详情:客户经理可以查看修改放贷申请详情。查看贷款审批意见:可以查看审核中签署的意见情况。支付信息详情:主要用于管理该笔出账信息所关联的所有受托支付信息。查看放贷审核意见:可以查看放贷审核中签署的意见情
13、况。签署意见:客户经理提交支付申请前必须签署自己的意见。提交:客户经理可以将支付申请提交审核复核,提交时系统会验证放贷申请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控制分笔支付额合计不得超过本次提请放贷受托支付金额。3.5.1.1支付信息管理模块-支付信息详情支付信息详情列表显示客户经理新增、修改的支付申请。列表信息内容包含出账流水号、客户名称、支付通知书编号、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帐号、付款金额、收款行名称、收款行帐号、收款行(本、异)地标志、用途、综合业务系统支付标志(已支付、未支付)等信息。列表上系统提供的功能按钮有:新增、详情、删除。新增:用于新增支付信息。可针对一笔出账信息录入一个或多个支付信息。删除:用于
14、删除综合业务系统未支付的错误支付信息。综合业务系统已支付信息不允许删除。详情:用于修改支付信息,综合业务系统已支付信息不允许修改。操作步骤:1、点击支付信息详情按钮,支付信息录入界面如图:2、点击新增或详情按钮,对一条支付信息修改,界面如图:3.5.1.1支付信息管理模块-支付信支付信息详情息详情3、录入核对无误后,点返回按钮,返回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初始界面,签署意见后提交。界面如图:3.5.1.1支付信息管理模块支付信息管理模块-支付信支付信息详情息详情3.6支付信息审核支付信息审核支付审查岗依据农信社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借款人申请提款资料进行复核,包括:用信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15、;相关交易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核实提款申请表提供的交易对手及账号是否符合借贷合同的约定,是否与交易合同相符;贷款终审意见书中的提款前提条件是否落实等。系统将原“放贷审核”菜单变更为“放贷/支付审核”,增加支付审核流程。3.6支付信息审核支付信息审核支付审查岗应认真审查支付信息相关资料,核实电子支付信息与实际支付受托书是否相符后签署意见,然后提交或退回。3.4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审核通过的未发送的支付支付审核员已审核通过进入“审核通过的未发送的支付”,点击查看/发送支付信息按钮后,界面如图:3.4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审核通过的未发送的支付点击打印支付通知书按钮,打印两份支付通知书
16、,界面如图:3.4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审核通过的未发送的支付打印完成后,点击发送支付交易按钮,将该笔支付信息发送至综合业务系统,成功后系统会给出提示,该笔支付信息“当前状态”变为“发送成功”,如图:如果收款人账号为本省信用社账号,综合业务系统会校验账号是否存在、户名是否相符、账户状态等情况,校验不成功则支付信息发送不成功,系统会返回相应提示。当一笔出账信息下所有支付信息全部发送至综合业务系统且成功后,该笔出账信息对应所有支付信息进入下一流程。3.5支付信息管理模块-已发送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该列表显示已成功发送至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信息。点击查看/撤消支付信息按钮,界面如图:如发现有错误信息或已发送
17、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信息汇出后出现退汇,需要对已发送的支付信息进行撤消,撤消后该笔出账信息下所有支付信息均返回“待提交审核的支付”,可以对“综合业务系统支付标志”标志为“未支付“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给支付审查员进行审查。综合业务系统每天日终后将支付信息的支付标志返回信贷系统。3.7贷款支付贷款支付贷款发放岗审核通过并最终签字确认后,将支付通知书通过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电子支付指令及纸质文本提交给结算部门。结算部门依据支付通知书的具体内容,确定信贷业务出账或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贷款发放账户或收款账户等,并将信贷资金存入借款人结算账户或通过借款人结算账户支付给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号
18、。社团贷款受托支付因涉及主办社和参与社,发放时止付和支付时解止付时效性较强,因此对该业务品种信贷系统不做体现,但客户经理、贷款发放岗和支付审查岗应参照信系统流程进行人工操作,支付通知书样式可参照信贷系统打印样式设计。对于参与社发放的社团贷款,参与社信贷部门按照主办社书面通知内容进行放贷,结算部门核对主办社的书面通知,并将贷款资金发放时直接转入主办社借款人专用账户专用账户。3.7贷款支付贷款支付支付通知书由贷款发放岗人员签字,并由支付审查岗人员最终签字确认,结算部门经办人在支付通知书上签字反馈。提款申请表、支付通知书、支付委托书按相关规定作为信贷档案留存。3.8监督核查监督核查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对
19、信贷业务出账和支付管理过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评价和考核支付管理工作。主要内容2 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贷款新规在系统中实现总体要求1 前言前言3 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贷款发放与支付基本审查内容和操作4 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及支付要求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及支付要求主要内容4.1修改的有关贷款交易4.2新增的有关交易4.3支付时限要求4.1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修改的有关贷款交易修改的有关贷款交易综合业务系统针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业务需求,对以下交易进行了修改和新增:贷款发放贷款发放(4911)交易交易4
20、.1.1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4911通过该交易发放贷款时,不再允许科目去向为“现金”,贷款发放后只能对应借款人存款账户,综合业务系统“存款账号”对应信贷系统出账通知中的“发放存款账号”,综合业务系统进校验。贷款发放成功后,综合业务系统会自动止付该笔放款信息中对应的“受托支付金额”,即受托支付金额部分客户不可以提现或转账,必须通过专用支付交易进行支付。贷款科目号不再需要人工录入,由信贷系统根据业务品种、客户类型、注册地是否农村、是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否涉农、贷款用途、委托资金来源七个要素业确定科目。委托贷款发放时,“自动还款标志”可以允许选择“自动扣息”。4.1.2综合
21、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4931贷款发放成功后,综合业务系统会自动止付该笔放款信息中对应的“受托支付金额”,即受托支付金额部分客户不可以提现或转账,必须通过专用支付交易进行支付。贷款科目号不再需要人工录入,由信贷系统根据业务品种、客户类型、注册地是否农村、是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否涉农、贷款用途、委托资金来源七个要素业确定科目。4.1.2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49314.1.3大额支付业务大额支付业务-往帐处理往帐处理(3711)交易交易对于“收款行(本、异)地标志”为“他行“的应使用“大额支付业务”的“往帐处理(3711)”交易处理。4.1.4跨机构转账收现凭证(8636)交易跨机构转账收现凭证(8636)交易:增加对2850支付交易所做业务的回单打印功能4.2新增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交易-受托支付划款(2850)交易该交易是对信贷系统发送的贷款支付信息进行支付,“收款行(本、异)地标志”为“本社、省内其他信用社”才可使用该交易处理。4.2.2受托支付信息查询受托支付信息查询(838k)交易交易该交易主要用于对信贷系统发送的受托支付信息内容和状态进行查询4.2.3支付时限要求信贷系统发送至综合业务系统的支付信息,结算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