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物流概论国际物流概论 21.1 国际物流概述国际物流的概念国际物流的目的国际物流的特点国际物流的发展过程国际物流的发展趋势 3供供需需结结合合国际物流市场国际物流市场(供需结合的场所)(供需结合的场所)国际物流活动的产生背景国际物流活动的产生背景世界经济(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资源分布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平衡生产能力不平衡生产能力不平衡消费水平不平衡消费水平不平衡物资物资流动流动(物流产生的本源)(物流产生的本源)商品交换商品交换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促促进进促促进进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物流需求物流需求物流行业物流行业物流供给物流供给国际物流活动国际物流活动 41.1.1 国际物流的概念 国际物流
2、(International Logistics,简称IL)的狭义理解是指当生产和消费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独立进行时,为了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空间距离和时间间隔,对物资(商品)进行物理性移动的一项国际商品贸易或交流活动,从而完成国际商品交易的最终目的,即实现卖方交付单证、货物和收取货款,而买方接受单证、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的对流条件。51.1.2 国际物流的目的 国际物流的主要目的是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让合适的客户获得合适的商品。国际物流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供应链,涉及订单处理、支付程序、运输和储存管理、用户服务等环节,其整个流程很少有企业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单独办理和
3、完成。因此,国际物流过程离不开贸易中间人,即由专门从事商品使用价值转移活动的业务机构或代理人来完成.如国际货物的运输是由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公司来代理的,再如报关行、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口打包公司和进口经纪人等,它们主要是接受企业的委托,代理与货物有关的各项业务。61.1.3 国际物流的特点国际物流活动是在不同国家间进行的,与国内物流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主要特点如下:(1)物流环境存在差异(2)国际物流不确定因素多,风险大(3)国际物流必须有国际化信息系统的支持(4)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高 71.1.4 国际物流的发展过程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第
4、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网络技术、条码技术以及卫星定位系统(GPS)普遍应用。8电子数据交换 EDI 就是按照商定的协议,将商业文件标准化和格式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俗称无纸化贸易。91.1.5 国际物流的发展趋势物流规模和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企业向协同化方向发展市场竞争方式呈现出从粗放式向集约化发展的趋势推行绿色物流 101.2 国际物流系统与国际物流网络国际物流系统的构成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国际物流网络 111.2.1 国际物流系统的构成1.国际物流系统的一般要素 劳动者 资金 物 12 132.国际物流系统的功能要素国际
5、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处理;投保等。国际物流运输子系统国际物流运输子系统物流作业信息;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选择所需要的适当物料;从适当的来源(包括全球采购)、适当的价格、适当的送货方式(包括时间和地点)获取适当数量的物料。国际物流采购子系统国际物流采购子系统杜邦定律:63%的消费者是根据包装装潢进行购买;实现“包、储、运一体化”,从包装商品时考虑储运的方便、快速和经济性。国际物流包装子系统国际物流包装子系统 完成集和散的过程;主要涉及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国际物流储存子系统国际物流储存子系统国际物
6、流流通加工子系统国际物流流通加工子系统商品检验检疫;理货,明确责任;申请通关等。商品检验检疫、通关子系统商品检验检疫、通关子系统国际物流装卸搬运子系统国际物流装卸搬运子系统八大功能要八大功能要素相应地形素相应地形成各自的一成各自的一个子系统个子系统 143.国际物流系统的支撑要素体制、制度法律、规章行政、命令标准化系统国际信用手段 15国际物流中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与国际公约1.签订国际商务契约方面重要的法律和国际公约:各有关国家的民法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国际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惯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
7、修正本和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3.国际结算方面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00号出版物(UCP500)和托收统一规则(URC522)4.货物进出各国关境方面应遵循各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5.海上货物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以及各国规定的海上货运法或海商法6.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7.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9.集装箱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日内瓦集装箱海关公约、1972年集装箱海关公约和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10
8、.国际多式联运方面的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64.国际物流系统的物质基础要素物流设施物流装备物流工具信息技术及网络组织及管理 171.2.2 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国际物流系统的一般模式(出口)181.2.2 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 国际物流系统输入部分的内容有:备货,货源落实;到证,接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到船,买方派来船舶;编制出口货物运输计划;其他物流信息。国际物流系统的输出部分内容有:商品实体从卖方经由运输过程送达买方手中;交齐各项出口单证;结算、收汇;提供各种物流服务;经济活动分析及理赔、索赔。国际物流系统的转换部分包括:商品出口前的加工整理;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国
9、内、国际段);商品进港、装船;制单、交单;报验、报关;以及现代管理方法、手段和现代物流设施的介入。不可控因素可能是国际的、国内的、政治的、经济的、技术上的和政策法令、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制约,这是很难预计控制的。191.2.3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 201.3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的种类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211.3.1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The Freight Forwarder):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
10、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相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和收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定义: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业。22货主企业外贸公司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交通运输企业货主企业外贸公司进出口商纸运输合同契约承运人实际运输合同实际承运人 23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国际货运代理种类(一)以委托人性质分类1、货主的代理 它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了托运人的利益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2、承运人的代理 它是指接受从事
11、国际运输业务的承运人的委托,为了承运人的利益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24(二)以委托代理人数量分类1、独家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授予一个代理人在特定的区域或者特定的运输方式或服务类型下,独家代理其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或相关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2、普通代理 又称多家代理,它是指委托人在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运输方式或服务类型下,同时委托多个代理人代理其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或相关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 25(三)以授予代理人权限范围分类1、全权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概括委托代理人办理某项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或相关业务,并授予其根据委托人自己意志灵活处理相关
12、事宜权利的国际货运代理。2、一般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项具体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或相关业务,要求其根据委托人意志处理相关事宜的国际货运代理。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 26(四)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分类1、综合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一票或某一批货物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事宜,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2、专项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一票或某一批货物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国际货物运输事宜,提供规定项目的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 27(五)以代理人层次为标准分类1、总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作为在某个特定地区的全权代表,委托其处理委托人在该地
13、区的所有货物运输事宜及相关事宜的国际货运代理。2、分代理 它是指总代理人指定的在总代理区域内的具体区域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国际货运代理。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 28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六)以运输方式为标准分类1、水运代理 它是指提供水上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其可具体划分为海运代理和河运代理两种类型。2、空运代理 它是指提供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3、陆运代理 它是指提供公路、铁路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29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3、陆运代理 它是指提供公路、铁路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14、4、联运代理 它是指提供联合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30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七)以代理业务的内容为准分类1、国际货物综合代理 它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代理。2、国际船舶代理 它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国家运输船舶及船舶运输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服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代理。31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3、报关代理 它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国际运输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结关事宜,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代理。4、报
15、检代理 它是指接受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进出口商品发货人、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或其它贸易关系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商品的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事宜,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代理。321.3.2 国际货运代理种类5、报验代理 它是指接受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进出口商品发货人、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或其它贸易关系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商品质量、数量、包装、价值、运输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检验、鉴定事宜,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代理。331.3.3 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v组织协调作用:运输的设计师,是门到门运输的组织者和协调者。v开拓控制作用:新运输方式、新运输线路、新运输费率及新产品的市场开拓。v中间人作用:同时为托运人和承运人服务。
16、v顾问作用:提供各种咨询和建议。v提高专业化作用v提供特殊服务v使费用及服务具有竞争力 341.3.4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时的责任。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例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已恪尽职守,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
17、责任;如能证明他未做到恪尽职责,则其责任应不超过与其订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责任。351.3.5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1)委托方与货运代理人的关系,这种关系由委托协议或合同来确定。2)委托方与第三方的关系,此种关系由代理货运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来确定。3)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的关系,此种关系由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来确定 36补充:国际物流的基本流程与业务订单处理运输和保险理货报关检验支付储存和销售 37订单处理如果进口商与出口商经过交易蹉商签订了正式合同,订单处理就是对履行合同的相关事项所做的安排。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首先是为了执行合同而进行的一些履约准备工作,如进口商人须申请进口
18、许可证、进口配额等相关文件,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还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出口商人在按时、按质、按量准备应交货物的同时,应催促买方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开立信用证或付款手续,信用证开到后还要对信用证内容逐项认真审核,信用证条款必须与合同内容相一致,品质、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装运等应以合同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及时装船,安全结汇。其次是进出口商人之间的联络,主要是针对装运、保险、接货等问题所做的信息沟通。订单往往没有标准的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信息:购买意向、定购数量、购买价格、信用条件和运输方式等。38运输和保险为了确保国际物流的经济安全,进出口双方应合
19、理选择货物运输的路线、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并对货物在运输中的风险进行投保。不同的贸易术语对运输和保险责任的划分有所不同,如在FOB交货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在CIF交货条件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承担投保责任的一方应根据合同要求的投保金额和险别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39理货理货是指船方或货主根据运输合同在装运港和卸货港收受和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的理货机构代理完成的在港口对货物进行计数、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舱积载、制作有关单证等工作。理货工作有以下内容:(1)理货单证(2)分票、理数和溢短货物(3)理残(4)绘制实际货物积载图(5)签证和批注(6)复查和查询 40报关检
20、验进出口货物必须经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逾期罚款,征收滞报金。41支付进口商对出口商支付货款的程序因所采用的支付方式的不同而有差异,在中国出口业务中,使用议付信用证方式较为普遍。货物装运后,受益人应及时制单,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行收到交易所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审单,并在收到单据后7个银行工作日将审单结果通知受益人。如果确认“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议付行将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寄单索偿,同时按与受益人约定的方法进行结汇。开证
21、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果内容无误,即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口商向银行承兑或付款赎单。进口商在取得相关单据后可以凭单提取进口货物。如果银行在审单时发现单、证不符,应作出适当处理,如停止对外付款、相符部分付款不符部分拒付、货到检验合格后再付款、在付款的同时提出保留索赔权等。42储存和销售出口商在货物备运期间,应妥善保管所交货物,防止发生变质,如串味、腐烂、破碎等。进口商收到货物后也需对货物进行储存,有时还需要对货物进行分装、转运等处理。在此期间,进口商应对储存地点、保险、费用等问题加以综合考虑,特别是当进口商向出口商索赔时,在储存期间采取必要手段保全尤为重要,否则一旦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当而损坏,进口商会因此丧失索赔权。进口货物的销售应按照进口商事先制定的商业计划进行,即选择恰当的营销组合将进口商品推向目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