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安全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一条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所有教职员工对自己工作职责内的安全问题负责。第二条 任课教师是本节课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要及时处理课内发生的各种矛盾,发现缺课、逃课学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年级处或德育处。体育课和有安全隐患的课,课前应该进行准备活动和安全教育。第三条 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生由体罚或变
2、相体罚或非正常教育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四条 教师私自带学生外出、随意调停课、提前放学、私自放假等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和思想教育,及时处理学生间的各种矛盾,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缺勤情况,并把缺勤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和年级处、德育处,如因班主任教育,组织和管理不善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第六条 年级处、德育处应积极配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各种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如因组织管理不善、处理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七条 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组
3、织人员对学校的公共设备、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于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应组织人员尽快整改。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保管学校帐簿、原始凭证、现金、支票和财务专章等,如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等导致损坏、丢失、被盗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九条 门卫负责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严格执行传达室管理制度,防止不法分子的进入和学生的无证外出。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人员进入学校或学生的无证外出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 医务室人员负责学校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检查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初步护理和治疗生病学生以及预
4、防传染病等工作,如因检查、指导、教育不到位、不及时处理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第十一条 实验员对各类实验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因有害、有毒物品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所有教职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爱护各办公室的公共物品。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由学校组织整改。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按照管辖范围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开展值班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并认真做好记录。如因值班防护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值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学校声誉、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晋级或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其他安全事故的责任与追究,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制与处理。签字人: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