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同概述合同概述2 合同解读合同解读4 提问与答疑提问与答疑5 随堂小测验随堂小测验3 活学活用:案例分析活学活用:案例分析1.0 前前 言言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1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接受合同的约束;2 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何一方不
2、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4 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解决纠纷的根据。的根据。1.1 1.1 概概 述述1.1 概述概述2.0 合同解读合同解读2.1 基本术语的含义基本术语的含义2.2 房屋交付房屋交付2.3 面积差异处理面积差异处理2.4 规划、设计变更规划、设计变更2.5 产权登记产权登记2.6 装
3、修标准装修标准2.7 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2.8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2.9 争议解决与合同解除争议解决与合同解除首层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注为准。层高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含米以上(含2.20米)。米)。“层高层高”vs “净高净高”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房屋:房屋外墙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4、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有上盖,结构牢固,结构牢固,层高层高2.20米以上米以上(含(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其中,全封闭阳台按其外米)的永久性建筑。其中,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未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积之和。共有分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
5、物各套(单: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2.2 房屋交付房屋交付2.2.1 交房条件交房条件2.2.2 房屋交付房屋交付 2.2.3 交付验收交付验收2.2.4 风险责任转移风险责任转移2.2.5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2.6 公用设施交付公用设施交付 甲乙双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时
6、,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商品房的下甲乙双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商品房的下列资料:列资料:(一)规划部门出具的(一)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二)建设单位出具的(二)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部门出具的(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或备案凭证。(四)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四)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五)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五)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六)
7、(六)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七)(七)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八)(八)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或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六)、(七)项应提供已加盖公章的原件。(六)、(七)项应提供已加盖公章的原件。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收楼,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卖方无法取得上述相关报告或资料,导致(一)至(五)项如卖方无法取得上述相关报告或资料,导致(一)至(五)项文件资料不齐全,但卖方文件资料不齐全,但卖方已办妥竣工验收备
8、案手续已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不视为不符的,不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卖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交付标准,卖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当在甲方应当在 年年 月月 日前将作为本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日前将作为本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乙方发出收楼通知书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乙方发出收楼通知书。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房屋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房屋需延期交付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告知乙方。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卖方应以电话或特快专递通知买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卖方应以电话或特快专递通知买方办
9、理交付使用手续。以特快专递通知的,以买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方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以特快专递通知的,以买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买方未签收的,同城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二日为送达日,异地以特买方未签收的,同城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二日为送达日,异地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四日为送达日。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时间为买快专递发出后的第四日为送达日。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时间为买方接到电话的时间,卖方须在交付现场完善交付通知的签收手续。方接到电话的时间,卖方须在交付现场完善交付通知的签收手续。买买方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方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
10、日。卖方交付通知送达后,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否则视为卖方已按期交付,卖方交付通知送达后,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否则视为卖方已按期交付,交付日期以卖方通知的交付日期为准。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交付日期以卖方通知的交付日期为准。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自交付之日或视为交付之日起由买方承担。房屋保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自交付之日或视为交付之日起由买方承担。房屋保修期亦从即日起计算。修期亦从即日起计算。若交付物业较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提前达到交付条件的,卖方可若交付物业较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提前达到交付条件的,卖方可提前交提前交付付并发出交付通知,买方应在通知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交付
11、手续,物业并发出交付通知,买方应在通知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交付手续,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亦自实际交付之日起核算。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亦自实际交付之日起核算。乙方应在收楼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楼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0 日内以日内以书面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该商品房。为同意接收该商品房。乙方认为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乙方认为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一次性一次性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甲方在接到乙
12、方异议后,应在 10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乙方异议事实成立,该商品房视。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乙方异议事实成立,该商品房视为未交付。为未交付。如交付时卖方具备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资料,买方无权拒绝收楼,如交付时卖方具备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资料,买方无权拒绝收楼,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地产进行验收后,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地产进行验收后,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商处理同意收楼的,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
13、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乙方。卖方通知买方收楼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卖方通知买方收楼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卖方应当发出延验收时间的,卖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书面催告书一次。买方未按催告书规定一次。买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收楼通知书通知的验收交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收楼通知书通知的验收交接日之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方承担,并视为该房屋已交接日之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方承担,并视为该房屋已交付。付。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甲方应自合同约定的交房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甲方
14、应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总房价款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总房价款0.05的标准向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卖方已按合同约定交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卖方已按合同约定交房,卖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卖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违约金或按揭贷款未支付至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违约金或按揭贷款未支付至指定的账户、因非卖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备案等。指定的账户、因非卖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备案等。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公用设
15、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主张权利: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主张权利:即甲方应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即甲方应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总房价款总房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仅指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仅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的中载明的项目。项目。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的竣工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
16、用条件。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的竣工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其其投入使用(如商铺开业、学校开学)的具体时间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投入使用(如商铺开业、学校开学)的具体时间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确定。确定。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面积与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面积有差异的,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面积与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面积有差异的,以以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面积为准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面积为准。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100 共有建筑(分摊)面积如有差异的,双方同意不作补差处理。共有建筑(分摊)面积如有差
17、异的,双方同意不作补差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5以内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任何补偿;(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5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不含本数)至至3以内以内(含本(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超过3以上以上(不含本数)的,按以下处理:(不含本数)的,按以下处理: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合同约定套内建
18、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差比在差比在3以内(含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负责,所有权归乙方。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负责,所有权归乙方。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差比在差比在3以内(含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卖方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卖方
19、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否则应当朝向,否则应当书面通知买方书面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买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波动。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波动。在不影响买方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在不影响买方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卖方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卖方
20、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可不通知买方通知买方。除非买方因该局部改变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赔。除非买方因该局部改变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由于政府行政命令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卖由于政府行政命令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卖方应在变更确立后方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日内书面告知买方告知买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于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买卖双方应于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 18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登记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机构申请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现已改为(现已改为500天内申请
21、)天内申请)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由买方承担。由买方承担。因因栋至栋至栋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栋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交付分期交付,但属同一,但属同一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范围。鉴于竣工测绘须在该批楼栋全部竣工核准范围。鉴于竣工测绘须在该批楼栋全部竣工验收后方可进行,因此房屋初始登记及验收后方可进行,因此房屋初始登记及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需在此批楼栋需在此批楼栋全部交付使用后才能一并办理。预计此批楼栋全部完成交付约为全部交付使用后才能一并办理。预计此批楼栋全部完成交付约为 年年 月,具体办理
22、月,具体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时间以卖方书面通知为准。时间以卖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因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如因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期限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甲方应自逾期之定期限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达到逾期时间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自该日的,乙方有权自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
23、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同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超过日内(不超过30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偿其差额。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偿其差额。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24、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的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的次日起至乙方实际取得次日起至乙方实际取得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之日止,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之日止,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以下买方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由于以下买方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由买方承担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责任。(举例)的,由买方承担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责任。(举例)由于以下卖方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由于以下卖方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由卖方承
25、担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责任。的,由卖方承担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责任。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办事要求变更等)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办事要求变更等)导致不能按期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迟延办理导致不能按期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迟延办理房地房地产权产权的责任。的责任。卖方为买方按揭贷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买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卖方为买方按揭贷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买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每逾期一日,买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约定期限内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每逾期一日,买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0.0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向卖方支
26、付违约金。甲方应当在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日内(不超过(不超过30日),为乙日),为乙方办妥预售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方办妥预售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交付乙方。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登记机关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证明书交付乙方。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登记机关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资料。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
27、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提供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提供或延迟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或延迟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甲方未在规定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若甲方未在规定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乙方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按照依乙方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记办法的规定,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规定,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
28、、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双倍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的装饰、设备差价。卖方在示范单位中展示的装饰、设备如果注明为交付标准的,作卖方在示范单位中展示的装饰、设备如果注明为交付标准的,作为合同附件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为合同附件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采购原因,卖方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应视为符合交因采购原因,卖方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应视为符合交付标准。付标准。正常使用下,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期限:正常使用下,该商品房的建筑
29、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期限:(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二)屋面防水工程3年;年;(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年;(四)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四)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年;(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年;(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年;(七)管道堵塞(七)管道堵塞2个月;个月;(八)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八)供热、供冷系统
30、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个采暖期或供冷期;(九)卫生洁具(九)卫生洁具1年;年;(十)灯具、电器开关(十)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按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执行。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对保修责任有异日内履行保
31、修义务;甲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议的,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甲乙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保修期内,乙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在保修期内,乙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甲方既不履行保修义日内,甲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乙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乙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
32、费用由甲方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间房屋不能居住使用的,卖方提供临时居住房屋或者按同地保修期间房屋不能居住使用的,卖方提供临时居住房屋或者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补偿后,不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补偿后,不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如买方所购商品房为带装修的,该商品房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如买方所购商品房为带装修的,该商品房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电器等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卖方为准,若因该电器等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方人身损
33、害或财产损失,卖方应配合买方向生产厂商索赔。应配合买方向生产厂商索赔。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楼宇屋面、庭院、露台和地下室,归该房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楼宇屋面、庭院、露台和地下室,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示范单位的保修应另行约定。示范单位的保修应另行约定。2.7.4 质量不合格问题质量不合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年7号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12条和第条和第13条规定:条规定:因房屋主
34、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房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7.4 质量不合格问题质量不合格问题关于关于“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的认定问题,依据前述的认定问题,依据前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从技术,从技术角度看,所谓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
35、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或 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所谓“不合格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质量要求的情形。所谓所谓“严重影响正常
36、居住使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此要求退房。2.8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2.8.1 楼宇经营收益楼宇经营收益2.8.2 小区车位权属小区车位权属 2.8.3 附赠面积附赠面积2.8.4 销售广告销售广告
37、 2.8.5 不利因素提醒不利因素提醒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和楼宇的命名权属于卖方。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和楼宇的命名权属于卖方。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该商品房所在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楼宇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该商品房所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在楼宇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未计入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未计入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和架空层停车场(库)、会所、商业(含商业
38、广告位)等公共配地下和架空层停车场(库)、会所、商业(含商业广告位)等公共配套建筑,其所有权、收益权属于卖方。套建筑,其所有权、收益权属于卖方。2.8.2 小区车位权属小区车位权属 (#18)卖方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车位进行销售或出租,售卖方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车位进行销售或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价(租金)另行约定。本项目内规划的露天车位,除已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附赠的以外,本项目内规划的露天车位,除已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附赠的以外,其他车位的产权均属于卖方所有。其他车位的产权均属于卖方所有。2.8.3 附赠面积附赠面积 (#19)买方拥有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附赠面积约买方拥有本
39、合同项下商品房附赠面积约 平方米楼宇屋面、平方米楼宇屋面、平方米露台、平方米露台、平方米庭院、平方米庭院、平方米地下室(以上均以实际交付平方米地下室(以上均以实际交付为准)及编号为为准)及编号为 的架空层的架空层/地下地下/露天车位的使用权,该面积未计入露天车位的使用权,该面积未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亦不作为计价依据,如因法规、政策变化及卖方的原产权登记面积,亦不作为计价依据,如因法规、政策变化及卖方的原因等导致因等导致未能实现交付的,则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未能实现交付的,则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买方同意不以,买方同意不以此拒绝收房或主张退房。此拒绝收房或主张退房。但因卖方原因,如完全不能交付的,
40、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但因卖方原因,如完全不能交付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款的1%作为补偿;作为补偿;如实际交付以上部位的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在如实际交付以上部位的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在10以内的,卖以内的,卖方不作补偿,超过方不作补偿,超过10%的,卖方补偿买方合同总价款的的,卖方补偿买方合同总价款的0.1%;如卖方实际交付以上部位的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大于合同如卖方实际交付以上部位的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部分归买方所有。约定面积部分归买方所有。2.8.4 销售广告销售广告 (#23、25)卖方在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卖方在广告和宣传
41、资料中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具体确定,并,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合同又未作重新约定确定有重大影响,合同又未作重新约定的,可作为合同附件,对双方的,可作为合同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但卖方在上述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已明示不构成要约或者不属于但卖方在上述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已明示不构成要约或者不属于交付标准或交易条件的,不构成合同内容,双方不受其约束。交付标准或交易条件的,不构成合同内容,双方不受其约束。在本项目全部竣工交付之前,卖方有权在项目内进行广告宣传在本项目全部竣工交付之前,卖
42、方有权在项目内进行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2.8.5 不利因素提醒不利因素提醒 (#27)卖方已在本项目销售现场向买方明示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示的文卖方已在本项目销售现场向买方明示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示的文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五证五证”等相关资料)及不利因素提示。买等相关资料)及不利因素提示。买方知悉并确认由于受条件限制卖方难以穷举本项目红线内外所有现状,方知悉并确认由于受条件限制卖方难以穷举本项目红线内外所有现状,买方确认购买前已仔细比较并慎重决策后方签署合同及其补充约定。买方确认购买前已仔细比较并慎重决策
43、后方签署合同及其补充约定。买方确认以下告知均属现状,若发生变更,卖方无义务另行告知。买方确认以下告知均属现状,若发生变更,卖方无义务另行告知。考考虑以下不利的环境因素对居住的影响,在房屋成交价中已包含此环境虑以下不利的环境因素对居住的影响,在房屋成交价中已包含此环境因素。因素。1、红线外不利的环境因素、红线外不利的环境因素 2、红线内可能对买方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红线内可能对买方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2.8.6 限购令条款限购令条款 (#0)买方知悉并承诺遵守国家与地方关于限购的规定,若买方暂不符买方知悉并承诺遵守国家与地方关于限购的规定,若买方暂不符合在本市购房的条件,买方自愿承
44、担因此暂不能办理买卖合在本市购房的条件,买方自愿承担因此暂不能办理买卖合同备案合同备案、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的后果,无权因此解除合同或主张撤销合同。的后果,无权因此解除合同或主张撤销合同。在具备备案条件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受理产权登记后,双方在具备备案条件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受理产权登记后,双方将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办理相应备案或登记,届时若需重新签订相应合将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办理相应备案或登记,届时若需重新签订相应合同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与本合同相同的条件签订相应合同或文件,如同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与本合同相同的条件签订相应合同或文件,如一方不配合导致相关备案或登记不能办理的,则另一方不承担违
45、约责一方不配合导致相关备案或登记不能办理的,则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协商、提请政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协商、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任何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权利。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权利。2.9.
46、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29)买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买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以及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以及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济形势变化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更合同。因买方或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按因买方或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房价的总房价的15%向向守约方支付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并承担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并承担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注销预告登记、注销抵押登记等手续的全部费用。抵押登记等手续的全部费用。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手续费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手续费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