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計畫簡介及修法說明計畫簡介及修法說明100年9月28 日2業界提供業界提供學界方向學界方向進行研究進行研究促進產業升級促進產業升級衍生新的衍生新的研究議題研究議題解決業解決業界問題界問題進行新的研究計畫進行新的研究計畫產產業界商品化應用研究業界商品化應用研究培育人才培育人才達成知識產業化達成知識產業化訓練年輕研究學者訓練年輕研究學者研究生研究生達成產業知識化達成產業知識化特色型大學:特色型大學:論文論文+學位,學位,學生畢業後學生畢業後可立即可立即進入業界服務進入業界服務研究型大學:論文研究型大學:論文+學位學位訓練業界所需專才訓練業界所需專才振興經濟振興經濟
2、促進人才在大專校院與企業界之間的靈活移動,以釋放出既有的學術研發能量促進人才在大專校院與企業界之間的靈活移動,以釋放出既有的學術研發能量 3產學計畫產學計畫技術需求者技術需求者提供學界研究方向提供學界研究方向技術提供者技術提供者解決業界問題解決業界問題互信、尊重、雙贏互信、尊重、雙贏產學雙贏機制產學雙贏機制學研界學研界產業界產業界透過產學合作,提供產、學雙方技術、知識的交流,透過產學合作,提供產、學雙方技術、知識的交流,提升研發效率,加速商業化活動提升研發效率,加速商業化活動4技術開發技術開發應用研究應用研究基礎研究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技術開發應用研究應用研究基礎研究基礎研究產業能量產業能量學界能
3、量學界能量原創前瞻科技原創前瞻科技先導型產學先導型產學應用型應用型開發型開發型學界科專學界科專鼓勵鼓勵高風險、長期程、高創新高風險、長期程、高創新的原創前瞻產學計畫的原創前瞻產學計畫修訂相關法規修訂相關法規,活絡學術能量,活絡學術能量5學研機構提申請書學研機構提申請書國科會審查國科會審查核定核定/簽約簽約/撥款撥款國科會國科會/學研機構學研機構/合作企業合作企業 執行管考執行管考學研機構學研機構技術移轉技術移轉技術商品化技術商品化學研機構學研機構/主持人主持人 遴選合作企業遴選合作企業6我國相關法律設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合夥事業及公司;以營利為目的,以營利為
4、目的,依照依照外國法律組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營業之公司 2(3)2(3)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及經本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及經本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學術研究機構、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2(1)2(1)國科會落實學界先導、實用落實學界先導、實用性技術及知識應用研性技術及知識應用研究,整合研發資源,究,整合研發資源,發揮學界研發能量,發揮學界研發能量,結合企業需求,鼓勵結合企業需求,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應用研企業積極參與應用研究,培植企業研發潛究,培植
5、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績效。1 17開發型開發型協助產業開發核心協助產業開發核心應用創新技術。應用創新技術。應用型應用型培育人員培育人員,增進產品增進產品附加價值或產出數位附加價值或產出數位內容應用加值技術。內容應用加值技術。國科會200萬以上100萬以上100萬以下配合款103020執行年限2年以上最多3年1年先期技轉金158授權年限計畫結束後1年內,有優先協商技轉權。計畫結束後1年內,有優先協商技轉權。至多7年至多3年選擇派員或提供設備作出資比40僅設備6060補助模式補助模式先導型先導型前瞻具競爭力,高前瞻具競爭力,高風險性
6、,需長期性風險性,需長期性投資之先期技術。投資之先期技術。8 研研 究究 領領 域域整合運用整合運用科技資源科技資源論文發表論文發表培養技術培養技術創新能力創新能力提供科技提供科技研發人才研發人才技術研發技術研發技術報告技術報告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知知 識識專門技術專門技術專專 利利就業創業就業創業創新支創新支援援基礎基礎研究研究權利金權利金收入收入研發成果態樣研發成果態樣9說明說明:9898年因應全球金融海嘯,推動企業配合款減半專案,故該年度計畫申請件數及本會補年因應全球金融海嘯,推動企業配合款減半專案,故該年度計畫申請件數及本會補助經費相對提高助經費相對提高。10註:1.民國97年修訂補助產學
7、合作計畫作業要點,應用型產學受理申請期間由一年二期修訂為 一年一期,以致參與廠商家數、投入人力、培育碩博士生較為減少,98年恢復為一年二期,且 因應全球金融海嘯,實施企業配合款減半專案,各投入項目呈現成長。2.982.98年生技領域技轉案件數較年生技領域技轉案件數較9797年增加年增加38%38%,該類案件授權方式大多為專屬授權且授權期程較,該類案件授權方式大多為專屬授權且授權期程較長長 (10(10年以上年以上),合約權利金較其他領域技轉案件高,故,合約權利金較其他領域技轉案件高,故9898年計畫研發成果收入較往年成長。年計畫研發成果收入較往年成長。項項 目目97年年98年年199年年參與廠
8、商參與廠商(家家)5951,130954廠商投入研究人力廠商投入研究人力(人人)904 1,7361,421人才培育人才培育(碩、博士生碩、博士生)(人人)1,257 2,7452,057獲准專利數獲准專利數(件件)420 397472 技術移轉技術移轉(件件)714953903權利金收入權利金收入 (新台幣百萬元新台幣百萬元)2447212342111213自科技基本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發成果歸屬及運自科技基本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公布施行後,本會補助計畫衍生之研發成果,用辦法公布施行後,本會補助計畫衍生之研發成果,原則歸屬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並由其管理運用。且政府原則歸屬計畫執
9、行機構所有,並由其管理運用。且政府應監督或協助執行機構,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應監督或協助執行機構,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生產或利用就學研機構管理及運用本會補助研究計畫成果之機制及就學研機構管理及運用本會補助研究計畫成果之機制及程序部分,以往均依行政院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程序部分,以往均依行政院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為有效管理推廣計畫成果,完備學研機構對本會補助研為有效管理推廣計畫成果,完備學研機構對本會補助研究研發成果之管理、運用機制及程序,提升研發成果運究研發成果之管理、運用機制及程序,提升研發成果運用效能,爰擬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10、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用效能,爰擬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14政府科學政府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研究發展成果發展成果歸屬及運歸屬及運用辦法用辦法(89.2.25)(89.2.25)科學技術基本法科學技術基本法(88.1.20)(88.1.20)第6條第2項:運用態樣、原則、規範,由行政院統籌規劃行政院統籌規劃,並由各主管機關訂定相關法令主管機關訂定相關法令施行之。行政院行政院 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8 89 9.5 5.1919)國
11、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用辦法(9 96 6.4 4.1919)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歸屬及運用辦法(9(93 3.7 7.7 7)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歸屬及運用辦法(9(90 0.9 9.1.14 4)行政院國科會行政院國科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運用辦法(100.(100.6 6)行政院衛生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行政院衛生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運用辦法(
12、9(99 9.1 1.2 20 0)各主管機關各主管機關15成果原則歸屬執行機構成果原則歸屬執行機構建置研發成果管理機制建置研發成果管理機制1.1.專人、專責單位或專人、專責單位或委託管理委託管理 2.2.維護維護:記錄管理,定期記錄管理,定期盤點盤點3.3.運用運用:授權技轉、讓與、授權技轉、讓與、終止維護終止維護4.4.風險控管風險控管:利益迴避及利益迴避及權益保障權益保障5.5.會計處理會計處理收入分配及管理運用收入分配及管理運用計畫執行機構計畫執行機構研究人員研究人員國科會國科會研發成果管理架構研發成果管理架構監督或協助執行機構,監督或協助執行機構,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
13、際之生產或利用際之生產或利用訂定研發成果法規訂定研發成果法規協助學研機構建置管協助學研機構建置管理機制理機制查核學研機構成果管查核學研機構成果管理運用績效、機制及理運用績效、機制及程序,並列為獎補助程序,並列為獎補助審查指標審查指標 88.1.22成果成果下放下放管理推廣運用之責管理推廣運用之責7協助成果管理:專利協助成果管理:專利/技轉技轉分配一定比例之成果分配一定比例之成果收入收入獲得產學、技轉獎補助獲得產學、技轉獎補助專利專利/技轉績效列為入技轉績效列為入審查項目審查項目15161.1.訂定依據訂定依據2.2.名詞定義名詞定義3.3.研發成果歸屬研發成果歸屬4.4.研發成果管理機制研發成
14、果管理機制5.5.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原則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原則6.6.研發成果授權之例外處理原則研發成果授權之例外處理原則7.7.研發成果專屬授權處理原則研發成果專屬授權處理原則8.8.研發成果收入繳交程序及比例研發成果收入繳交程序及比例9.9.研發成果運用情形報告及查訪研發成果運用情形報告及查訪10.10.研發成果讓與評估原則及處理程序研發成果讓與評估原則及處理程序11.11.研發成果專利權終止維護評估原則及處理程序研發成果專利權終止維護評估原則及處理程序12.12.執行機構成果授權例外處理、專屬授權、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執行機構成果授權例外處理、專屬授權、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規定授權規定1
15、3.13.委任、委託執行機構或其他適當機關委任、委託執行機構或其他適當機關(構構)管理及運用歸屬本會管理及運用歸屬本會研發成果規定研發成果規定 14.14.施行日期施行日期1718任職同一系、所、科或組任職同一系、所、科或組。近三年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博士、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近二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之共同作者。審查計畫時,有共同執行之研究計畫。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為另一申請案或執行中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近
16、三年近三年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近三年曾有價格或利率等不符市場正常合理交易之資金借貸、投資、背書、保證等財務往來。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擔任合作企業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官股代表身分擔任者不在此限)。119先導型:一年受理一期先導型:一年受理一期開發型開發型:一年受理三期一年受理三期應用型:一年受理二期應用型:一年受理二期計畫申請人計畫申請人應於線上簽署應於線上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計畫申請機構函送本會之計畫申請機構函送本會之申請案名冊,應經審核符合申請案名冊,應經審核符合 本會產學研究計畫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本會產學研究計畫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201111學界學界科
17、技行政單位具實務經驗者科技行政單位具實務經驗者業界業界研究群研究群執行能力執行能力研究群研究群主題與目標主題與目標企業界企業界技術需求技術需求過去執行過去執行計畫績效計畫績效經費需求經費需求預期預期研發成果研發成果企業資格企業資格企業企業研發能力研發能力承接計畫承接計畫成果之意願成果之意願2 2家以上企業時,家以上企業時,相關規範之書面相關規範之書面約定文件約定文件選擇派員或提供設選擇派員或提供設備申請作為出資比備申請作為出資比之評價文件之評價文件 (先導、開發先導、開發)申請經費新台幣申請經費新台幣500萬元萬元或全程總經費超過或全程總經費超過1,000萬萬元者,審議成果管理及運元者,審議成
18、果管理及運用具體規劃。用具體規劃。計畫成果計畫成果後續研發能力後續研發能力 21繳交繳交計畫結束計畫結束3 3個月內個月內一年期計畫一年期計畫計畫主持人對報告內容計畫主持人對報告內容及成果運用績效等,應及成果運用績效等,應負完全責任負完全責任原則上本會將公開精簡報告,完原則上本會將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原則上不予公開整報告原則上不予公開如涉及專利、技轉如涉及專利、技轉或其他智財權,影或其他智財權,影響公序良俗或政治響公序良俗或政治社會安定等,請勿社會安定等,請勿列入精簡報告。列入精簡報告。繳交繳交登登錄錄研發成果及實際運用績效研發成果及實際運用績效2223 申請專利部分費用補助比例調整:申請專
19、利部分費用補助比例調整:1.1.本會計畫衍生發明專利獲證案,維持補助本會計畫衍生發明專利獲證案,維持補助申請專利申請專利 費及前三年專利維護費費及前三年專利維護費80%80%。2.2.未獲證案,調整補助申請專利費用未獲證案,調整補助申請專利費用40%40%。3.3.受理申請期次改為一年二次。受理申請期次改為一年二次。4.4.本要點發明專利費用補助部分,依本要點發明專利費用補助部分,依為適用基準,凡於本案公布實施日為適用基準,凡於本案公布實施日後申請專利者,適用新規定。後申請專利者,適用新規定。24專利申請費專利申請費 80%80%前三年維護費前三年維護費 80%80%100.7.1100.7.
20、1申請申請之專利之專利專利申請費專利申請費 40%40%100.7.1100.7.1申請申請之專利之專利專利申請費專利申請費 40%40%(總計(總計80%80%)前三年維護費前三年維護費 80%80%補助補助補助補助獲證後獲證後再補助再補助第第2 2階段階段第第1 1階段階段舊制舊制新制新制25 取消取消專利獲證獎勵金專利獲證獎勵金及及技術移轉獎勵金技術移轉獎勵金。保留保留傑出技轉貢獻獎傑出技轉貢獻獎頒發獎牌,取消獎座,頒發獎牌,取消獎座,新增新增獎獎勵金每案至多新臺幣勵金每案至多新臺幣15萬元萬元,受獎助機構應訂獎勵,受獎助機構應訂獎勵金分配辦理技轉有功人員相關規定。金分配辦理技轉有功人員相關規定。績優技術移轉中心績優技術移轉中心之獎助金額上限至多新臺幣之獎助金額上限至多新臺幣200萬萬元元,且,且須分配須分配辦理技術移轉有功人員。辦理技術移轉有功人員。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研發成果推廣活動補助經費上限調整為新臺幣補助經費上限調整為新臺幣100萬萬元元,費用申請期次改為,費用申請期次改為一年二次一年二次。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