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TO对GATT的继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发展又体现在哪些方面?WTO的职能有哪些呢?附件一、二、三中的多边贸易协定(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与附件四中的诸边贸易协定(plur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的差别是什么?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1月1日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 易组织协定(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英文简称WTO Agreement,简称世贸组织协定或 WTO协定)创立。WTO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现有153个成员。为
2、什么称成员(member)而非成员国?中国有哪几个WTO成员呢?多边贸易体系 WTO管理与运作了一个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多边贸易体系*与多边相对的是双边和区域?还有哪个大国不是WTO成员方世界贸易组织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世界贸易组织法(Law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指有关调整世界贸易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主要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机构法或组织法 世界贸易组织实体法 世界贸易组织程序法。WTO的法律基础 以世贸组织协定为主干的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结果法律文本,是世贸组织法
3、律基础的最重要组成部分,pp.3-5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http:/www.wto.org/english/docs_e/legal_e/legal_e.htm 辅之以习惯国际法的若干规则,例如条约法公约所确立的条约解释规则 货物贸易多边协定1994年年GATT(包含了(包含了1947年年GATT及其解释)及其解释)(GATT第第20条(条(g)项)项“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与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WT/DS138/AB/R)农业协定农业协定卫生与植物检疫协定(卫生与植物检疫协定(SPS)()(GAT
4、T第第20条(条(b)项)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与动植物卫生检疫与动植物卫生检疫,WT/DS26/AB/R)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反倾销协定反倾销协定海关估价协定海关估价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进口许可程序协定进口许可程序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问题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进行是怎样的?对GATT时期争端解决程序的继承与发展体现在哪些方面?2、WTO争端解
5、决机制中,争端解决机构的决议方式是怎样的?其具体含义是什么?争端解决机制 GATT时期的争端解决 WTO的争端解决程序 WTO争端解决相对于GATT时期的发展 未来的进一步发展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的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的起源:起源:GATT第第22、23条条 肇始于1941大西洋宪章,以不歧视为基础的、多边的、自由的世界经济和贸易体系。22条,对与GATT有关的事项的协商义务,双边、多 边协商(1955年新增);23条第1款,如一缔约方认为,由于下列原因,它在本协定项下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正在丧失或减损,或本协定任何目标的实现正在受到阻碍,(a)另一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定项下的义务
6、(b)另一缔约方实施任何措施,无论该措施是否与本协定的规定产生抵触 (c)存在任何其他情况 可以提出书面交涉或建议争端的分类 违法之诉 1962年乌拉圭诉15国贸易限制案中引入“表面证据”概念;败诉方有义务调整国内措施以符合WTO协定 非违法之诉(共计八起)申诉方必须证明:措施;损害;行为的不可预 美国诉日本胶卷案(WT/DS44/R)败诉方没有义务撤销或修改所涉措施GATT第第22、23条续条续 第23条第2款,如果未能达成满意的调整,可以提交缔约方全体。缔约方全体的两项职责:调查;提出适当建议(给败诉方选择余地)或裁决;缔约方全体的权力:授权中止实施适当的减让或其他义务(GATT时期唯一一
7、次是1955年荷兰诉美国奶制品案)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渊源 在WTO之前,GATT事实上发挥着类似于国际组织的作用,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其争端解决机制。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渊源包括GATT1947第22条和第23条以及随后通过的一系列关于争端解决的决定、谅解 和决议等GATT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的发展 GATT在第22条和23条基础上逐渐发展出有关规定和做法,广泛运用了在协商基础上的工作组和专家组程序,争端解决的手段包括双边和多边磋商、斡旋、调解、工作组、专家组、其他双方同意的办法、主席裁决等。GATT机制虽然兼具外交特点和法律程序,但更多地依赖外交手段,而不是法律(裁决)程序,是
8、各国政治、经济实 力起较大作用的权力导向型的争端 解决机制。独创的模式:专家组断案1 CONTRACTING PARTIES:30多个缔约方 专案工作组审议,报告在缔约方全体会议上通过 从1954年5月的“意大利诉瑞典反倾销案”开始出现了诉讼专家组(Panel on Complaints),代表从政治交易向客观法律裁判的重要一步。但早期专家组成员限定为国际贸易专家,大都是各国常驻GATT总部的代表。-11个裁决 从1959年起风云突变,其后十年所有争议都通过磋商解决,主要由于实体规则的混乱(有三大块:农产品贸易、特惠制条约和纺织品贸易),求实主义占了上风,GATT只是合同,缔约方全体只能充当调
9、解员。独创的模式:专家组断案2 东京回合达成了关于通知、协商和解决争端的谅解,谅解还有一个附件对总协定解决争端习惯做法的约定表述,但其中尚有大量妥协因素。谅解特别强调了专家组与工作组的区别,工作组受命于缔约方全体或理事会,负责处理广泛性管理事项或政治因素较强的争端,成员人数较多,是官方机构。1982年缔约方全体决定在秘书处设立一个法律部,加强其法律性。1984年缔约方全体通过解决争端程序,加强了专家组程序。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就 尽管GATT中不存在严格意义上国际条约中的争端解决条款,也没有规定建立一个争端解决机构来审理缔约方之间的争端。总协定在其存在的近半个世纪里,解决了数百起贸易争端,
10、极大地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其早期的成效尤为显著。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堪与它的另一伟大的成就关税减让相媲美。据统计,到1993年为止,GATT裁决的案件达230多起,其中关于“数量限制”的争端75起;关税减让争端53起;关于“国民待遇原则”44起;关于“利益损害”的44起;关于“最惠国待遇”的40起;关于“非歧视地实施数量限制”的27起;关于“反补贴”的25起;关于“出口补贴”的15起。这些案件由专家组裁决的达115件以上,断案的成功率在90%左右。从总体上说,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其缔约方在条约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提供了保障,使得总协定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发达缔约方,特别是美国和欧盟是总协
11、定争端解决程序的主要使用者。从争端的事由或内容来看,农产品贸易是产生争端的主要事项。向缔约方全体呈交的专家小组报告,绝大多数都获得了通过,对于所批准的裁决,除极少数外都得到了有效实施。从争端解决的效率来看,关贸总协定专家小组断案的平均速度是10个月,与某些耗时较长的国际争端解决程序和国内解决程序相比,此时间并非不合理。发展中国家的投诉成功率大体上不低于发达国家的投诉成功率。可以说,保持如此高的成功记录和受理如此 多的争端的国际争端解决程序当时只有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1、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内部缺乏协调性 自东京回合以后,在总协定争端解决基本程序以外,又形成了一系列
12、相对独立的争端解决特别程序体系。由于当时非关税壁垒协议的谈判是分小组进行的,各小组没有进行充分协调,使得各个特别程序与基本程序的关系不明确。几个争端解决程序的并存,使得整个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显得沉重、繁杂,容易产生“管辖权”冲突或造成选择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散性。这种各种守则或协议中争端解决程序各自为政的现象被称为“巴尔干化”。此外,总协定争端解决一般程序总协定第22条、第23条和 规定特别程序的众多法律文件之间也缺乏 一致性和连贯性。2、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缺乏明确的程序期限 各缔约方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最大的意见是争端解 决过程太慢、拖延阻挠。以致于许多当事国不愿意把时间性 较强的案件提交总协
13、定解决。这对总协定的威信产生了消极的 影响。拖延和阻挠有两种情况:第一,在专家小组成立阶段的阻挠或拖延;第二,因阻挠理事会通过专家小组的报告而产生的拖延。成立专家小组和通过专家小组报告都需经过GATT缔约方全体大会协商一致通过。“协商一致原则”是GATT争端解决机制致命的弱点,使得被诉方或败诉方对专家小组的设立、专家小组报告的通过拥有否决权。80年代以后,报告未通过的比例大幅度增加。此外,程序过程缓慢的原因还在于各步程序缺乏明确的时间限制。3、总协定的管辖权有限 关贸总协定的管辖权仅仅局限于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对于某些领域如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以及某些重要的敏感性商品如农产品和纺织品
14、等无管辖权。4、实体法规范的混乱 总协定实体法混乱是总协定争端解决活动中最棘手的问题。总协定是由一般规则和例外规则组成的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定,结构复杂,各种规定之间难以协调。争端解决机制无法找到可以正式适用的明确实体规范。关贸总协定的实体法规范和解决争端的程序法规范是相互依存的,实体法规范的混乱,必然影响程序法的运作。评价 23条第2款授予缔约方全体准司法权,促进争端由外交解决转向法律主义方法,限制单方报复;专家组程序解释和发展了GATT规则,也是对GATT规则的检验;具体执行机构缺乏明确法律基础,损害或丧失条款也存在一定的抽象和模糊 机制内部缺乏协调性,一些程序没有明确的程序期限,协商一致
15、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效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是在关贸总协定是在关贸总协定1979年通过的年通过的关于通知、关于通知、磋商、争端解决和监督的谅解磋商、争端解决和监督的谅解的基础上修改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是而成的,是WTO一揽子协定的组成部分,共一揽子协定的组成部分,共有有27条和条和4个附件个附件.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的基本宗旨的基本宗旨 1.为解决争端提供一套有章可循的法律程序为解决争端提供一套有章可循的法律程序.2.使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稳定性及可预见性使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稳定性及可预见性.3.成员国
16、对规则和程序的善意运用及对裁定成员国对规则和程序的善意运用及对裁定的认真执行能富有成效的认真执行能富有成效.4.迅速解决争端迅速解决争端.5.确保确保“令人满意的解决办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法”(satisfactory settlement).6.以与解释国际公法的惯例一致的方式阐明以与解释国际公法的惯例一致的方式阐明WTO协议中的条款协议中的条款.返回争端解决机制的一般原则 继承与发展关贸总协定有关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 维护权利义务平衡原则 争端解决的渐进式原则 禁止采取单边贸易措施的原则 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优惠原则(法律专家帮助;磋商时限、专家的选任、特别考虑、对最不发达成员限制补偿或终止的范
17、围和提供斡旋调停调解)DSU条款简介条款简介 范围和适用,管理,总则,磋商,斡旋、调解和调范围和适用,管理,总则,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停,专家组(设立、职权范围、组成、职能、程序),专家组(设立、职权范围、组成、职能、程序),多个起诉方的程序,第三方,寻求信息的权利,机多个起诉方的程序,第三方,寻求信息的权利,机密性,中期审议阶段,专家组报告的通过密性,中期审议阶段,专家组报告的通过,上诉审上诉审议,与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联系议,与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联系,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建议的建议,DSB决定的时限决定的时限,对执行建议和裁决的监督对执行建议和裁决的监督,补偿和中止减让,多边
18、体制的加强,涉及最不发达补偿和中止减让,多边体制的加强,涉及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程序,仲裁,非违反起诉等条款国家成员的特殊程序,仲裁,非违反起诉等条款,秘秘书处的职责等书处的职责等.DSU条款的主要内容条款的主要内容1)规定了争端解决的范围、实施及管理;规定了争端解决的范围、实施及管理;2)规定了争端解决的原则精神;规定了争端解决的原则精神;3)规定了以保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争端解规定了以保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争端解决的优先目标;决的优先目标;4)规定了解决争端的方法;规定了解决争端的方法;5)规定了严格的争端解决时限;规定了严格的争端解决时限;6)规定实行规定实行“反向
19、协商一致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的决策原则;7)规定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规定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8)规定允许交叉报复规定允许交叉报复.DSU附件附件 附件附件1为为本谅解的适用协定本谅解的适用协定;附件附件2为为适用协定所含特殊或附加规则和程序适用协定所含特殊或附加规则和程序;附件附件3为为工作程序工作程序;附件附件4为为专家审议小组专家审议小组,规定了专家审议小组,规定了专家审议小组的组成、工作规则及程序的组成、工作规则及程序.Questions:abou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Mechanism 涵盖的协定范围 与各项WTO协定自身的争议解决规则的相互关
20、系 如果争议涉及多项协定,而不同协定所规定的争议解决规则和程序存在冲突时,解决争端的主要程序解决争端的主要程序 协商协商斡旋、调斡旋、调解和调停解和调停(自愿程序)(自愿程序)专家组专家组上诉审议上诉审议进入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协商时间表协商时间表一成员方提出请求一成员方提出请求10日日被请求方作出答复被请求方作出答复或双方协议或双方协议协商协商30日日请求方要求请求方要求成立专家组成立专家组 60日日紧急紧急20日日专家组时间表专家组时间表被请求方被请求方接到请求接到请求 10日、日、30日日60日未解决日未解决请求方可要求请求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成立专家组20日日 争端各方就争端各方就专家组
21、组成专家组组成达成一致达成一致 6个月个月 专家组提交专家组提交最后报告最后报告60日日 报告在报告在DSB会会议上通过议上通过 上诉审议时间表上诉审议时间表争端方正式通争端方正式通知决定上诉知决定上诉 60日日90日日上诉机构上诉机构散发报告散发报告 30日日 DSB通过通过 对WTO争端解决程序的若干说明(一)协商:秘密进行,妥协不带入后续程序,但磋商中获得的事实材料可以在后续程序中运用;其他成员可以在10天内提出参与请求并经争端方同意(二)专家组程序:3-5名专家,秘书处建议,利益回避;第三方可以向专家小组表达对争议事项的意见及提交书面报告,也有权获得专家小组在首次实质会议上提交的书面材
22、料,可申请成为申诉方;首次实质会议前提交书面材料、证据,第一次实质会议上陈述,第二次实质会议上进行正式口头辩论;专家审议组和获取资料;初稿叙述部分的散发-中期报告-最终报告;申诉方可请求中止,但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报告散发20-60天内通过(三)上诉审议:上诉机构7人,上诉庭3人;上诉机构成员无需回避,都可以收到所有文件;仅审查专家小组报告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四)执行程序:报告通过后30天内表明执行意愿,并确定的合理期限(执行期限仲裁);期限不超过报告通过15个月;DSB自合理期限确定后6个月起持续监督;对执行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可请求原专家组裁决(六)补偿:执行期限届满20日内达成,是临时性措施
23、(七)贸易报复:条件是败诉方未实施报告、未合理补偿并经过授权;形式分平行报复、跨部门报复、跨协定报复;报复水平仲裁WTO争端解决的一般程序争端解决的一般程序 -以美国汽油规则案为例以美国汽油规则案为例1、争端由来:美国汽油规则违反、争端由来:美国汽油规则违反GATT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2、必经磋商:、必经磋商:1995/1/23,委内瑞拉向委内瑞拉向DSB申诉,要求与美国磋申诉,要求与美国磋商;商;3、成立合议庭:、成立合议庭:前提:前提:1995/2/24,磋商失败;磋商失败;要求:要求:1995/3/25,委内瑞拉要求成立,委内瑞拉要求成立 成立:成立:1995/4/10,DSB决定成
24、立消极一致决定成立消极一致 组成:组成:1995/4/28,DSB组成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并决定合并审理巴并决定合并审理巴西申诉西申诉 审理:审理:1995/7/10-12;7/13-15,两次开庭,两次开庭 初步报告:初步报告:1995/12/11,合议庭给当事方初步报告,听合议庭给当事方初步报告,听取意见取意见 最后报告:最后报告:1996/1/29,DSB公布最后报告公布最后报告 上诉:上诉:1996/2/21,美国上诉美国上诉 上诉复审报告:上诉复审报告:1996/5/20,DSB通过报告,基本维持通过报告,基本维持 履行:履行:1996/12/3-1997/8/20,美国完成汽油规则的
25、美国完成汽油规则的 修改修改 欧共体香蕉案欧共体香蕉案争端解决上诉报告通过:争端解决上诉报告通过:1997年年9月月25日日仲裁履行期为仲裁履行期为15月月1周:周:1999年年1月月1日日EC三次修改有关香蕉进口及销售条例三次修改有关香蕉进口及销售条例1998年年12月月15日,日,12月月18日,日,EC和厄瓜多尔先后提起是否履和厄瓜多尔先后提起是否履行的复议程序行的复议程序专家组复议报告认定专家组复议报告认定EC未充分履行:未充分履行:1999年年5月月6日日1999年年1月月14日,日,11月月8日,美国和日,美国和厄瓜多尔先后厄瓜多尔先后提起授权报复提起授权报复程序,程序,1999年
26、年4月月9日,日,2000年年5月月18日,经仲裁,日,经仲裁,DSB分别授权美国、分别授权美国、厄瓜多尔每年厄瓜多尔每年1.914亿和亿和2.016亿美元报复额度亿美元报复额度?私人律师可否参与争端解决程序?(香蕉案,圣卢西亚)是否需要先用尽当地救济?(阿根廷鞋类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职责范围如何确定?(巴西椰子案和印度专利保护案)已通过报告的地位如何?(日本酒类饮料案)举证责任?(美国毛纺衬衫案)解释规则?DSU的进步与发展的进步与发展 1.在适用范围上在适用范围上,DSU的适用范围宽了许多的适用范围宽了许多.它不同于它不同于GATT争端解决仅限于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仅限于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
27、货物贸易,还把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和与贸易有关还把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也纳入自己的范围的国际投资也纳入自己的范围.此外此外,还增加了服务还增加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2.在程序方面在程序方面,“倒协商一致倒协商一致”原则使原则使得一些重大问题准自动通过得一些重大问题准自动通过.排除了可能的政治阻碍风险排除了可能的政治阻碍风险 有助于提升争端解决报告中法律推理的质量有助于提升争端解决报告中法律推理的质量 避免了相关利害国滥用否决权避免了相关利害国滥用否决权 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工作效率.3.“交叉报复交叉报复”机制的引入机制的引入
28、,大大强化了争大大强化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方案端解决机制的执行方案.在第在第22条规定赔偿程序的时候引入了交叉报条规定赔偿程序的时候引入了交叉报复机制复机制,根据条文根据条文,若胜诉方认为中止同一协议项下若胜诉方认为中止同一协议项下其他方面的许可权或其他义务并不切实可行或卓有其他方面的许可权或其他义务并不切实可行或卓有成效成效,且情况十分严重且情况十分严重,则它可以设法中止另一有关则它可以设法中止另一有关协议项下的许可权或其它各项义务协议项下的许可权或其它各项义务.4.WTO争端解决机制允许上诉机构对专家争端解决机制允许上诉机构对专家组裁决进行法律审查组裁决进行法律审查.这是比这是比GATT争
29、端解决机制更为进步的一个最争端解决机制更为进步的一个最突出特征,也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特征,突出特征,也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特征,使得争端解决对使得争端解决对WTO规则的贡献度大大加强。规则的贡献度大大加强。5.DSU更强调更强调WTO争端解决程序的解释与争端解决程序的解释与适用的适用的“规则导向规则导向”而非而非“权力导向权力导向”,呈呈现司法化(现司法化(Judicialization)趋势)趋势.为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创造了一个更为完善的为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创造了一个更为完善的规则和程序体制规则和程序体制,使多边贸易体制更具可靠性和可使多边贸易体制更具可靠性和可预测性预测性.返
30、回DSB运作情况截止200 9年9月,共有3 9 8个争端。从1995年1月1日到2007年4月25日,DSB共受理协商请求363件,完成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查的投诉121件(包括DSU第21条第5款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查报告19件,其他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查报告102件),已解决或结案的投诉88件(其中以相互同意办法结案的投诉58件,其他方式结案的投诉30件)。从1995年1月1日到2007年4月25日12年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共受理协商请求363件中,发达国家成员所提出的投诉案件共220件,其中以发达国家成员为应诉方的134件,以发展中国家成员为应诉方的86件;发展中国家成员
31、所提出的投诉案件共137件,其中以发达国家成员为应诉方的80件,以发展中国家成员为应诉方的57件;发达国家成员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共同提出的投诉案件共6件,均以发达国家成员为应诉方。发达国家成员为投诉方和应诉方的大约略多于60%,发展中国家成员为投诉方和应诉方的大约接近40%。作为争端当事方和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居前十位的成员依次为美国、欧共体、日本、加拿大、印度、巴西、墨西哥、中国、韩国、澳大利亚。So far so good,certainty,stability,predictability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不足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不足 1争端解决期限过长争端解决期限过长 依照
32、依照DSU的规定,对于大部分争端的解决,从协商到请的规定,对于大部分争端的解决,从协商到请求设立专家小组、到通过上诉机构报告、到获得补偿或中止减求设立专家小组、到通过上诉机构报告、到获得补偿或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大约需要让或其他义务,大约需要2-3年的时间,这还不包括国内受损年的时间,这还不包括国内受损害部门或产业游说本国政府将争议诉诸害部门或产业游说本国政府将争议诉诸WTO花费的时日。花费的时日。根据世界银行有关专家研究,在根据世界银行有关专家研究,在1995-2004年年WTO争端争端解决活动中,协商平均时间为解决活动中,协商平均时间为221.76天,专家组平均时间为天,专家组平均时间为3
33、86.89天(几乎天(几乎13个月),上诉平均时间为个月),上诉平均时间为88.73天,仲裁天,仲裁确定的合理执行期限(确定的合理执行期限(RPT)平均时间为)平均时间为12.13月,双方协商月,双方协商同意的合理执行期限(同意的合理执行期限(RPT)平均时间为)平均时间为9.18月,执行专家组月,执行专家组平均时间为平均时间为208.62天,执行上诉平均时间为天,执行上诉平均时间为83天。总的来说,天。总的来说,除上诉和合理执行期限(除上诉和合理执行期限(RPT)外,其他每个阶段都超出了)外,其他每个阶段都超出了DSU规定的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表。2救济措施不完善救济措施不完善 (1)关于补偿
34、。关于补偿。DSU允许当事方采取一定允许当事方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其因另一当事方的不当措施造成的的措施,使其因另一当事方的不当措施造成的利益损害得到补偿。但补偿只能作为一种临时利益损害得到补偿。但补偿只能作为一种临时措施在另一当事方尚未取消其与相关协议不相措施在另一当事方尚未取消其与相关协议不相符的措施时采用;规定的补偿并不容易获得,符的措施时采用;规定的补偿并不容易获得,因为因为“补偿是自愿的补偿是自愿的”,是否给予补偿完全取,是否给予补偿完全取决于违反协议一方的考虑。决于违反协议一方的考虑。(2)关于报复。很多情况下,在较弱小国家关于报复。很多情况下,在较弱小国家和大国发生贸易纠纷时,小国采
35、取的贸易报复和大国发生贸易纠纷时,小国采取的贸易报复并没有足够的压力来促使大国撤销其采取的违并没有足够的压力来促使大国撤销其采取的违反协议的措施,而目前反协议的措施,而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报复及交叉报复只限于在争端当事双方之间的报复及交叉报复只限于在争端当事双方之间使用。使用。WTO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与(与GATT比较)比较)1 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美国,裁决制度,legalism,rule-oriented;欧共体,调解制度,谈判的自然延伸;客观评价,准司法制度,客观评价,准司法制度,一方面,缔约方全体的裁决是对争端实施的认
36、定及适用GATT规则的决定,具有拘束力,具有司法性,另一方面,机制的调解因素构成对司法因素的制约,且理事会报告的通过采用协商一致原则,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裁决制度 WTO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与(与GATT比较)比较)2WTO争端解决机制形式上:争端解决机制形式上:单一的争议解决机制、专门的争议解决机构、全体一致否决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司法性体制司法性体制?司法性体制的五项要求:确定的机构和法律专家,通过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则来解决法律性质的纠纷或争端,拥有管辖权,详尽、明确、具体的程序和规则,决定的约束力 WTO争端解决机制显然符合这五项要求,同时它又有不同于其他国际司法体制的特色:名称;法律渊源形式单一;以协商为必经程序;容纳调解、以和解为优先目标;上诉评审程序;决定需经通过;严格时限;详尽的执行程序。司法审议而非仲裁:司法审议而非仲裁:强制管辖权;专家组成员的否决权而非提名 权;严格适用协议而非公平善意原则;上诉 DSB改进和澄清的建议方案 上诉机构能否将案件发回重申 透明度是否要公开听证和书面陈述、审议、报告中的意见发表 法庭之友美国虾案、美国铅和钢铁案 金钱补偿是否可行 如何加强报复能力 败诉方是否应承担诉讼费Any questions?Any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