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法合同法“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法合同法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转让与终止第六节第六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能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能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缔约和的规则,认本概念、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缔约和的规则,认清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使同学树立意思自清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使同学树立意思自治、诚
2、信守约、公平正义等理念,培养同学运用所学理治、诚信守约、公平正义等理念,培养同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并为今后从事经济活动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并为今后从事经济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法合同法学习目标学习目标引导案例引导案例 福建某公司经理赵某于年月日用公司电脑福建某公司经理赵某于年月日用公司电脑向安徽某公司发出一份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我公司愿向安徽某公司发出一份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我公司愿订购特级贡梨公斤,十日内回复有效。随后赵某订购特级贡梨
3、公斤,十日内回复有效。随后赵某因工出差,日返回公司后查看电子邮箱,发现安徽公因工出差,日返回公司后查看电子邮箱,发现安徽公司回信,邮件内容为:同意,我司已准备好贡梨,随时准司回信,邮件内容为:同意,我司已准备好贡梨,随时准备发货,发送时间为年月日。赵某回信:因备发货,发送时间为年月日。赵某回信:因我出差,今日才看到回执,我们已不需要贡梨,若以后需我出差,今日才看到回执,我们已不需要贡梨,若以后需要,将优先考虑贵公司。要,将优先考虑贵公司。试分析:试分析: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
4、?福建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福建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互为对价为标准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互为对价为标准(二)(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
5、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付给付义务为标准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付给付义务为标准(三)(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四)(四)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为标准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为标准(五)(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合同名称为标准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合同名称为标准(六)(六)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根据合同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一
6、)(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概念 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专指合同法典,在我国狭义的合同法专指合同法典,在我国即指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平等自愿自愿公平公平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守法重德守法重德一、合同的形式一、合同的形式二、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内容三、合同订立的程序三、合同订立的程序四、格式条款四、格式条款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一、合同的形式书面书面口头口头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二、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7、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标的 数量数量 质量质量 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三三、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而不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而不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发出邀请要约的邀请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发出邀请要约的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撤回其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
9、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二)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生效应具备以下条件:承诺的生效应具备以下条件:1 1承诺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承诺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2 2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四、格式条款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
10、做出的特别规定: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做出的特别规定:n公平原则公平原则n加重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加重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n免责条款的无效免责条款的无效n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的解释n约定条款优先约定条款优先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效力待定合同一、效力待定合同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效力待定合同一、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不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只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
11、期的法律效果的合同。有经过有权人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可变更、可撤销
12、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若干规则一、合同履行的若干规则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三、合同的保全三、合同的保全一、合同履行的若干规则一、合同履行的
13、若干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按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合同法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质量不明条款的履行质量不明条款的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条款的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条款的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履
14、行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条款的履行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法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条件下暂时行使的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请定条件下暂时行使的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权,以达到暂停履行债务,保障自身债权求权,以达到暂停履行债务,保障自身债权的目的。的目的。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三、合同的保全三、合同的保全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
15、保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通过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或债权人通过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方式,保障其债权的实现。撤销权的方式,保障其债权的实现。n代位权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权利。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权利。n撤销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滥用其处分权而损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滥用其处分权而
16、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利。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还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登记等手续的,还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当事人须做出明确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当事人须做出明确的约定。当事人虽经协商,但对合
17、同变更的的约定。当事人虽经协商,但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仍然有义务履行尚未变更的合同。仍然有义务履行尚未变更的合同。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一)债权转让(一)债权转让 债权人自行决定债权人自行决定(二)债务转移(二)债务转移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权债务概括转让(三)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应得到对方当应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事人的同意 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 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七种情形可能导致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七种情形可能导致合同终止:n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n合同解除合
18、同解除n债务相互抵销债务相互抵销n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n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六节违约责任第六节违约责任一、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二、违约责任的免除三、缔约过失责任三、缔约过失责任一、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相对方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向相
19、对方承担的法律后果。n(一)(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违约方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n(二)(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合同一赔偿损失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赔偿相对方所受损失的责任。合约定时赔偿相对方所受损失的责任。n (三)违约金责任(三)违约金责任 违约金责任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违约金责任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20、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四)(四)定金责任定金责任 定金既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又是一定金既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又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种违约责任形式,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在合同成立时或者未证合同履行为目的,在合同成立时或者未履行前,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履行前,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的金钱。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过主合同标的额的。(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二、违约责任的免
21、除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致使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致使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包含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包含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n法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法律的特别规定:合理损耗与债权人过错法律的特别规定:合理损耗与债权人过错n约定免责事由约定免责事由三、缔约过失责任三、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
22、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的几种表现形式:缔约过失的几种表现形式:1.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虚假情况;3.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n 产生的前提不同产生的前提不同n可否由当事人约定不同可否由当事人约定不同n责任形式不同责任形式不同n赔偿的范围不同赔偿的范围不同思考题思考题.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是什么?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是什么?.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有哪些?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有哪些?.简述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简述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