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搜寻援救1.主要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2)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紧急情况的三个阶段(1)情况不明阶段。出现安全令人疑虑的情况,即规定时间无联络、该到未到。超过预计飞越检查点时间30分钟或第一次联络后30分钟内无联络。预达目的地(机长报告或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计算)30分钟内仍未到达。(2)告警阶段。出现安全令人担忧的情况。航空器已发出紧急信号。继不明阶段搜寻30分钟后仍无消息。着陆许可已取得,超过预计着陆时间5分钟未着陆,又无通信联络。飞行能力受损,但尚未迫降。(3)遇险阶段。出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飞行器发出遇险信号,如证实应答机编码为A7700。
2、告警,扩大通信搜寻1小时后无信息。根据油量计算燃油已耗尽,难以继续飞行,又无着陆信息。决定迫降或已迫降、坠毁。3.搜寻办法(1)通信搜寻。开放本管制区所有可利用的航空电台、导航台、雷达设施,搜寻掌握该机位置。(2)扩大通信搜寻。通知航空器所能到达的区域或有关的管制室,开放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搜寻掌握该机位置。4.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分工民航总局:指导全国的搜救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地区管理局协助)的搜救工作。国家海上搜寻援救组织:负责海上(有关部门配合)的搜救工作。5.通信联络空中交通管制单位(ATC)或承担搜寻援救任务的航空器应当配备121.5兆赫兹紧急频率的通信设备,并逐步
3、配备243兆赫兹紧急频率的通信设备。承担海上援救任务的航空器应当配备2 182千赫兹海上遇险频率的通信设备。承担搜寻援救任务的部分航空器应当配备能够向遇险民用航空器所发出的紧急示位信标归航设备,以及在156.8兆赫兹(调频)频率上同搜寻援救船舶联络的通信设备。地区管理局搜寻援救协调中心应当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援救组织建立直接的通信联络。6.对已迫降或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援救要求对已迫降或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援救要求:组织抢救幸存人员;对民用航空器采取防火、灭火措施;保护现场,为抢救人员或灭火必须变动现场时,应拍照或录像;保护失事的民用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的财物。7.三个阶段管制员应采取的措施
4、(1)情况不明阶段。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按失去通信联络的程序继续进行工作。A.管制员的处置措施。B.机长去备降场的规定。C.进入着陆机场前的盲发与守听。D.程序管制下等待与避让要求。采取搜寻措施,设法同该机沟通联络。(2)告警阶段。通知援救单位,做好援救准备,报告首长。开放通信、导航、雷达设备进行通信搜寻服务。通知有关区域管制室,开放通信、导航、雷达设备,扩大通信搜寻。调配避让,减少波道拥挤(告警飞机改频、其他飞机改频、其他飞机减少通话)。结合当时的具体实际,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协助机长处置。保留通话录音、记录,直至不再需要为止。遇劫持非法干扰,按预定工作程序工作。(3)遇险阶段。立即报告首长,通
5、知有关报告室、管制室、当地空军、军区、人民政府和飞机所属单位。把遇险机的活动范围、推测位置、迫降地点通知援救单位或海上搜寻援救中心。迫降前尽可能与该机保持联络。可指示遇险地点附近其他民用航空器进行空中观察。保留通话录音和记录。二、事故调查1.主要法规(1)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2)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手册。2.事故调查的目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安全建议,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3.事故调查的原则(1)独立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扰、阻碍)。(2)客观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3)深入性(既要查直接原因,又要找间接原因,深入到设计、制造、
6、运营、维修,人员选拔、训练、管理等)。(4)全面性(调查虽与本次事故无关,但在事故中暴露出来了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4.事故调查的程序事故调查的过程可简要概括为基本调查、整理材料、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提出安全建议五大部分。其详细描述为:(1)通知与报告。描述事故的信息应包括内容。逐级报告流程见课本第50页图1-1。封存。事故信息的公布。2)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组织抢救幸存人员。对民用航空器采取防火、灭火措施。保护现场,为抢救人员或灭火必须变动现场时,应拍照或录像。保护失事民用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的财物。(3)事故调查的准备。组织。成立调查组。(4)现场调查:取证、采访。(5)专项研究和实验。
7、飞行数据,舱音记录,机体残骸,发动机残骸,机载设备残骸,重量、重心的变化,证人证词等的分析和模拟实验。(6)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以上分析结果,绘制飞行轨迹图或者事故历程排列,提供一个描述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可见、完整、有序的事故过程图;按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排列事故链;找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7)做出事故结论。陈述事故原因。(8)确定事故等级。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9)提出安全建议。调查组应提出落实此安全建议的部门和改进的原则性要求,至于具体的措施,应由落实部门(如民航总局传真、总局领导重要讲话、专题会议精神等)提出。安全建议应有针对性,其目的是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10)编写调查报告。小组报告技术复审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最终审查事故调查报告的发布(通常历时1年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