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支护招标的相关知识一、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的基本类型、特点、适用范围及变形破坏模式(一)基坑支护主要类型及适用范围:1、浅基坑的支护类型:、斜柱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或机械挖土时的基坑);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型钢桩横档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大的一般黏性或沙土层);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部分下段放坡不够时的基坑);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部分下段放坡不够时的基坑);挡土灌注桩支护(适于开挖较大、较浅(5m以下)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叠袋式挡墙支护(适于一般黏性土、面积大、较浅(5m
2、以下)基坑)。2、深基坑的支护类型:、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桩墙(适于侧壁安全等级要求为二、三级、地基土承载力不大于150KP、基坑深度不大于6m的基坑);、逆作拱墙(侧壁安全等级要求为三级、拱墙轴线的矢跨比大于1/8、非淤泥和淤泥质土,基坑深度不大于12m的基坑)。挡土部分挡土部分支撑拉结部分支撑拉结部分板状式柱列式壁式组合式锚拉支护(锚拉梁+桩)土层锚杆钢支撑现浇钢筋砼环梁支撑钢板桩钢管桩预制钢筋砼板桩主桩横档板灌注桩深层搅拌桩土钉地下连续墙组合式SMW工法深层搅拌桩+钻孔灌注桩复合机构其中,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由挡土结构与支撑拉结两部分组成,如表1(二)降水井的主要类型及适用范围1、真空
3、(轻型)井点:适于渗透系数为0.120.0m/d的土及土层中含有大量的细砂和粉砂的土或明沟排水易引起流砂、塌方等情况使用。2、喷射井点:适于基坑较深、降水深度大于6m、土渗透系数为0.120.0m/d的填土、粉土、黏性土、砂土中使用。3、管井井点:适于渗透系数较大(1.0200.0m/d),地下水丰富的土层、砂层及用轻型井点难以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使用。(三)基坑支护的变形破坏模式 1、当基坑坑壁采用桩(墙)锚、桩(墙)撑式支护结构时,深基坑可能发生三种形式的变形破坏:支护桩(墙)入土深度不足,支护桩(墙)下部出现“踢脚”锚杆的锚固力或支撑力不足,使锚杆拉出或使支撑“压屈”;支护桩(墙)强度不足出
4、现剪断破坏。2、当基坑坑壁采用喷锚(土钉墙)支护时,基坑可能发生以下三种形式的变形破坏:锚杆或土钉长度不足,基坑边坡土体沿朗肯主动破裂面发生变形破坏;个别锚杆或土钉的抗拔力不足,被从土体内拉出;锚杆(土钉)与面层钢筋联接不牢固,与面层钢筋拉脱。3、由于止水帷幕处理不好引起的破坏。4、降水处理不好引起的破坏。(四)、其他1、了解基坑验槽的必备资料和条件:、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详勘报告;、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2、无法验槽的情况:、基坑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这也是我们招标条件中为什么必须要具备经审批的地下室方案及基础方案
5、的原因);、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唓嗻痕迹,槽底图扰动明显;、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现场没有详勘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说明(无法察看结构说明和地勘报告,以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所提供的是否相同)。二、基坑支护招标的必备资料1、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定的地下室方案(含建筑平面图、剖面图,须明确地下室范围大小、基坑上顶下底的标高)-是基坑验槽的必备资料和条件之一;2、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定的基坑场地内建(构)筑物的基础及地板施工图(或方案图,须明确基础顶的设计标高(招标经办人应复核与地下室底板垫层
6、下底标高、基坑的底标高是否一致)-是基坑验槽的必备资料和条件之一;3、设计条件资料,详见附件一基坑支护工程招标设计条件指引;4、招标立项书(地区公司董事长签认)。备注:1、这些资料是基坑支护带设计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资料,否则,不具备招标条件,不能进行招标(无论是单设计招标,还是设计施工捆绑招标);2、按我国现行相关规定,上述第12点资料及地勘报告(详勘)是基坑支护完工后深基坑验槽必须的必备条件。附件一:基坑支护工程招标设计条件指引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工程招标须提供的设计条件有:一、基本资料1、建筑总平面图(包含场地红线图);2、场地现状地形图;3、地下室建筑平、剖面图;4、基坑场地
7、内建(构)筑物基础及底板施工图-是基坑验槽的必备资料和条件之一;5、地质勘察资料(须详勘报告)-是基坑验槽的必备资料和条件之一,包括:(1)基坑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须满足基坑工程及相关边坡工程勘察要求);(2)特殊复杂场地的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3)已收集的周边场地地质勘察资料。6、基坑工程所在地区的降雨量情况。二、基坑场地内资料1、基坑顶边线最大允许范围;2、基坑底(分段)绝对标高及基坑顶(分段)绝对标高;3、若基坑周边相邻存在需同时设计的边坡工程,则应提供边坡底边线、边坡顶边线范围及绝对标高;4、基坑工程拟定的施工工期、使用期限、分期计划、出土口布置等。三、基坑周边环境资料1、基坑及周边场地
8、的地形、高程、地貌现状及其变迁情况;2、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已有边坡、地下水体等;3、基坑周边已建及未建建(构)筑物平面图、结构类型、基础情况等;4、基坑周边道路图、高程及车辆载重情况;5、基坑周边场地使用情况。三、基坑招标的其他重要资料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表(须有五家以上专业单位,地区公司董事长签认);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会签表及会审记录、招标策划(招投标部提供,相应主管领导签认);3、总工期、节点工期计划(地区公司董事长签认);4、水泥、商品混凝土、钢材的指定厂家或品牌(地区公司董事长签认);5、基坑工程所在地区的降雨量情况(总工室、工程部等提供,相应主管领导签认);6、招文的设
9、计条件 除前述的基坑招标基本资料作为招文的设计条件外,还有以下资料作为招标设计条件(总工室、工程部等提供,相应主管领导签认):(1)基坑场地内资料:a、基坑顶边线最大允许范围;b、基坑底(分段)绝对标高及基坑顶(分段)绝对标高;c、若基坑周边相邻存在需同时设计的边坡工程,则应提供边坡底边线、边坡顶边线范围及绝对标高;d、基坑工程拟定的施工工期、使用期限、分期施工计划、出土口布置等。(2)基坑周边环境资料及现场情况:a、基坑及周边场地的地形、高程、地貌现状及其变迁情况;b、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已有边坡、地下水体等;c、基坑周边已建及未建建(构)筑物平面图、结构类型、基础情况等;d、基坑周
10、边道路图、高程及车辆载重情况;e、周边环境、现场拆迁及征地情况、三通一平及搭设临设等条件;f、影响基坑设计及施工的周边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含工期、进度及相关图纸等);g、与其它工程(如土方开挖、桩基础工程)之间的施工顺序说明。h、基坑工程产生的土方场地堆放及外运情况说明;备注:1、招标基本资料是设计招标、单施工招标或设计施工捆绑招标均必须具备的;2、如果是单施工招标的,须提供资料:红色字体的招标资料,且须另行补充: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定标并经成本中心确认的的基坑支护施工图、集团领导审批的设计施工分开招标的呈批报告;3、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须全部具备。四、招投标部门对各招标资料的审核要点及易出现的问
11、题:(一)招标资料的审核要点:1、设计条件地下室方案及基础方案资料的审核:1)地下室方案(含平、剖面)是否经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2)成本中心审批的地下室的范围(平面)、剖面与招文设计条件是否一致;3)经审批的地下室平面标高与剖面标高是否一致;4)基础方案是否经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5)成本中心审批的基础方案的范围(平面)、剖面与招文招标范围及设计条件是否一致;6)经审批的基础方案的基础标高与地下室平面标高、设计条件中的基坑底/顶标高是否吻合;2、设计条件的审核:1)基坑顶标高、基坑底标高的数据是否明了、准确、详细;2)基坑的底边线、基坑顶边线(即基坑最大范围可开挖边线)、地下
12、室侧板外边线、基坑周围的施工道路离基坑顶边线的距离等是否均明确在招标图纸上;3)核实基坑周围的荷载、施工道路荷载是否明确到具体数据、数据是否详细;4)影响基坑设计及施工的周边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含对应的工期、进度要求及招标须提供的对应的相关图纸等)是否明确;5)基坑支护施工工程与其它工程(如土方开挖、桩基础工程)之间的施工顺序及相互间的影响是否明确;6)工期与立项书内的工期(特别是要核实是否需要降水,降水周期的约定是否已明确起止的里程碑事件及降水天数)是否一致;7)地勘报告是否完整、详细;8)所有招标图纸之间的范围及标高是否一致;9)设计条件及招标图纸名称与招文是否一致;3、现场条件的审核:1)
13、基坑周边环境的现状地形图是否标注了详细的现状地面标高(非拿地时的地面标高);2)基坑周边在建/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是否明确;3)基坑周边是否有现场拆迁及征地情况;4)基坑周边三通一平情况;5)基坑周边临水、临电情况;6)基坑周边临设搭设情况.(二)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设计条件地下室方案及基础方案问题1:成本中心审批函上审批的地下室方案的具体范围与地区公司提供的招标图纸的范围对不上(部分审批或并不在同一个工程地点),招标时经办人对该地下室方案资料审核不仔细,导致开标后成本中心退回技术标不评审,并要求地区公司重新按招标范围提供地下室方案审批后重招。问题2:招标图纸中地下室平面图上的标高与
14、地下室剖面图的标高局部数据不一致,导致开标后成本退回技术标不评审,并要求地区公司重新提供正确的招标图纸重招;问题3:成本中心只审批了地下室平面方案图,未审批地下室剖面图,无法核准基坑支护深度,而各投标单位按就自行推测的基坑支护深度进行基坑支护的设计,支护深度不统一。导致开标后成本退回技术标不评审,并要求地区公司重新提供正确的招标图纸重招;问题4:成本中心只审批了地下室方案,但基础方案地区公司在截止给资料我中心进行基坑支护招标时仍未报审成本中心,导致基坑支护开标后,成本中心在审核技术标时提出基础方案未报审,基坑支护深度未能确定,其认为各投标单位的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均有潜在风险。从而导致招标工作暂停
15、。解决: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及集团招投标中心在招标前的招标资料审核阶段,要认真核对总公司提供招标用的地下室方案、基础方案是否经成本中心审批,招标条件图的范围、标高等各数据是否互相矛盾、是否与成本中心审批的一致。2.降水周期不明确或降水周期过长:问题1:降水周期不明确。工程部未明确基坑支护降水的开始及结束的里程碑事件;或明确了里程碑事件,但未明确降水的绝对工期,导致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降水施工费;问题2:降水周期过长。在过往的招标案例中,有些工程因为现场场地条件及地质条件较好,且可放坡,本来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的施工工程造价可能只有壹佰万甚至几十万,但因为基坑支护的降水周期过长(6个月甚至一年及以上的),
16、导致降水费用奇高(往往是支护造价的几倍)!(如果降水周期超长,往往是因为主体施工没那么急的情况导致的,那地区公司是否要考虑本基坑支护工程能否延后开工,缩短基坑降水周期,从而降低开发成本?)解决:地区公司在做工程招标策划时,合理制定基坑支护开工及完工时间及降水周期,合理制定各时段降水的责任单位(即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总包单位各自的降水工作范围及时段)。3.附件二关于加强基坑降水管理的通知列举的几种情况及解决办法。附件二 关于加强基坑降水管理的通知 近期履约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基坑施工过程中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优化降水方案,工程超期的情况比较突出,造成降水费用大幅超合同约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17、、受各种因素影响,基坑开挖后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施工计划,造成长时间降水。2、在基坑具备回填条件后长期未回填或者在主体结构自重满足抗浮要求后仍未停止降水。3、因后期地库未开工或后浇带未施工,为防止接口处水浸而长期降水。4、未能结合丰水期和枯水期根据地下自然水位标高及时调整降水方案,在地下自然水位低于底板标高且地下室顶板完成的情况下仍持续降水。5、实际降水水位超过需要降水水位,个别项目降水后的水位线在基坑底3-4米处。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各地区公司加强对基坑降水的管理,并落实如下工作:1、在新签订的合同中优化降水计费方法,在合同中明确降水工程施工费用、降水设备费用及降水台班费用(含折旧费)的组成,
18、当实际施工台班数*台班折旧费降水设备费用时,降水设备所有权归我方,不再计算台班折旧费。2、对已签订合同且已达到合同约定工期仍须长期降水的,建议与施工单位协商调整降水台班价格,如估算后期降水金额仍超过200万元的,建议可由我方直接购买降水设备,降水台班费另行计取。3、由工程部及工程技术部共同对现在降水工程进行检查,对存在具备条件未及时停止降水的、降水水位超过实际需要等问题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4、对前期工程已符合停止降水条件,但因预留接口或后浇带未施工需持续降水的,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工程部、总工室、预决算部等相关部门,结合开发安排对临时封堵或持续降水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节约降水成本。请各地
19、区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现有的降水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上述问题的须对降水方案优化,并将结果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和合同管理中心备案。管理及监察中心 合同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一)、招标文件1、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1)注意按前面所讲的招标资料审核要点核对各职能部门提交的资料,特别要注意审核这些资料中各关联数据的是否相互矛盾;2)注意设计条件一旦在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条件明确了,那么在设计定标前,现场的场地地貌及标高就不要改变。否则,可能导致基坑支护的中标的设计方案无法实施、实际的工程内容与中标设计方案可能会相差很大,而使投标单位中标后反悔不进场开工,从而可
20、能会导致重新招标,浪费大量的时间,严重阻碍项目的工程进度;(二)、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量计量规则及计价、调价办法”:1)要注意合同文件的须明确计价单位、计量规则、设置要统一计量单位,并要注意与招文的报价表的一致性;2)注意合同条款中关于现场的发电增加费、井点降排水费的计价及调价办法的约定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规定:a、发电增加费:发包人实际提供的施工临电总额定容量无论是否小于合同约定的施工用电总额定容量,只要满足本工程施工用电要求而无需承包人自备发动机发电,则“自发电增加费用”为零。因发包人现场不提供临电或提供的临电负荷不足以满足施工用电要求而须承包人自备发动机发电时:按
21、合同附件自发电增加费包干总价分析表的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各项自发电增加费的单价与各项实际发生自发电的工程量的乘积计价,但各项乘积的合计总价不得超过合同的自发电增加费包干总价(合同附件自发电增加费包干总价分析表的工程量清单中未报价的视为已分摊到相应项目中,不另行计量)。b、井点降排水费:实际施工时,合同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费用低于本协议书附件 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费用。按以下方法调整合同总价:水泵应采用浮球阀自动启闭,严禁水泵处于空转状态,用电量按发包人单独装表计量(用于计算降排水台班数量,且各规格型号设备分别装表计量)。计算办法:同规格型号设备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实际数量=同规格型号设备
22、的降排水周期内用于施工降排水的用电总量/(对应规格型号抽水泵额定功率8小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费=(各规格型号设备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实际数量对应规格型号降排水台班综合单价(每台班按8小时计,单价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合同降排水周期内,超出本协议书附件降排水周期内降排水台班费的降排水台班费不再另行计价。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现场实际发生的降排水时间超出合同约定降排水周期的,降排水台班费用均仅计算降排水周期内的降排水费用,降排水周期内的降排水费用按本款第、点计算;超出降排水周期的降排水费用不再另行计价。发包方原因调整工期导致合同约定的降排水周期延长的,超出原降排水周期的
23、降排水费用按降排水周期外降排水台班单价据实结算。合同约定降排水周期内的降排水费用按本款第、点计算。六、招标评标过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要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中关于招标范围、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及总价包干)、计量及计价方式、调价办法的约定是否一致(特别是承包方式,经常是合同改了综合单价包干,而招文未同步修改,还是范本中的“总价包干”)2、注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表中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要按招文要求列项;3、须特别注意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交了:现场勘探承诺函、投标保证金及按招文要求填写的机械设备表;4、经济标评标时,对于单价包干的项目及总价包干的暂定项目(特别是未计入合同暂定总价,无工程量且按实际发生的暂定项目),要注意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这部分项目往往是提高单价报价,以在中标后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对于工程实际造价的影响作用的大小的判断,以做出正确的定标建议。再见,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