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总则11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启动标准15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22现场应急指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3、事故监控和报告31事故监控和报告32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标准42分级响应级别及条件43县级预案启动程序5、应急行动6、应急终止61应急终止条件62应急终止程序7、事后处理71善后处理72保险73事故调查及经验教训总结8、保障措施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82救援队伍保障83通信与信息保障84技术保障85资金物资保障86宣传、培训和演练87监督检查9、附则91预案管理与更新92奖励与责任追究93其它事项10、附录1、总 则11目的为规范农机重
2、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理农机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重特大农机事故突发时实施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侦查的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单体应急预案、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州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13适用
3、范围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灾难:(1)重大农机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2)特大农机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农机事故。14启动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1)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或乡以下道路上停放、作业或转移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翻车、落水、火灾等,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2)牲畜伤亡、农机具、财物损坏等直接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处置的特大或有重大影响的农机事故时,启动本预案。15工作原则(1)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与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协
4、调联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2)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执行。由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的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县农业局设立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县农业局局长为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为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农机股、人事股、办公室、法规股、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化培训学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等日常工作。(2)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视情况请县人民政府启动预案。(3)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农机
5、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情况。(4)对所发生重特大农机事件地的协调、指导。(5)决定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宣传。各乡(镇)参照设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处理农机重特大突发事件。22现场应急指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农机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乡镇农机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同时,乡镇农机部门应根据农机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相应成立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救援处理办公室,其职责是:(1)现场应急救援。及时组织调动农机人员迅速行动、及时到达,掌握事故全面情况,分析把握事故现场动态,配合医务人员抢救财产,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剧毒污染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2)
6、事故处理。按照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持稳定。(3)后勤保障。通信畅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到位。农业机械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应急救援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3、事故报告制度31事故监控和报告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
7、时内逐级快速上报。事故报告单位要做好事故速报工作,较大以上事故每日至少速报2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32预警行动乡镇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上报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应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乡镇应急救援机构接到有可能导致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信息后,必须密切
8、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标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各级预案响应标准如下: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农机事故;级: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的农机事故;级: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的农机事故;级: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42分级响应级别及条件(1)当发生级响应标准农机事故时,事发地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向当地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报请县人民政
9、府启动本预案,并报请州农业局请求启动州级预案。(2)当发生级响应标准的农机事故时,事发地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报请县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由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应急相应行动。并报请州农业局请求启动州级预案。(3)当发生级以下响应标准的农机事故时,事发地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当发生级安全事故灾难,但事故不可能进一步
10、扩大,且当地政府有能力组织救援的,可以不启动本预案。43县级预案启动程序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2)按照应急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的请求,由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3)按照县安委的建议,做出启动本预案安全的决定。5、应急行动51预案启动后县级农业机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名单。(2)召集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
11、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人员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52各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根据县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机构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1)进入各级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物资、器材等。(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工作。5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级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5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化为主,凡是进入现
12、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织的统一指挥和调动。6、应急中止61应急中止条件应急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62应急中止程序由现场指挥组召集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确定农机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无危害情况下,做出书面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及启动预案权限范围由相应的各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出中止决定。7、事后处理71善后处理乡镇党委、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农业(农机)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
13、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2)事故补偿、重建、保障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3)伤亡人员及家属接待、安抚、抚恤工作;(4)事故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72保险农业机械发生重特大灾难事故后,农业(农机)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73事故调查及经验教训总结事故发生后,在现场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投入到事故调查中,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做好重特大农机事故调查报告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8、保障措施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农
14、业(农机)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82救援队伍保障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应明确人员,职责到人,确保发生农机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调动有力,及时到位。83信息保障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农机事故信息体系建设,确保通信畅通。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专线,保障信息渠道畅通。84宣传、培训和演习(1)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助等常识,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依托农机安全示范村,责成农机管理员定期到辖区中、小学开展农机安
15、全宣传教育工作。(2)培训由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干部对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同时将有关应急管理课程列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员培训内容并定期进行培训。(3)演习演习队伍包括应急处理办公室所属的各个工作组和辖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以不同环境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农机事故主要演习内容,有针对性组织演习,每次演习后邀请有关专家组进行总结评估。9、附则91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由县农业局发布。(2)本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农业局负责。(3)本预案是农业(农机)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省有关法规进行。92奖励与责任追究(1)
16、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以下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事故抢险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2)追究责任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对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报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93其他事项(1)本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10、附录101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快速报表(见附件)附件: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快速报表事故单位肇事人姓名年龄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号牌号码农业机械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简况说明填报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