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附件1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能力,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指导和应对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几类燃气突发事故:1.燃气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2.燃气供应站点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或发生严重泄漏、火灾、爆炸;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者燃气供应站点淹没、机电设备毁损;4.气源生产、输配、运营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等,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或发生较大涉险事故;5.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因自然寿命、故障、外界因素等原因导致干管断
3、裂、破坏,或突发灾害或上游供气异常,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6.工业用户、公共用户、燃气汽车用气设备安装不规范或使用不当,造成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人员伤亡;7.住宅区、居民用户安装不规范或使用不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人员伤亡。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建设局以及安监、交通、公安、消防、质监、卫生、镇(街、场)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燃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3.快速反应,科学施
4、救。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应急和燃气企业力量,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科学施救,依规依法施救。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准备工作,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常备不懈。1.5 风险评估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储存、输配、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可能存在由于自然灾害、燃气设施故障老化、燃气使用方法不当、违规操作、人为破坏,以及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上游输配设施故障等所导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供应中断等风险,直接
5、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燃气爆炸事故还容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2 事故分级燃气突发事故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级)4个级别。2.1 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燃气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2.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5000户以下居民用气的事故。2.2 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燃气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2.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
6、供气,且影响5000户以上10000户以下居民用气的事故。2.3 重大燃气突发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燃气突发事故:1.瓶装液化气供应站、车用燃气加气站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燃气火灾、爆炸或发生大面积燃气泄漏,未能有效控制的事故;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10000户以上30000户以下居民用气的事故。2.4 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2.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气,且影响30000户以上居民用气的事故。3 应急组
7、织体系及职责3.1 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成立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安监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商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民宗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质监三分局、各镇(街、场)、国网供电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主的燃气企业等单位。3.2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应对工作。2.
8、指挥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燃气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进行善后处理工作。4.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5.针对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适时发布本预案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6.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辖区内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以上事故应对工作。3.3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商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旅游局、民宗局、教育局、
9、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质监三分局、各镇(街、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3.4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2.负责情况的收集,适时提出建议和方案。3.负责与专家工作组的联络。3.5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辖区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以上事故相关应对工作。2.区卫计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3.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燃气突发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管理秩序,
10、根据情况实施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燃气突发事故,可以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4.区民政局:协助事发地镇(街、场)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5.区财政局: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6.区人社局:负责为燃气突发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已认定工伤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7.区建设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开展燃气突发事故涉及的房屋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专家库和各单位的联络网络,参与燃气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环保分局:负责环境污染现
11、场的环境监测和调查,提出现场环境应急处置的建议并协助实施。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交企业,调整燃气突发事故影响区域的公交线路,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10.区商务局:负责协助事发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11.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突发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经营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12.市质监三分局: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燃气突发事故中特种设备的抢险与处置。13.区安监局:根据区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14.区行政执法局: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15.消防大队:负
12、责实施燃气突发事故衍生、次生的火灾等灾害的险情控制、救助被困人员等工作。16.各镇(街、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助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及应急保障工作。17.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影响区域电力设施应急处置;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18.各燃气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状态下燃气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的指令及在应急状态下的应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燃气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安全。19.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4 事故预防与报告4.1 事
13、故预防1.区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质监、安监、执法、消防以及各镇(街、场)等燃气安全监管部门,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辖区燃气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联合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2.各燃气企业应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对所管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3.各燃气企业应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抢险预案及抢险工具、抢险队伍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定期对抢险器材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4.各燃气企业和区建设局、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场)在各种燃
14、气应急演练中,应加强协调和配合,熟练掌握职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4.2 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任何人及事故单位均可通过“110”、“119”、“120”报警,或向事发地镇(街、场)及区燃气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报告。接报后,事发地镇(街、场)、区建设局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办报送事故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突发事故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燃
15、气突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故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5 应急处置5.1 先期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处置的原则,由消防部门、供气企业以及事发地镇(街、场)和区建设局立即调动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5.2 分级响应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由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2.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以上事
16、故: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级、级和级应急响应。5.3 指挥与协调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建设、公安、环保、质监、安监、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相应镇(街、场)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2.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以上事故: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办公室成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3.重大及以上燃气突发事故: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
17、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5.4 现场指挥部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由区燃气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和办公室,并成立若干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针对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级)以上事故,区燃气应急指挥部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1.抢险求援组:由消防大队及各燃气企业专业救援队伍组成,负责燃气突发事故现场处置与救援的组织与实施,包括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搜救、救援结束后的洗消等工作。2.现场警戒和治安组:由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
18、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区卫计局、环保分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求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伤亡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大气、食物、土壤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分局、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
19、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5.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红十字会、市粮食局第一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6.事故调查与评估组:由区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所发生的整个一般燃气突发事故进行评估研判,向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及时、准确查清燃气突发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突发事
20、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7.社会动员组:由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事发地镇(街、场)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8.善后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卫计局、红十字会及保险公司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9.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地镇(街、场)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
21、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新闻发布、现场媒体记者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10.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区燃气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5.5 应急处置措施1.一般突发事故(级)处置措施:事发地镇(街、场)先赴现场,同时通知消防、燃气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燃气突发事故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做好准备,听令行动;视情进行交通调流;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
22、标志;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关闭相关阀门,放散相关区域燃气,对燃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2.较大突发事故(级)以上事故在采取一般突发事故(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应急储备气源,最大限度的保障居民、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用户基本用气需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5.6 扩大响应如果燃气突发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燃气突发事故已经波及到辖区大部分地
23、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5.7 社会动员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5.8 应急结束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级)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由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较大燃气突发事故及以上事故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置。6 信息发布燃气突发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
24、有序的原则。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一般燃气突发事故信息由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燃气突发事故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7 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置事故处置结束,事发地镇(街、场)以及区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故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
25、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7.2 社会救助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故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7.3 保险理赔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7.4 总结评估燃气突发事故结束后,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5日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业
26、务主管部门。区燃气应急指挥部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对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7.5 恢复重建事故处置结束,事发地镇(街、场)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7.6 责任与奖惩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区委区政府对处置事故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燃气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 应急保障8.1 人力资源保障专业应急处置队伍。
27、消防和燃气企业的应急队伍是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本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任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专家库。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专家库,为处置燃气供应突发事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8.2 经费保障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区、镇(街、场)财政预算。当燃气突发事故发生时,各级财政应确保相关经费需要;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落实燃气应急救援资金保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故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8.3 储备保障区相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全区燃气供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8.4
28、燃气安全技术保障区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科研单位和各燃气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辖区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储备设施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运行人员,不断提高辖区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9 宣教培训与演练9.1 宣教培训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预案发布后,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相关人员要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9.2 应急演
29、练区燃气应急指挥部配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根据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1次演练。各燃气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10 责任追究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
30、门依法追究责任。11 附则11.1 预案制订本预案参照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镇(街、场)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11.2 预案修订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情况,参照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11.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2.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3.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
31、及联系电话4.市燃气企业基本信息及抢修电话5.区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名录6.燃气设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原则7.燃气突发事故报警及响应示意图附件1-1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建设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民宗局、区旅游局、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市质监三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场)、国网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附件1-2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部 门姓 名职
32、务联系电话财政局孙瑞真行保科科长商务局郑海英招商中心副主任人社局叶谋荣副局长建设局谢兴建副局长交通运输局蔡家庆副局长教育局吕子祥副局长卫计局陈 灯副局长民政局高泽宁调研员安监局汪兴文执法大队大队长行政执法局彭垂群副局长民宗局陈超岚主任科员旅游局唐碧华副局长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子翼稽查专员环保分局王朝阳副局长市质监三分局蒋丽容副局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林妙莺副大队长公安分局张建强副局长消防大队陈去非副大队长大同街道陈延峰副主任祥平街道陈德东副主任洪塘镇叶艺武副镇长五显镇李瑞祥副镇长汀溪镇郭笔聪副镇长莲花镇陈炳煌副镇长新民镇叶志强副镇长西柯镇叶耀南副镇长竹坝开发区颜建明纪委书记凤南农场柯瑞钦组织委员白沙仑
33、农场叶少华副场长区委报道组叶文彬组长华润燃气冯 阳副经理附件1-3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单 位专家姓名处 室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石德才中心主任市市政园林局赵永明建设处工程师市质监局黄学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院 长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勇河参谋长高级工程师市环保局黄全佳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 工2233085 市仙岳医院杨鹭琳党委书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冯阳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赵莲苹车用气事业部部门副经理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林敬艺管网运行部部门经理市百特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黄志伟总经理附件1-4市燃气企业基本信息及抢修电话企业名称联系地址经营范围报警抢修电话华
34、润燃气有限公司湖里区吕岭路468号华润大厦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等968860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液化石油气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集美区后溪镇新村液化石油气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沧区东孚镇贞岱村液化石油气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区银湖西路158-160号液化石油气市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区洪塘镇埔后村液化石油气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市翔安区新圩镇新霞南路599号液化石油气附件1-5区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名录序号站点名称所 属 企 业具 体 地 址站点级别负责人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备注1南门供应站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大同街道凤山路II洪文学2振兴供应站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大同街道振兴小区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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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卿朴村新厝里5号III叶加猛12后塘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五显镇宋宅村宋南里53号III李义添13垵炉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五显镇垵炉村垵炉里438号III叶金锐14辽野太圆液化气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五显镇西溪村辽野里202号II周坑水15下峰供应点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五显镇下峰II刘文基16埔美(褒美)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汀溪镇褒美村圳口尾81号III叶永灿17坤泽洋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汀溪镇路下村路下23号III叶昌南18隘头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汀溪镇隘头村坤泽洋135号III刘水笔19溪东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莲花镇莲美街524号III刘江泉20西塘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新民镇西
37、塘村新厝仔里48号III吴继兴21乌涂供应点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新民镇乌涂村II韦 庆22梧侣供应点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新民镇梧侣村大店198号村路对面III柯春能23丙洲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西柯镇丙洲村大祖厝里40号III林亚水24官浔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西柯镇官浔村西官浔里332号III林安南25霞阳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西柯镇洪塘头村霞阳一里16号III杨秋生26西湖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西柯镇西湖村珠厝里17号III王小发27西柯供应点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西柯镇西柯路运管所旁III吴春侨28竹坝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竹坝农场新村36号III柳龙翔29凤南供应点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凤南大
38、埔南国路21号III康剑宝附件1-6燃气设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原则一、燃气生产、储存、灌装设施事故处置原则(一)燃气严重泄漏未着火事故的处置基本原则根据泄漏情况设立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内消除一切火源,同时利用关闭上下游阀门、倒罐、抢险堵漏工具堵漏、注水等一切手段消除泄漏源。(二)已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的处置基本原则1.泄漏源有上下游控制阀门,液化石油气量不多,火势较弱的情况,不一定将火熄灭,可考虑让其稳定燃烧。2.液化石油气量多,利用抢险堵漏工具或注水等办法短时间内可消除泄漏源的情况,应尽快将火扑灭,同时进行堵漏。3.火势猛烈,短时间内无法控制泄漏源,此时可考虑暂时不灭火,一边倒罐卸液,一边采取孤
39、立隔绝灾区,加强对着火部位和邻近球罐、管道喷淋冷却降温,防止超温超压产生二次爆炸。(三)无论发生哪种险情都应采取以下措施1.划立警戒区域,各道口设置路障,严禁无关车辆、行人入内,消除周围一切火源。尽快疏散撤离周边人群。2.利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设备对液化石油气扩散范围和浓度进行检测和分析。在爆炸气体包围区域内,严禁开关电源开关,由配电盘统一控制,防止产生火花;抢修工具应使用铜质的,非铜质的应涂上黄油;禁止使用有线、无线的通信设备器材;所有的抢险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动作轻微,禁止撞击、摔、砸。进入警戒区的消防战斗车排气管要佩带防火罩。3.用水浇湿灾区四周的地面,同时用高压喷雾水驱散下
40、风处聚集液化石油气,并保护抢修人员。4.在泄漏的液化石油气未扩散蔓延之前或已着火,为减少损失,在现场的司机应立即将槽车驶离生产区,如果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已经扩散蔓延开,严禁发动槽车,以防产生火花。二、液化石油气槽车应急响应方案(一)液化石油气槽车连接点处漏气应急响应方案1.如已着火,关闭出气总阀门,用灭火器灭火。如没有着火,切断一切电源(消防电源除外)及明火。2.准备好抢修工具,待火被扑灭后组织抢修,拧紧有关螺丝。还不能消除漏气,如在站区,将液化石油气输进储气设备,不在站区,将车停到附近的空旷地带,用湿棉布裹住漏点,并在布上洒水让其慢慢结冰冻住,或者用堵漏管卡堵住泄漏,再运回液化石油气站倒进储罐
41、,注意:回站要选择人员、建筑稀少的线路。3.注意警戒,控制交通。(二)液化气槽车安全阀、罐体破损漏气应急响应方案1.如已着火,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枪进行冷却。如没有着火,切断一切电源(消防电源除外)及明火。2.如在站区,如有可能尽量将液化石油气倒进储罐,如无法倒进储罐,用水枪进行稀释,让液化石油气逐渐散发。不在站区,将车停到附近的空旷地带,让其慢慢漏掉,并迅速通知消防队到场,用消防水枪进行稀释。3.注意警戒,控制交通。三、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急响应方案(一)液化石油气泄漏后没有着火1.迅速关闭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消除泄漏。2.让泄漏出的液化石油气逐渐散发。3.杜绝一切火种。4.如泄漏控制不住,
42、用消防水枪进行稀释,让液化石油气漏完为止。(二)液化石油气泄漏后已着火1.钢瓶装有减压阀卧于地面上燃烧,抢险队员应面向钢瓶中间部位利用掩蔽物体或匍匐前进,迅速接近钢瓶,用水枪射流冷却钢瓶,防止爆炸后杀伤人体。被冷却的钢瓶应立放,并随即关闭角阀。2.钢瓶无论是否装有减压阀,只要立于地面燃烧,抢险队员可先用水枪射流冷却瓶体,然后用湿布包住角阀手轮予以关闭气源,即可灭火。3.钢瓶角阀失去控制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火扑灭,也不要搬动钢瓶,用水枪不停冷却钢瓶,维持到钢瓶内液化石油气烧光。4.钢瓶处于烈火之中,抢险队员利用掩蔽物体或卧倒于地面接近燃烧区,用水枪一边扑灭周围烈火,一边冷却瓶体,维持到钢瓶内
43、的液化石油气烧光。四、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场所应急响应方案(一)用气场所发现液化气泄漏,应首先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各类开关等,防止产生火花,并着手检查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准确查出漏点,严禁明火查漏。若是灶具、胶管或减压阀发生泄漏,应立即管理钢瓶角阀,防止泄漏量增加,在泄漏隐患消除后,方可打开角阀开始使用液化气 。(二)若因钢瓶角阀发生泄漏的,应首先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各类开关等,防止产生火花,同时应立即在室外安全地点拨打燃气抢修电话968860请求援助,由抢修人员到场处置(封堵角阀出口或紧固角阀)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钢瓶带回灌瓶站处理(轻微泄漏情况下);对于角阀关不死发生大量
44、泄漏的,还应立即将钢瓶搬出至室外安全地点,对周边进行警戒,并用木塞、湿棉布对角阀出口进行封堵(注意防冻),以减少泄漏量或消除泄漏,降低泄漏风险,在泄漏情形得到有效控制后,也应及时将钢瓶带回灌瓶站处理。五、50kg钢瓶工商用户事故应急响应方案(一)瓶组间50kg钢瓶在用气时发现角阀阀杆漏气、着火。抢险方案:现场库房操作人员一发现火情就马上用湿毛巾或手套捂住手,关闭角阀,或先用灭火器灭火,再关闭角阀,扑灭周围明火,打开门窗,驱散残留的气体,以防再次爆燃。并立即联系燃气抢修(968860),请求现场支援。(二)以上险情发生后发现角阀关不死。按照以上方法处理后,把连接钢瓶胶管上的球阀关闭,用铁线将胶管折叠绑紧,再用剪刀剪断胶管,(也可在准备好快装堵头后,将连接钢瓶角阀的手轮旋掉,迅速将快装堵头堵住瓶阀口)将气瓶搬运到空旷通风的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