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报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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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 学习目标:本章主要介绍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检疫,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及检验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通过学习,学生应了解和掌握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的对象、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为以后的学习和从事国际贸易工作打下基础。第六章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六章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一节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第一节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一、入境检疫审批的概念及目的一、入境检疫审批的概念及目的 p 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货主或其代理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批准从国外引进动物、动物产品或在中国国内运输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工

2、作。p 对输入或通过中国境内运输的检疫物,检验检疫机关根据事先已掌握的输出国或地区疫情,决定是否同意输入或过境,防止危险性动物传染病传入我国。二、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主要依据二、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主要依据 p(一)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p(二)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p(三)输出和途径国或地区的动物疫情情况 三、适用范围(1)进境活动物及活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

3、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鱼粉等,但动物废弃物是动植物检疫法明确禁止的)、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饲料类、薯类、植物栽培介质等;(2)过境动物(3)特许审批范围包括: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四、进境(含过境)动物及四、进境(含过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流程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单位通过网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报系统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直属

4、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同时,按照不同产品的要求,并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相关随附单证。相关申请材料:1、境内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资格证明文件、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考核报告、申请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加工合同、仓储协议或代理进口协议(进境皮、毛、骨、蹄、角等);2、农业部饲料登记许可证、成分及加工工艺说明(进境动物源性饲料);相关申请材料3、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活动物,除食用的水生动物);4、进境动物遗传物质使用单位备案表、申请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代理进口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动物繁殖材料);5、进口禁止进境物的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及相关部门科

5、研立项计划、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考核报告(因科研需要引进国家法律禁止进境物);6、退运原因说明、退运协议、出口时所有单证(退运物);7、过境路线说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及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过境动物);(二)受理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在收到随附单证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履行受理手续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递交申请。(三)审核、批准动植司根据国外动植物疫情、法律法规、公

6、告禁令、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未获准通知书。审批工作自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境进境(含过境含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工作流程图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工作流程图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于提交申请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于提交申请7 7日内提交所有随附单证日内提交所有随附单证直属检验检疫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审核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受理:审核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审核直属局提交申请,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审核:审核直属局提交申请,必要时进

7、行风险评估批准:于受理申请批准:于受理申请2020内(不含风险评估)作出决定内(不含风险评估)作出决定签发签发许可证许可证签发签发未获准通知书未获准通知书不不符符合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第二节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二节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一、入境动物检疫一、入境动物检疫(一)审批:入境伴侣动物无需办理审批手续。(二)境外产地检验:为了确保引进动物健康无病,国家质检总局视进口动物具体情况,派兽医赴输出国配合输出国官方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三)报检:p 大、中家畜进境前30天,其它动物15天,向入境口岸局和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交有效许可证、合同等,每份许可

8、证只允许进境一批动物。p 对旅客携带伴侣动物,每人只限一只,报检时必须提供输出国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四)入境现场检疫 在货物到达入境口岸前,报检人要提前预报准确的到港时间,做好通关和接卸准备。对装载动物的飞机、船舶消毒后出具运输工具消毒证书。现场检疫结束后,如未发现异常,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动物由检疫人员押运至指定的国家入境动物隔离场或经检验检疫机关认可的临时隔离场。(五)隔离检疫(六)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结果是最终出具检疫结果的重要依据(七)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八)检疫处理 判定合格者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入境。对判定不合格者,出具动物检疫证书,须作检疫处理的,

9、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按规定实施检疫处理。入境动物检验检疫流程图入境动物检验检疫流程图 申请办理隔离场许可申请办理隔离场许可检检 疫疫 审审 批批出出 国国 检检 疫疫 报报 检检现现 场场 检检 疫疫隔隔 离离 检检 疫疫合合 格格不不 合合 格格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放放 行行动物卫生证书动物卫生证书二、入境动物产品检疫二、入境动物产品检疫(一)报检 输入动物产品在入境前或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入境货物报检单(2)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正本(3)国内生产、加工、储存输

10、入动物产品企业在出入检验检疫机构申办的注册登记证(4)输出国(地区)政府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的正本及产地证书副本(5)贸易合同、产地证书、信用证、发票、提单等单证(6)中国参加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机关允许入境证明书(副本),如虎骨、豹骨、象牙、羚羊角等*输入动物产品需要调离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管区以外生产、加工、储存的,货主或代理人按下列方法报检:第一,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报检第二,报检人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交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调离许可证,同时提交输入动物产品

11、加工、生产、储存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证明。第三,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报检人提供的文件,符合调离条件的签发调离通知单并按规定核收检验检疫费和通知调入地检验检疫机关,报检人在输入动物产品抵达调入地时或调入地后,应通知调入地检验检疫机关检疫;对于不符合调离条件的输入动物产品,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不予办理调离手续。(二)现场检疫、采样和实验室检验 经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不合格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凡来自禁止进口的国家、货证不符的一律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入境动物产品检

12、验检疫流程图入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图 检疫审批入境口岸报检现场检疫实验室检验合 格不合格除害、退回或销毁出证放行抽样不合格合格出证放行除害、退回或销毁检验检疫监督调至指运地申报抽样实验室检验不合格合格出证放行检验检疫监督除害、退回或销毁第三节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三节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一、出境动物检疫一、出境动物检疫 p 出境动物系指我国向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出的家畜、禽类、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伴侣动物除外。p 出境动物检疫一般包括注册登记、检疫监督、报检、隔离检疫、检疫出证、监装、运输监管、离境查验、检疫处理

13、等方面。(一)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申请 注册变更 饲养地停产、迁址或变更法人的,须报告批准注册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迁址或变更法人的,需经重新审核考核、确认注册登记。(二)检疫监督(三)报检 货主或代理人向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1 要求对来自注册饲养场的,须出示注册登记证、发票。2 对不要求来自注册饲养场的,须出示县级以上农牧部门签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 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以及贸易合同有特殊检疫要求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四)隔离检疫1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出口活动物有隔离检疫要求的,出口单位应提供临时隔离场或隔离区。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隔离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临时隔离场或隔离区进行考核和管理。2输入国

14、家或地区同意在注册场实施隔离检疫的,从注册饲养场输出的活动物可在注册饲养场内设定的隔离区进行隔离检疫。3出境前按规定隔离期进行隔离检疫,并采样送实验室进行规定项目的实验室检验。(五)检疫出证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六)监装根据需要,对出境动物实行装运前检疫和监装制度。(七)运输监管出境大、中动物长途动物的押运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押运员负责。(八)离境查验离境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离境查验检疫处理二、出境动物

15、产品检疫二、出境动物产品检疫 p 出境动物产品系指出口的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干酪素、肝素钠、硫酸软骨素、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添加剂、饲料用乳清粉、鱼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一)注册登记 p 出口皮张等非食用动物产品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出口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p 输入国家或地区有注册要求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统一对外推荐(二)报检p 货主或代理人应在报关或装运前7天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输入国家有特殊要求、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可视情况适当提前。p 要求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供以

16、下单证:出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信用证、厂检合格证明等单证。(三)检验检疫 1现场查验 2抽样 3感官检验 4实验室检验检疫(四)出证 判定为合格的,拟制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兽医卫生证书等相关证书;判定为不合格的,不准出境。(五)离境口岸查验 凭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分批出口的,须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上核销。如果包装不符合要求,须更换包装;货证不符的,不准放行。(六)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对出境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存放过程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监管。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图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图 报检检疫注册核对依据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验检疫品质检验理化检

17、验微生物检验寄生虫检验结果判定经处理合格不合格合格出证放行不准出境第四节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四节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一、过境动物检疫一、过境动物检疫(一)定义p 过境动物指经陆路、水路、航空运输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同一口岸更换航班或轮船运往第三国或地区,以及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境内运输后从另一口岸运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家畜、家禽、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两栖爬行动物、皮毛动物、观赏动物等。p 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二)过境检疫许可(三)入境报检 动物进境前或进境时,货主或其

18、代理人应向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以下资料:p 货运单、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证书正本、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检疫许可证。(四)入境口岸现场检疫(五)过境期间检疫监管(六)离境检疫 过境动物离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验证放行,不再实施检疫。二、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二、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一)定义 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指经陆路、水路、航空运输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同一口岸更换航班或轮船运往第三国或地区,以及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境内运输后从另一口岸运往第三

19、国或地区的肉类及其副产品、皮张、绒和毛类、动物性饲料、水产品、蛋品、奶品、动物性药材、生物制品和其他动物产品,以及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物性废弃物等。要求运输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事先商得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并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我国对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过境运输还专门制定了管理办法。(二)入境报检 p 动物产品进境前或进境时,货主或代理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以下资料:货运单复印件、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正本。p 以上单证经审核合格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调离到出境口岸。(三)入境口岸检疫(四

20、)过境期间检疫监管(五)离境监督 过境动物产品离境时承运人凭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有关单证、封识后放行,不再实施检疫。(六)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我国对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运输制定了管理办法:(1)亚欧大陆桥运输指国际集装箱从东亚、东南亚国家或地区由海运或陆运进入我国口岸,经铁路运往蒙古、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或相反方向的过境运输。(2)过境国际集装箱型应符合国际化组织ISO的规定。我国只办理20、40英尺箱。(3)办理过境的中国口岸规定为:连云港、天津、上海、广州和阿拉山口、二连、满洲里、深圳北

21、铁路换装站。(4)输入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前提前向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预报货物的数量、启运地点、途经国家或地区、入境时间等。检验检疫机构据此做好消毒器械的准备工作。p 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主要是实验室检疫结果的判定。p 检疫证书是检疫结果的书面凭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是对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处理和货主对外索赔的依据。第五节检验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第五节检验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一、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一、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 p 1.国际标准 现有OIE动物疫病诊断与疫苗标准手册和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和疫苗手册p 2.双边检疫协议 目

22、前我国已和50多个国家签署了3000多个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书(双边协定)p 3.国家标准 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标准。现有关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有7个。p 4.检疫规程 贸易双方无检疫协定书,又无国家标准可供依据时,可参照国家局制定的检疫规程。已建检疫规程的疫病有32种。二、检疫出证二、检疫出证(一)入境动物的出证(一)入境动物的出证p入境动物抵达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检务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与施检部门联系进行现场检疫、卸离和运输工具熏蒸、消毒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p经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综合判定审查核对无误后出具证

23、单。p检疫合格的或经检疫处理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p检疫不合格的,发现疫情以及不符合双边协定和贸易合同需对外索赔时,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检疫处理,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检疫机构监督下作检疫处理。(二)出境动物的出证(二)出境动物的出证p检疫合格的动物在离境前,口岸检验检疫施检部门作最后一次临诊检查,确认健康的,出具检疫证单。证单类型有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凭证单向海关办理动物出境手续。(三)入境动物产品的出证(三)入境动物产品的出证p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同意入境加工、使用或销售。对其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后,出具熏蒸/消毒证书,准予放行。p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相关货物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p需要对外作出索赔的,在索赔有效期内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对外索赔的依据。(四)出境动物产品的出证(四)出境动物产品的出证p出境的动物产品经检验合格的或经除害处理后合格的,依据输入国家或地区和中国有关检疫规定、双边检疫协定以及贸易合同中的要求,出具兽医卫生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 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p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在检疫机关监督下做检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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