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章 信用证的类型第一节 按银行责任分类 一、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一、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对所开出的信用证所负的责任来区分,信用证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六条中规定,信用证应明确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无此注如无此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UCP600已经取消了对可撤销信用证的规定。)(一)可撤销信用证 v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开证之后,开证行无需事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其条款或者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缺乏保障的说是缺乏保障的。v 虽然可撤销信用证有上述特征,
2、但是,根据UCP 500第八条(B)项规定,即便是可撤销信用证,只要受益人已经按信用证规定交单,指定银行已经凭单证相符做出付款、承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就不可再行撤销或修改了。(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靠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如下特征: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2、具有不可撤销性。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
3、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当然,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统一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二、保兑与不保兑信用证二、保兑与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对之加以保兑,不可撤销信用证又可分为保兑的和不保兑的信用证两种。(一)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的概念 一份信用证上除了有开证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外,还有另一家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这样的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一)保兑信用证 保兑行对信用证所负担的责任与信用证开证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即当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或任何一家指定银行时在
4、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的确定承诺。因此,保兑的信用证的特点是:v(1)有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v(2)保兑行的确定的付款承诺。(1)信用证的金额超过了开证行的支付能力;(2)进口国政局动乱或正在进行战争或政府对进出口实行强硬的外汇管制;(3)开证行信誉不佳,资金能力有限或者是和出口银行未建立代理关系。须加保兑的信用证有下面几种情况:2、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具体做法是:v(1)开证行在给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中授权另一家银行(通知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如:without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adding your conf
5、irmation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if requested by the Beneficiaryv(2)通知行用加批注等的方法,表明保证兑付或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并签字。例如: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We hereby adde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此系由我行加保的信用证。我行因此给该信用证加具保兑。)(二)不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是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即便开证行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保,如果该银行不愿意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则被通知的信用证仍然只是一份未
6、加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通知行在给受益人的信用证通知中一般会写上:This is merely an advice of credit issued by the above mentioned bank which conveys no engagement on the part of this bank.此系上述银行所开信用证的通知,我行不付任何责任。不保兑信用证的特点是:只有开证行一重确定的付款责任。第二节 按付款方式分类 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或不需即期汇票仅凭单据即可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付款行付款后无追索权。by payment at sight by d
7、eferred payment at: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by negotiation 一、即期付款信用证二、延期付款信用证 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确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一段时间,及至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在业务处理上,延期付款信用证与承兑信用证类似,所不同的是受益人不需要出具汇票,只需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到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在验单无误后收入单据,待信用证到期再行付款。延期付款信用证由于没有汇票,也就没有银行承兑,对于受益人来说明显的不利处在于无法象承兑信用证那样去贴现银票。如果受益人急需资金而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利率比贴现率高,可
8、见不利于企业对资金的利用。如:by payment at sightby deferred payment at: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by negotiation三、承兑信用证 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自己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责任的信用证。具体做法是:受益人开出以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为受票人的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一起交到信用证指定银行;银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先验单,如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则在汇票正面写上“承兑”字样并签章,然后将汇票交还受益人(出口商),收进单据。待信用证到期时,受益人再
9、向银行提示汇票要求付款,这是银行才付款。银行付款后无追索权。如: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by negotiation四、议付信用证v议付行议付或购买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交来的汇票/单据,只要这些汇票、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就将被开证行正当付款,这种信用证即为议付信用证。v信用证议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受益人开具汇票,连同单据一起向信用证允许的 银行进行议付,议付银行则在审单后扣除垫付资金的利息,将余款付给受益人。然后议付行将汇票与单据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交与开证行索偿。v议付行是票据的
10、买入者和后手,如果因单据有问题,遭开证行拒付,其有权向受益人追索票款。这是议付行与付款行的本质区别。v议付信用证下受益人开出的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v即期汇票的情况是:则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以受益人(背书给议付行)或议付行为收款人的即期汇票,到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交单议付;议付银行审单无误后立即付款,然后将汇票和单据即开证行索偿。v远期汇票的情况是:则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到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将汇票、单据寄交开证行承兑,开证行承兑后,寄出承兑通知书给议付行或将汇票退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保存,等汇票到期时提示开证行付款,款项收妥后汇交出口商。如果出口商要求将银
11、行承兑汇票贴现,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可将开证行的承兑汇票送交贴现公司办理贴现,出口商负担贴现息。但是,议付行未买入单据,只是审单和递送单据,并不构成议付。按信用证议付的范围不同,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两种情况。v1、限制议付信用证 这是指定议付银行的信用证。在限制信用证中有具体的议付行名称,如:Credit available with Bank of China,Shanghai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by negotiation against
12、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and Beneficiarys drafts drawn at sight on The Bank of Tokyo Ltd.,Tokyo,Japan 限制议付可能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使用:(1)开证行为了将业务控制在本系统之内,或者是照顾联行和代理行的关系;(2)有的开证行考虑到自己的资信,指明邀请某银行议付;(3)除开证行外,通知行为了招揽生意,有时也自己在来证的面函上写上限制条款。v2、自由议付信用证 这是不指定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例如,Credit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in China by pa
13、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by negotiation against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and Beneficiarys drafts drawn at sight on The Bank of Tokyo Ltd.,Tokyo,Japan 远期信用证v(Usance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远期汇票或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v好处:进口商,利用出口商资金;出口商,便于成交,扩大出口,较托收安全。v风险:进出口商,
14、汇率风险;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 v即期付款信用证在L/C中的表述为:AVAILABLE WITH.BY PAYMENT,如为SWIFT开立的信用证,则在第41场明确,指开证行或证下指定银行收到相符的单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付款的信用证。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就是开证行付款信用证,AVAILABLE WITH XXX BANK(开证行自身以外的银行),就是被指定行付款的信用证。不管是开证行还是其他的被指定银行,其付款都是终局性的,没有追索权。这种信用证大多不要汇票,常被欧洲大陆国家使用。v延期付款信用证 在L/C中的表述为:A
15、VAILABLE WITH.BY DEFERRED PAYMENT,也一样分为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两种情况,指其收到相符单据后,于将来的某个时间(到期日)付款。延期付款信用证源于欧洲大陆,证下不带汇票,是为了避免政府征收汇票印花税。其期限有见单后若干天,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带远期汇票,没有承兑这一环节,开证行/指定行仍须在收到相符的单据后5个工作日确认到期日(CONFIRM THE MATURITY DATE);而常见的则是板期延期付款证,如提单日后若干天,这种情况下因到期日已既定,开证行/指定行只须在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即可,无须另行通知到期日。v在L/C的表述为:AVAILABLE WI
16、TH.BY ACCEPTANCE,也就是带有汇票的远期付款信用证,它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一样,银行都是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付款,但由于它带有远期汇票,根据各国票据法的规定,需有承兑的行为。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其他被指定银行。一旦银行承兑,就必须在到期日付款。v 在L/C中的表述为AVAILABLE WITH.BY NEGOTIATION,指开证行在证中指定一家或授权任何银行买入受益人提交的相符单据,再由开证行对其偿付的信用证。指定某个银行议付,则是限制议付信用证;授权任何银行议付,就是自由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也一样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可带汇票或不带汇票。需要注意的是,远期议付信用证的“远期”,
17、是针对开证行偿付议付行的时间而言的,作为议付行,其议付行为并不受期限的限制,可以在收到相符单据之后办理。v总之,信用证都必须明确以上四个类型中的某一种,而且都有可能存在被指定银行的情况。但是,对被指定银行而言,授权其证下付款、承兑、议付的指定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正如国际商会出版物所述:一个通知行同时又是被指定行,当它在通知时并未明确说明自己承担付款、或承兑、或议付的责任,则不能认为他承担了这些责任。而被指定银行履行指定与否直接影响到了该证对受益人的利弊。对被指定银行而言,如其决定履行指定,那么即期付款与即期议付相比,后者要比前者有利。因为其支付是一种垫付,在开证行拒付时可以向受益人追索本息。延
18、期付款证、承兑证与远期议付证这三种远期证相比,议付行一经收到相符单据就垫付,有利息收入,还享有追索权,资金安全系数要高些,相应地银行费率也较低。第三节 几种特殊的信用证一、预支信用证一、预支信用证 是在该证列入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主要用于出口商组货而资金紧张的情况,所以这种信用证的预支是凭受益人光票和按时发货交单的保证进行的,有些信用证则规定受益人要提交货物仓单作抵押。分类:(1)根据预付金额,分为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信用证;(2)根据预付货款的条件,分为红条款信用证和绿条款信用证。1、红色条款信用证 v红色条款信用证(Red Cla
19、use Letter of Credit)用于预支信用证所列金额的部分款项,预支部分金额条款用红颜色打印字体,以示明确、醒目,故称红色条款信用证。v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近年来对预支部分款项的条款亦未用红色字体,亦可通用。v红色条款内容须表明允许出口商预支部分金额,然后在指定日期补交单据 后,银行扣除预支款的本息,付清余额。v进口商同意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一旦出现风险,其预支款应由进口商承 担责任,故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时应慎重从事。3、绿色条款信用证 v绿色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Letter of Credit)与红色条款信用证的功能相类似,但绿色条款信用证所含的内容与作法比采用红
20、色条款信用证更为严格更为严格。v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的作法,系出口商须将预支资金所采购的契约货物,以银行的名义存放仓库以银行的名义存放仓库,将仓库单据仓库单据交付银行持有,以保证该预支金额依信用证规定使用,并受到控制以减少资金被挪用的风险。v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进口商同意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时,进口商须向开证银行提供担保或抵押,而且一般来讲凡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项下预支金额数量较大,故为了明确其功能,必须在信用证中注明“绿色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字样。v采用预支信用证,由谁来垫付预支款?有如下垫款方式:1.由进口商直接垫款:进口商于开证时,须提交预支的现金,或于出口商
21、按规定预支款后,立即以等额的现金调拨给开证银行,出口商所付利息由进 口商收取。2.由开证银行代进口商垫款:开证银行为预支款垫付,并由开证银行收 取利息。3.由代付银行代替开证银行或进口商垫款:若信用证条款规定由代付银 行垫付预支款,其利息由代付银行收取。二、循环信用证(二、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v1、定义:一种信用证规定该信用证的使用方法是带有条款和条件(循环条款),使其不需修改信用证,而能够更新或复活。这种信用证就是循环信用证。v2、用途:在进出口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而且货物比较大宗单一的情况下,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v3、种类
22、:可分为两种。(1)按时间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经常使用(2)按金额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并不多见4、信用证余款的处理(循环的金额)(1)累积循环信用证(Accumulative Revolving L/C)(2)非累积循环信用证(Nonaccumulative Revolving L/C)5、信用证循环的恢复(循环方式)(1)自动循环 (2)半自动循环 (3)非自动循环申请人申请人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开证行开证行通知行通知行图图 可转让信用证流程图可转让信用证流程图转让行转让行通知行议付行通知行议付行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 三、可转让信用证三、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
23、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的定义包含了如下几层意思: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以卖方作为中间商人,向买方成交的交易,卖方再去寻找供货人将已成交的货物发给买方,这里,卖方是第一受益人,供货人是第二受益人。2、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3、只能转让一次。但是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第一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4、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要求转让。5、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第一受益人必须通过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不能由第
24、一受益人自行转让信用证给第二受益人。6、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7、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可转让信用证能否分割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应视信用证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若允许分批装运,便可以分割转让给数个第二受益人,且每个第二受益人仍然可以办理分批装运。8、除少数条款,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9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信用证未表明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但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力的让渡。四、背对背信用证四、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
25、开证行,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一份新的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申请人申请人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开证行开证行第一通知行第一通知行第二开证行第二开证行第二通知行第二通知行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其中的原始信用证又称为主要信用证,而背对背信用证是第二信用证。用途:主要用于中间商的贸易活动。背对背信用证的特点:v1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v2 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v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v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一经开立,该行就要承担开证行责任。五、对开信用证五、
26、对开信用证v定义:对开信用证是以交易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金额大致相等的信用证。v对开信用证中,第一份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份信用证的受益人;反之,第二份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一份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二份信用证也被称作回头证。第一份信用证的通知行一般就是第二份信用证的开证行。生效方法:1、两份信用证同时生效。2、两份信用证分别生效。v对开信用证广泛用于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六、假远期信用证v(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是指在买卖双方商定以即期信用证付款的交易中,开证申请人为了便于利用开证行或者其他贴现银行的资金,开来的信用证要求出具远期汇票并愿意承担贴现利息费用,使受益人能即期收汇的一种信用证。对开证申请人来讲,它具有远期信用证的特点,因为证中规定开立远期汇票,开证申请人俟汇票到期才付款。对受益人来讲,与即期信用证相似。v真假远期信用证的区别:v(1)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真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合同为基础。v(2)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真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v(3)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真远期信用证要俟汇票到期才能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