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高唱,【课前练习】 1、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是()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A,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在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情况下,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属于( )。 A. 侵权行为 B. 违法行为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C,【课前提示】 掌握物权的概念和分类, 掌,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一、债的概念 债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特定的债权人和特定的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债的相对性。 二、债的内容:债权就是债的主体双方权利和
2、义务,即债权人享有权利,债务人负担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债权远远不止要求“偿还欠款”的含义)。 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即:债权主体、内容、债权责任的相对性。,【例题】关于建设活动中发生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B.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约定权利和义务 C.建设工程合同中,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D.建设工程合同中,债权人可以放弃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案:A,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 一、合同 当事人因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之债是债权最主要、最普遍的发生依据 如:施工合同、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等 二、侵权 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规定:, 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三者应承担责任(过错推定) 建筑物、构筑物自因倒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无过错责任)若有其他责任单位(勘察、设计、监理、供应商),可以追偿;若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即外因-倒塌,责任人承担责任(过错责任) 高空抛物或坠物伤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三、无因管理 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利益提供服务或者管理事务(损己利人);
4、如:收留喂养他人走失的牛;查明牛主后,要求其支付草料等饲养费用 四、不当得利 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不是故意为之、不是违法行为) 如:自己电话被他人错误充值;对方有权要求返还,【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甲出游途中,因航班误点,航空公司支付他延误费100元 B.乙被他人酒后驾车撞伤,对方支付医药费1200元 C.丙去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给了丙200元 D.丁购买彩票,中了1000元奖金 答案:C,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一、施工合同之债:注意债权人、债务人的相对性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
5、反。 二、买卖合同之债 三、侵权之债:以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导致侵权为常见情形,如:噪音,废物扰民,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是债务人。,【例题】某建设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与其他主体之间产生侵权之债的是( )。 A. 施工单位未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B. 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C. 施工单位购买的节能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 D. 施工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交付的材料,迟迟不支付货款 答案:B,【课后练习】 1、某宾馆发生火灾,邻近的单位主动组织人员灭火,这一行为使宾馆减少了10万元的损失,而该单位却因此损失1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B. 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无因管理之债 C. 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合同之债 D. 该单位有权要求宾馆支付5万元赔偿 答案:B,2、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承担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 监理单位 B. 建设单位 C. 设计单位 D. 施工单位 E. 质量监督机构 答案:BD,谢谢收看 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