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心得体会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这将为临时遇困群众申请救助提供极大便捷,让社会救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帮助相关群体尽快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社会救助既要不断提升覆盖面,更要提升可及性,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及时雨作用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是对急
2、难救助流程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打破社会救助中存在的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等问题,打通困难群众救急的“快速通道”实际上,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试点实施“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我们要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加大精细化工作力度,强化救助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畅通服务热线等咨询求助渠道,确保求助有门面对困难群众的诉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另一方面,要摸底排查、主动发现通知明确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
3、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要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为此,各地可以尝试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把“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实现更高效率的精准化救助对待困难群众的态度和举措,折射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政府的治理能力相信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安排和精准高效的大数据赋能,更多困难群体将会得到及时暖心的救助,从而更好地实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2定条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健全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方法,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定鼓励各地在申请环节实行证明
4、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可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三)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并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四)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鼓励各地制定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中
5、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二、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一)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二)加强对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及时将受疫情影3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临时救助与受
6、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摸排统计,做好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变更低保类别、低保标准、补助水平,防止困难群众因易地搬迁造成漏保或者重复纳入低保(二)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加快实现民政系统内部涉及婚姻、殡葬等信息互通共享;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不动产登记、银行存款、公积金养老金缴纳、市场主体登记、死亡等信息比对;完善异地协同查询核对机制,及时办理其他省份发来的核对请求
7、(三)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拓展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筛查,动态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情况要针对重病、残疾、就学、失业等情况设置预警指标,对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一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导致支出负担较重、增收压力大、返贫风险高的低保边缘群体、支出型困难群体、重病重残4人员等要密切关注,
8、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各级民政部门在保障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要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其他专项社会救助或者帮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四、优化规范办理流程(一)明确办理期限各地要明确低保审核确认的办理期限,包括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启动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等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期限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
9、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二)落实公示、公布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核实提出的初审意见,应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低保审核确认完毕后,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应当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信息公示、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三)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或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地区可以
10、有序推进持有居5住证人员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或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为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五、落实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要把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列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层层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要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查,会同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对象认定准确性和数据统计质量(二)强化资金保障地方各
11、级财政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资金保障,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扎实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规范有序要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要结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整改、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等工作安排,加强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督促检查鼓励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担当作为(四)加强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社会救
12、助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等作用,在村级全面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加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政策解读、专家授课、案例培训、经验介绍等方式,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服务水平(五)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引导鼓励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强化申请或者已经获得低保家庭的如实申报义务申请人要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成员要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超过3个月未主动告知的,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发现条件不符合的,要决定停止低保;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要决定停止低保,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