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船培训第一篇:高速船的基本知识高速船的一般规定v高速船的定义:船长5m以上,最大航速(米/秒)等于或大于以下数值的船舶:3.7 0.1667,式中“”系指对应设计水线的排水体积(米3)且V18km/h船舶。v高速客船的定义:载客12人以上且在速度上满足高速船的要求。v A级高速船舶是指总吨大于200总吨及以上的高速船。以及主推进功率大于1500千瓦及以上的高速船。vB级高速船舶是指总吨小于200总吨及以上的高速船。以及主推进功率小于1500千瓦及以上的高速船。高速船的分类 滑行艇:指船舶在高速运动时,仅部分艇底接触水面,其大部分重量由直接作用于艇底的水动升力所支承的艇。如摩托快艇鱼雷快艇等
2、。特点是艇体与水面有相当大的相对速度,艇体受水动力作用获得了一个举力,艇体受举力的作用被抬起;行驶速度越大,艇被抬起的越高。当航速达到一定速度后,艇就在水动力的作用下脱离水面并开始在水面滑动,即滑行,仅部分艇底与水面接触。缺点是耐波性差,不适于大风浪中航行。滑行时波浪对艇体有很大的冲击,因此对结构有破坏作用。水翼船:指非排水状态航行时能被水翼产生的水动升力支承在水面以上的船。由滑行艇演变和发展而来的新船型。船体与滑行艇相似,只是在船底部多装了前后两只水翼。水翼的断面呈机翼形式。在运动中水翼得到升力,渐渐把船体抬起,这时水阻力减小。当航速达到一定速度后,水翼升力大于船舶重量,船体被抬出水面,但是
3、水翼离不开水面。船体摆脱了水的阻力,在同样的主机功率下,速度比滑行艇更快,而且可以减少波浪对船体的冲击。吃水较浅。适用与旅客运输。v气垫船:系指船舶不论在静止或运动时,其全部或大部分重量能被连续产生的气垫所支承的船。通过一个或几个鼓风机将空气送到船底下面形成一个气垫。分为全浮式(可水陆两用)和侧壁式(只能水用)v飞翼艇:可在水上漂浮、滑行及贴近水面飞行。像船也像飞机。第二篇:高速船的法律文书v1.船舶国籍证书 2.船舶载重线证书 3.吨位证书4.适航证书5.防止油污证书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8.电台执照9.油类记录簿 10.船舶检验证书簿 11.高速客船四本手册:船舶
4、操作手册、航线运行手册、船舶保养手册、维修计划 船舶操作手册,其至少包括下列资料:(1)船舶的主要要素;(2)船舶及其设备情况的简要说明;(3)核查浮力舱完整性的程序;(4)装载程序和限制,包括最大营运重量、重心位置和载荷分配;(5)在破损情况下控制下列因素的应急措施和程序:船舶倾斜;进一步浸水;乘客登乘位置保持正值干舷;保持组织撤离用的基本应急设备易于达到和可操作;(6)机器系统的说明和操作;(7)方向控制系统的说明和操作;(8)遥控与报警系统的说明和操作;(9)电气设备的说明和操作;(10)探火与灭火设备的说明和操作;(11)结构防火布置图;(12)无线电通信设备与航行设备的说明和操作;(
5、13)指示危急情况或危及安全的故障报警方式与应采取的对策(包括对船舶与机器操作方面的善后限制)。高速船航线操纵手册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1)运行限制,包括最坏预期情况,如风级、浪高、高速回转时速度与回转舵角等;(2)在(1)限制推进下的船舶操纵程序;(3)允许的各种装载情况及其重量、重心数据和稳性要素;(4)在可预见的偶然事件中,用于救援的应变计划;(5)获得气象资料的措施;(6)指定“基地港”;(7)指定作出取消或延迟航班决定的责任人员;(8)规定船员编制、职责和资格;(9)对船员工作时间的限制;(10)起点港与终点港的安全措施;(11)有关航线的交通管制和限制;(12)船舶与岸台、基地港电
6、台、应急服务站和其他船舶之间的通信联系,包括使用的电台频率和守听值班;(13)紧急情况下弃船的撤离程序。认可的维修手册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1)船舶安全运行所要求的所有船舶结构、机器装置和所有安装的设备与系统的详细说明和示图;(2)保养要求的所有充注液体和结构材料的规格和数量;(3)结构或主机部件损耗限制,包括要求按日期或运行时间换新的部件的寿命;(4)有关主辅机械、传动装置、推进装置、垫升装置和弹性结构件的详细拆装程序,包括应采取的任何安全预防措施或要求的专用设备;(5)机器或系统部件更换后或故障诊断时应遵循的试验程序;(6)船舶起吊或进坞程序,包括重量或状态的限制;(7)当船舶可能需拆卸运
7、输时,应提供有关拆卸、运输和装配的说明;(8)检修计划表,无论是包括在维修手册还是单独编制,应详细说明为保持船舶及其机器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操作所要求的定期维护操作。高速船船员任职条件v (一)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中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被指定为负有安全操作和旅客安全职责的普通船员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v(二)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职务适任证书。v(三)取得高速客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者,在正式任职前见习航行时间不少于10小时和20个单航次。v(四)男性船长、驾驶员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船长、驾驶员的年龄不
8、超过55周岁。v在非高速客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高速客船船长、大副、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时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v(五)船长、驾驶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视力、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应符合相应的要求。v (六)持有客船或滚装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一般船员可以在高速客船任职 高速客船的值班要求v高速客船驾驶人员连续驾驶值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两次驾驶值班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隔休息时间,具体由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确定。高速客船的最低配员v安全配员 P100人 P100人vT2H 船长1人 轮机员1人 驾驶员1人 船长1人 轮机长1人 驾驶员1人 普通船员1人v2HT4H 船长1人 轮机长1人 驾驶员1人 普通船员1
9、人 船长1人 轮机长1人 驾驶员1人 普通船员2人vT4H 船长1人 轮机长1人 驾驶员1人 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2人 船长1人 轮机长1人 驾驶员2人 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2人v注:v1.普通船员中应至少有1人为水手。高速船的航行安全v 高速客船航行时应使用安全航速,以防止发生碰撞和浪损。高速客船进出港口及航经特殊航段时,应遵守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航速的规定。v高速客船在航时,须显示黄色闪光灯。v 高速客船在航时,值班船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严格按职责要求做好安全航行工作。驾驶台负责了望的人员必须保持正规的了望。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v高速客船在港口及内河通航水域航行时,应主动让清所有非高速船舶。
10、高速客船在海上航行及高速客船与其它高速船舶之间避让时,应按避碰规则的规定采取措施。高速客船在特殊航段航行时,应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航行规定。v 海事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为高速客船推荐或指定航路。高速客船必须遵守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航路的规定。v遇有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不良时,海事管理机构可建议高速客船停航。v高速客船应按规定的乘客定额载客,禁止超载。高速客船禁止在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高速船的安全保障v 高速客船应在专用的码头上下旅客,如需使用非专用码头时,应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同意。v高速客船对旅客携带物品应有尺度和数量限制,旅客的行李物品不得堵塞通道。严禁高速客船载运或旅客携带危险物品。v
11、高速客船应每周进行一次应急消防演习和应急撤离演习,并做好演习记录;每次开航前,应向旅客讲解有关安全须知。v高速客船应建立开航前安全自查制度,制定开航前安全自查表并进行对照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可对开航前安全自查表进行监督抽查。v高速客船应按规定办理进出港口手续,并缴纳规费。国内航行的高速客船每天至少应办理一次船舶签证手续,国际航行的高速客船可申请不超过7天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v高速客船不得夜航。但航行特殊水域的高速客船确需夜航的,应当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进出港口许可,经批准后方可夜航。v高速客船发生交通事故、遇险或人员落水,应采取措施积极自救,并立即向就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v开航前,应向每
12、一乘客通告应变须知,该须知应包括船舶总布置图,图上标明所有出口、逃生线路、应变设备、救生设备和器具及救生衣穿着说明,应变须知应置于靠近乘客座位的地方。v应向每位船员提供一份应变须知,该须知应置于每位船员座位附近。v船员应按主管机关要求进行撤离、灭火和破损控制演习,并作记录 第三篇:高速船的安全知识消防的一般知识v火灾的三要素v火灾的种类v灭火的基本原理v常用的灭火剂v消防的警报v听到消防警报后人员必须在2分钟内集合,消防泵在5分钟内出水。高速船关于消防设备的要求v经ccs批准的防火控制图和有关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规程应布置在船上易注意到的醒目之处。v独立动力驱动消防泵应能维持至少 2 股不小于
13、12m 射程的水柱,机带泵应能维持至少 1 股不小于 12m 射程的水柱。v独立动力驱动消防泵应能维持至少 2 股不小于 12m 射程的水柱,机带泵应能维持至少 1 股不小于 12m 射程的水柱。v手提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规定:v(1)每个机舱内至少配备 2 个,其中一个应设置在靠近门口处;v(2)控制站至少配备 1 个;v(3)每乘客舱至少配备 2 个;v(4)船员舱至少配备 1 个;v(5)所配手提式灭火器的性能(容量、射程、时间等指标)一般不小于 9L 手提液体灭火器的性能。v为每个人员提供至少两条畅通无阻的脱险通道。脱险通道的安排应使撤离人员在任何可能发生的险情或应急情况下都能获得足
14、够的撤离手段。脱险通道上应有主电源和应急电源供电的充足照明 v应设置足够的指示牌,引导乘客通往出入口 v1.高速客船火灾特点:高速客船一般是统仓座席,横向间隔少,相对空间大,一处着火,即刻影响全船,同时旅客密度高,活动空间小,一旦失火,容易引起旅客秩序失控2.高速客船能迅速而有效地实施灭火行动的关键是良好的旅客秩序3.高速客船发生火灾,不能号召旅客参加灭火不可以4.使用CO2灭火器不可以倒置使用,应垂直直立并防止冻伤5.泡沫不适用于扑灭电器类火,但泡沫对于油类火是最佳的灭火剂。6.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灭火灾的类型:电器类火,油类火 7.使用大量的水扑灭火灾时,要注意会对船舶造成浮力和稳性的损
15、失8.船舶失火后,船长应操纵船舶,使着火点处于下风处,防火灾蔓延9.火灾中造成人身伤亡的主要原因是中毒、窒息 10.在火场中用湿毛巾四折后掩住口鼻,可滤掉60%的烟气,也可防呼吸道灼伤11.CO2钢瓶称重减少减少10%应充加12.修船电气焊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还应随时复查,以防复燃 13.潮湿或油污的棉制品不能堆放在闷热的地方,防自燃14.消防水带至少每3个月时间应检查一次15.CO2灭火器使用时注意事项:站在上风处,不可倒置,防冻伤,喷射于火焰根部16.呼吸器钢瓶充满后的压力为28-30mpa,一般可以使用30分钟左右17.呼吸器钢瓶报警时余压是报警余压4-6mpa,此时可用时间仅剩8-10
16、分钟。注意:这个时间只是大致的时间,具体使用时间与消防队员所处的环境以及劳动强度有关18.停靠港的船舶发生火灾后,除向本船发布警报外,还须向当地海事主管机关和港口消防当局报警19.防火控制图除在船内张贴外,还应放置于舷梯口附近,密封红筒内,供岸方消防队使用救生的一般知识v救生的信号v常用的救生设备高速船对救生的要求v船上救生设备应妥善存放、固定,并便于取用,使之随时处于可用的良好技术状态。救生设备存放处,救生筏登乘处及脱险通道尽可能布置远离机舱处,并应具有明显醒目的标示。乘客救生衣应安放在乘客座椅附近显见易取之处。船员救生衣亦应安放在船员工作时经常所处的处所附近易取之处。v客船乘客用救生衣应按
17、乘客人数的 100配备。v客船还应按乘客人数的 5加配儿童救生衣。v船舶每个正常出口附近应配备 1 只附有至少 30m 长可浮救生索的救生圈。v船长大于 60m 的高速客船应配备船上乘客定额总数 30%的救生浮具或开敞式两面可用救生筏。v船员用救生衣按不少于船员人数的 110配备。v应为操纵舱室提供安全和快速的通道直达客舱。为了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立即得到船员的帮助,船员的舱室,应设在那些有通道能使船员从船内方便、安全、迅速通往公共处所的地方。v船舶设计应能使所有在船人员在各种应急情况下不论白天、黑夜都可以安全撤离。v凡公共处所、撤离路线、出入口、救生衣存放、救生艇筏存放,以及登乘站都应有清晰而
18、永久性地标明,并必须安装应急照明 v出入口门不论白天黑夜应能里、外均可操纵,且开闭装置应显明易见,操作便捷,具有足够强度。第四篇:高速船的应急应变第一节 人员落水一、船长职责 1、操纵船舶,发出人员落水的求救信号,“-”三长声持续一分钟。2、停船,回旋调整航向,驶向人员落水地点。3、报告公司和就近的海事部门。4、施救落水人员时,应根据江面风浪及水流方向情况,尽量让落水人员在下风舷侧和下流水流获救上船。二、大副职责l、现场指挥2、在桅杆上悬挂“0”字旗一面3、抛出带救生绳的救生圈4、了望并测定人员落水的位置5、在甲板上负责救助落水人员6、妥善救护人员的伤势7、将事故记录在航行日志上三、轮机长职责
19、严密监视主、辅机的正常运转。四、大管轮职责维持旅客的秩序。五、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l、在舷侧甲板上准备好救生绳和救生圈等救助落水人员。2、必要时听从大副指挥,穿着救生衣下水救人。第二节 失火一、船长职责l、当火灾警报响起后,应确认警报所传递信号的真伪。当确认失火是真实的时候,连续击敲一阵乱钟后根据失火位置发出具体声号去无船员失火部位。2、迅速查明失火位置并操纵船舶。3、命令救火船员赶往失火现场施救。4、根据风向操纵船舶,阻止火势蔓延。5、向旅客通报失火的位置,稳定旅客情绪。6、根据大副的报告,决定是否需要外援。7、报告公司和就近港务监督,并保持联络。二、大副职责l、在船桅杆悬挂“IT”信号旗一组
20、2、现场指挥。3、携带消防水龙或灭火器到现场抢救。4、将失火的位置、火势和旅客伤亡等情况报告船长。5、检查火灾对船舶结构可能造成的损害、做好善后处理。三、轮机长职责1、接获船长发出的警报后,留守驾驶台,为船长提供技术帮助。2、关闭通往失火地点的燃油与空气的阀门。3、开启消防泵,必要时可开启二台。4、维持供应全船电力,保持主机正常运转。5、持续地监视船舶的倾斜。6、根据船长的命令发出求救信号。四、大管轮职责l、协助轮机长工作。2、维持旅客秩序,引导旅客从失火地点撤离。3、如果失火地点在机舱,关闭燃油泵,关闭机舱水密门和通风口。4、启动机舱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五、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l、携带消防水带和
21、灭火器往现场施救。2、携带白用的棉被或毛毯扑火。3、协助大管轮关闭机舱水密门和通风口。4、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三节 碰撞一、船长职责l、立即评估碰撞的态势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火势扩大。2、测定船位,操纵船舶。3、报告公司和就近的海事部门。4、留守驾驶台直接或协调处理双方危急的问题。5、根据大副的现场情况报告,决定是否需要外援。6、若有人员落水,命令施放救生圈救人。7、向旅客通报现场的状况。二、大副职责1、在船桅悬挂“HW”信号旗一组。2、船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接替其工作。3、察看碰撞现场,判断船舶可能受到的最大损害并报告船长。4、现场指挥堵漏。5、指挥施放救生圈和营救落水人员。6、指挥
22、抢救受伤旅客。7、将事故记录在航行日志上。三、轮机长职责1、严密注视主、辅机的正常运转。2、若碰撞点在机舱附近时,对机舱和机器可能受到的损害作出评估,并报告船长。3、指挥机舱内的抢救工作或进行临时修理。4、启动泵排水。四、大管轮职责协助轮机长工作。五、乘务员职责l、按大副或轮机长指示,到现场堵漏抢救。2、救护受伤的旅客。第四节 搁浅一、船长职责1、在驾驶台继续指挥船舶。2、根据搁浅的程度,考虑船舶的安全,不要随意采取行动而扩大损害的范围。3、测定船位并报告公司和就近的港务监督。4、根据大副的现场评估报告,决定是否需要外援。二、大副职责l、在船桅悬挂“CB4”信号旗一组。2、测量各舱室的水位、评
23、估船体受损情况,向船长报告。3、作好堵漏和抢救的准备。4、将事故记录在航行日志上。三、轮机长职责l、检查主机等设备是否有异常震动。2、检查主机的油、水温度等技术参数是否有升高的迹象。3、评估搁浅对机械设备装置的损害程度并报告船长。4、启动泵排水。四、大管轮职责l、协助轮机长工作。2、维持旅客秩序。五、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1、维持旅客秩序,让旅客全体就坐,劝阻其不得随意走动。2、检查旅客是否受伤,并给予救护或治疗。3、按照大副指示,引导旅客有计划地移位,以帮助船舶脱浅。4、按照大副或轮机长的指示,堵漏或抢修设备装置。第五节 单机航行一、船长职责l、指挥操纵船舶。2、减速航行,航速控制在20kmh左
24、右。3、报告公司和港务监督。4、按照公司的指示,决定继续驶往终点港或返回始发港。5、通知目的港船舶预计抵港的时间。二、大副职责l、在船桅悬挂“IL1”信号旗一组。2、测定船位并报告船长。3、通知旅客船舶预计抵港的时间和目的港。4、将事故记录在航行日志上。三、轮机长职责1、检查主机损害的原因,判断能否自行修复,并报告船长。2、关闭损坏主机的燃油阀门等。3、给予船长正确的提示,运行主机的技术参数不能超过正常值的工作范围。4、抢修损坏的主机。5、将事故记录在轮机日志上。四、大管轮职责1、协助轮机长的工作。2、抢修主机。五、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听从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第六节 双机失控本船左右主机运行是依
25、靠二个完全独立的操纵系统,一般情况下极少发生二台主机同时停止运转的事故。一、船长职责l、在驾驶台指挥船舶。2、根据大副的报告,判断船舶是否存在漂移的危险。3、报告公司和海事部门。4、根据轮机长的报告,决定是否需要施救援助。5、如条件许可,准备抛锚。二、大副职责l、悬挂“RN”信号旗一组。2、测定船位,根据情况,评估失控船舶的漂移方向和速度,并报告船长。3、向旅客通报情况。4、作好被拖带的准备工作。5、依船长的命令,发出求救信号。6、将事故记录在航行日志上。三、轮机长职责1、检查主机损坏的原因,判断是否能自行修复,并报告船长。2、关闭主机燃油与其他辅助系统的阀门。3、保持全船供电。4、抢修主机。
26、四、大管轮职责 协助轮机长抢修主机。五、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l、听从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作好抛锚和拖带准备工作或抢修主机。2、维持旅客秩序。第七节 紧急伤病一、船长职责l、测定船位,估计抵港时间。2、根据病人的情况,决定加速或返回始发港。3、报告公司和海事部门。4、根据病情变化的状况,决定是否需要外援。5、将事故记录在航行同志上。二、大副职责l、把伤病员安全移位至舒适和安静的区域。2、尽力救护伤病员。3、请旅客中的医生帮助救护。4、随时将伤病员的情况报告船长。三、乘务员职责协助大副的工作。第八节 弃船当船舶发生意外事故(诸如火灾、碰撞、搁浅、蹬底等)失去自救能力或无法得到外界援助时,船长认定船舶
27、和旅客的安全已经得不到确切的保证,船长应该宣布弃船。条件许可时,应立即向公司和就近的海事部门报告,并竭尽全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抢救旅客。第二节 弃船时船员职责一、弃船时船长职责l、在驾驶台指挥操纵船舶。2、向公司和海事部门报告出事地点和情况以及出险的程度。3、发出旅客穿上救生衣和抛下救生圈的命令。4、发出弃船信号。“”六短一长连续一分钟,宣布弃船命令。5、在旅客和船员全部撤离后,最后一个并携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航行同志等离船。二、弃船时大副职责l、悬挂“AC”信号旗一组。2、在船长命令下,施放求救信号、组织旅客穿上救生衣。3、命令驾驶员打开所有的应急逃生门,带领船员组织旅客安全撤
28、离。4、当船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接替船长完成其职责。5、尽可能把弃船的时间、地点和情况记在航行日志上。三、弃船时轮机长职责l、停止主机运转,关闭燃油泵等机舱内有关的阀门,让船完全停住。尽可能使主机等设备保持安全的状态,以便重新登船抢救船舶。2、尽力保持供电,开启应急照明灯。3、携带轮机日志等文件离船。四、弃船时大管轮职责l、协助轮机长处理机舱内事务。2、协助旅客穿着救生衣。3、维持旅客撤离秩序。4、当轮机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接替其工作。五、弃船时乘务人员职责l、负责维护旅客秩序,稳定旅客情绪。2、用广播播音船舶事故或险情情况。3、督促和检查旅客穿戴救生衣,指引旅客安全撤离线路。4、督促旅客安全有序
29、地撤离船舶。第五篇:高速船的轮机基本知识高速船对轮机设备的一般要求v动力设备在船舶横倾15和纵倾7.5的情况下正常工作v应急发电机在船舶横倾15和纵倾10的情况下正常工作v禁止使用闪点低于35的燃油,对使用闪点低于43(但不低于35)的燃油要取得ccs的批准。主、辅机用的燃油,其闪点(闭杯试验)一般应不低于 60 v有人值班的机舱至少应设有一个不包括应急逃生口在内的出入口v表面温度超过220 的机器设备和管路,气表面应有有效的防护设施。v航行在急流航段的高速船应有双主机v对高速旋转的机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其对人员和船舶安全的危险降至最低限度,凡飞轮、皮带传动等运动部件处,应装设防护罩
30、等防护设施。v 所有温度超过 220的热表面均应包覆隔热层,人易接触处隔热层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隔热层应采用抗油及其蒸气渗透的材料,否则应采用薄铁皮或类似材料妥善包裹。v 有人值班机舱至少应设有一个不包括脱险通道在内的出入口;v 船长小于 20m 的船舶,可设一个出入口。v机器处所及可能积聚蒸汽、可燃或有毒气体的处所应有足够的通风。v机舱通风设备应能从机舱外易于到达的处所予以关闭。v舱底泵应为自吸式,或采取可靠吸水措施。v管子穿过气密或水密结构处,应采用贯通配件或座板;v应避免清水管通过油舱和油管通过清水舱,如需要时,则管子应在油密隧道或套管内通过。其他管子通过油舱时,管壁应加厚,且不得有
31、可折接头;v 应避免燃油舱柜的空气管、溢流管、测量管通过有乘客和船员的舱室,如需要时,则所通过的管子不得有可拆接头;v 燃油舱柜、滑油舱柜、清水舱柜相邻布置时,应以隔离空舱或等效设施隔开;v 油管、油柜应避免设置在排气管和配电柜的上方;水管和其他液体容器应避免设置在配电柜的上方及后面,如需要时,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v下列附件应装设截止止回阀:(1)直通舱底泵的吸入管;(2)舱底泵和舱底水总管的连接管;(3)舱底水支管吸口管路或舱底水管系阀箱v 燃油舱柜的空气管端应装设耐腐蚀和便于更换的金属防火网;所有位于露天甲板上的空气管开口,应装设能防止江水流入船内的有效关闭装置。空气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注
32、入管截面积的 1.25 倍,且内径不得小于 50mm。用动力泵灌装的日用燃油舱柜应装设溢流管,溢流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注入管截面积的 1.25 倍,且应直接引向有足够容积的溢流贮存舱柜。v防油污设备v 应设置机舱油污水排出物含油量小于 15ppm 的油水分离设备及足够容量的残油储存设备;如果设计能确保在正常运行和停港时机舱舱底水不会排向弦外,则可免设防油污设备,但应设有标准排放接头和足够容量的含油污水存储设备,并能将含油污水排向岸上的接收设备。v设在机舱内的燃油舱柜应装设能就地关闭的速闭阀 v燃油舱柜(包括日用油柜)应有自闭式液位计,使用玻璃管液位计时,应有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措施,液位计不得使用
33、塑料管制作。v独立驱动的燃油输送泵的动力供应除能就地切断外,尚应能在所在处所外易于到达位置予以切断。v燃油供油管路上至少应安装两只滤器或一只双联滤器,其布置应能在不中断供给燃油的情况下对滤器进行清洗;v滑油系统应设有滑油低压报警装置,该装置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v闭式冷却系统应设淡水膨胀水箱,系统中应装设有能发出声、光报警的高温报警装置。v柴油机的机座仅采用螺栓固定时,其紧配螺栓的数目一般不小于总数的 25%,且不少于 2 个;v每台主机应装设 1 个从操纵室操纵的独立快速停车装置,该装置能在任何运转工况下工作。v台主机应装设一台调速器,以防止主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 15;v每台主机应装设独立
34、于调速器的超速保护装置,以防止主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 20。v驱动推进装置、垫升装置或发电机的柴油机或其他发动机应配有足够容量的起动装置,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若采用压缩空气起动时,空气瓶总容量应在不补充空气的情况下对每台发动机起动不少于 6 次;(2)若采用电起动时,蓄电池总容量应在不再充电的情况下对每台发动机起动不少于 6 次。v充气设备的总排量,应使起动空气瓶在 1 小时内由大气压力升至 第一条中规定的连续起动所需压力。驱动发电机的柴油机调速器应符合以下规定:v(1)突然卸去额定负荷或在空负荷时突加 50额定负荷,稳定后再加上余下的 50负荷时,能防止瞬时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 10;v(
35、2)在空负荷至额定负荷之间的所有负荷状态下,稳定的速度变化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 5;稳定时间(转速恢复到波动率为1范围内的时间)不超过 5s;v(3)柴油机额定功率大于 220kW 时,应装设独立于调速器的超速保护装置,以防止柴油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 15。v若传动装置中设有离合器时,换向时间应不大于 15s。v齿轮传动装置应装设:(1)输入功率大于 1470kW 时,应设滑油高温报警装置;(2)输入功率大于 370kW 时,应设滑油低压报警装置,v 方向控制装置应满足船舶在满载吃水的最大计算航速时,舵从一舷35 至另一舷35所需的时间应不超过下列规定:(1)急流航段 12s,船长小于 30m
36、时为 15s;(2)其他的航区 20s。v辅助操舵装置应满足船舶在满载吃水的最大计算航速时,舵从一舷35 至另一舷30所需的时间应不超过下列规定:(1)急流航段 15s;(2)其他航区 20s v液压动力方向控制装置每一液压系统的循环油箱应设低位报警,且能在机器处所和驾驶室发出声、光报警信号。v方向控制装置动力设备的动力源发生故障时,应在驾驶室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电气设备v关键电气设备系指为保持船舶操纵性而必须连续运行的与推进和操舵有关的设备。例如:操舵装置;可调螺距螺旋桨的泵;推进所需的主、辅柴油机的燃油供应泵、滑油泵和冷却水泵;配有滑油泵、液压泵和冷却水泵的作为推进/操纵唯一手段的方位推进
37、器;照明用的变压器和变换器;向上述设备供电的发电机组和电源装置。v 重要电气设备系指为保持船舶安全性和操纵性虽不需连续运行,但必不可少的设备。例如:锚机;起动用空压机;舱底泵和压载泵;消防泵;机舱风机和舱室风机;侧推装置;向上述设备供电的电压/电流转换器和发电机组和电源装置。v应急电气设备在船舶横倾 15或(和)纵倾 10时,应能有效地工作。v工作电压大于 50V 的电气设备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v当电气设备的外壳温度高于 80时,应有隔热防护措施。v避雷针顶端应至少高出桅顶或桅顶上电气设备 300mm。v 单机运行的发电机应至少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v单机运行的发电机应至少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v
38、并联运行的发电机除应满足单机运行的要求外,尚应设置下列保护:1.设有欠电压保护装置,防止待并发电机在不发电时闭合其断路器和正在运行中的发电机当电压降至额定电压的 70%至 35%之间时应能使发电机断路器自动分断。2.应设有逆电流(直流)或逆功率(交流)保护装置。v对需并联运行和转移负载的交流发电机组,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并联(如自动、手动)均应设有(手动)同步指示装置。v临时应急电源应能在主电源装置失效时自动供电,并应在船舶操纵处安装一个临时应急电源正在供电的指示器。v 临时应急电源的容量应保证主电源装置失效时,足以向所需的应急负载供电。其供电时间:对载客 60 人及以上的客船应不小于 1h,对于
39、少于 60 人的客船和货船应不小于 0.5h。v临时应急电源供电范围 (1)主机遥控装置;(2)航行灯、信号灯;(3)船内通信设备;(4)通用报警、失火报警和探火系统;(5)灭火剂释放预告信号装置;(6)甚高频无线电话(由独立蓄电池组供电者除外);(7)临时应急照明,特别是考虑到下列处所:主机操纵台处;主配电板的前后方及临时应急配电板前方;公共客舱;机器处所、驾驶室;所有脱险通道、救生艇、筏设置处;消防员装备贮放处;操舵装置处。v临时应急照明灯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 v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的电动机在其线路上应仅设短路和欠电压保护。v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的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在电源失电后又恢复供
40、电时,应能自动地恢复工作。v当需要在舵机舱操舵时,应在该处所内设置能在驾驶室和舵机安装处所分别操舵控制转换开关。v在驾驶室进行操舵,其控制系统的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操舵装置中任何一动力源发生故障时,应在驾驶室发出听觉和视觉报警信号。v当操舵装置的电动机过载和液压操舵装置每一液压系统循环油箱油位过低时,应在驾驶室发出听觉和视觉报警信号。v风机及油泵的紧急切断 1.高速船上的起居处所、控制站和机器处所的动力通风(如设有时),均应能从其所服务的处所外面易于到达的位置将其切断。2.各类燃油泵、锅炉燃油泵(如设有时)应备有这些油泵的应急切断装置,其安装位置应能通向开敞甲板。3.厨房抽风机(如设有时)应能在
41、厨房内予以切断。v航行灯控制箱应由两路馈电线供电。其中一路应直接由主配电板供电,而另一路则应来自临时应急配电板。v航行灯控制箱上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生故障的听觉和视觉报警信号装置。主机遥控系统v高速船舶驾驶室应设有主推进装置的操纵台,机舱应设有主推进装置的机旁控制机构v驾驶室应设有主机的紧急停车装置,该装置应与遥控系统全完独立,紧急停车装置失电时,应自动转换至蓄电池供电,且能保证主机在任何工况下均能有效地停车。v遥控操纵主机或可倒、顺的传动离合器从最低转转速换到开始反向运转的时间,应不超过 15s v若主机的控制系统,具有起动失败时能自动再起动的程序,则起动失败的连续次数应不多于三次,当第三次起
42、动失败时,即应自动停止起动,并在驾驶室、机舱进行声、光报警。v应设置有效的联锁机构 v安全系统应尽可能设计成与控制系统和报警系统分开。控制和报警系统失效或发生误动作时,应不致妨碍安全系统的工作。v安全系统应尽可能设计成与控制系统和报警系统分开。控制和报警系统失效或发生误动作时,应不致妨碍安全系统的工作。第六篇:高速船的操作与驾驶台设备管理高速船对信号设备的要求v当垂直装设置 2 盏号灯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如下:(1)船长为 30m 或 30m 以上的高速船,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 0.6m,其中最低 1 盏号灯应装设在驾驶室顶甲板以上高度不小于 1m;(2)船长小于 30m 的高速船,号灯的间距应不
43、小于 0.4m,其中最低 1 盏号灯应装设在驾驶室顶甲板以上高度不小于 0.5m。v黄色桅顶式闪光灯应安装在主桅的顶上。v当高速船只设 1 盏桅灯时,应尽实际可能设置在靠前的位置。高速船航行规定v所有船舶在静水中高速回航时的横倾角应不大于 8 v快速船在航时,应当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v高速客船在航时,须显示黄色闪光灯。v高速客船在航时,值班船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严格按职责要求做好安全航行工作。驾驶台负责了望的人员必须保持正规的了望。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v高速客船在港口及内河通航水域航行时,应主动让清所有非高速船舶。高速客船在海上航行及高速客船与其它高速船舶之间避让时,应按避碰规则的规定采取措
44、施。高速客船在特殊航段航行时,应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航行规定。v海事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为高速客船推荐或指定航路。高速客船必须遵守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航路的规定。v遇有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不良时,海事管理机构可建议高速客船停航。v在航向操纵系统设计时,应对船舶回转性能予以充分的重视,以保证船舶具有良好的回转性能。v船舶在狭窄航道、曲率半径较小的航道和船舶密度较高的航道航行时,应减速航行,以确保航行安全,但此时船舶仍应具有良好的可操纵性能。高速船操纵特性高速船由于其特殊的船型和较高的航速,使得它们具有一些与其它普通船舶不同的操纵特性和局限性,这些都是作为驾驶人员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以便在操纵中加
45、以充分的注意。11 质量较小、操纵灵活、方便高速船每单位排水量所分摊到的主机功率远远大于普通船舶。如有的高速 船排水量只有300400t,而主机功率却达到了10000多kW,因而操纵非常灵活与方便,这是一般船舶无法与之相比的。由于功率大,因而机动性能极好。12 不太适合海上航行由于船型结构,除极少数船舶外(如穿浪船),而耐波性能通常不是太好,因而大多 只适合于江河、湖泊及遮蔽海区使用,而不太适合开敞海域使用。恶劣的海况将使它们造成较大的失速,从而使其快速的特点显示不出来,加之容易受风浪 影响,其平稳性和舒适性大打折扣,不利于客运运输,对船舶设备的正常工作也会造成不 利的影响。另外,由于高速船的
46、特殊结构,使得受风的影响远远大于受流的影响,抗风能力差,易产生较大的漂航,这也与普通船舶有所不同。在操纵中,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13 持 续 航 行 能 力 差由于高速船一般排水量较小,所能够携带的燃料、淡水及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品有限,因而其航程较远。现在有些高速船用铝合金来制造船体,以达到减轻船舶自身的重 量,以便更多地利用有限的载重能力。国内现有的高速船最远航行距离仅 100nmile。14 高速船不易发现水面障碍物。尤其是漂浮的障碍物高速船的高速有其有利的一 面,但也有不利的一面。由于速度快(通常是一般船舶 的2倍、3倍甚至是4倍),给高速船的嘹望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因素,使得在正常航行中
47、,难以发现较小的目标,尤其是那些漂浮的、时隐时现的物标。有些就是发现了,也可能由于速度过快,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因此,对高速船的航行嘹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些水中漂浮的障碍物,如小的木质沉船、树干、落水的集装箱、木材船上滚落的圆木等,对高速船的安全航行可能会带来致命的影响,弄不好可能会造成碰撞、翻沉的危险。气垫船的操纵特性v气垫船在水上航行时,由于受到波浪作用,使气垫体积不断变化,以致引起气垫压力变化,因而使气垫船在波浪中产生较大的升沉和纵摇,同时波浪对软围裙或侧壁式气垫船的首封裙增加了附加阻 力,此阻力相对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增值,因而会引 起严重的失速。v气垫船对侧横风较为敏感,在其作用下
48、,全垫式气垫船将会产生较大的侧漂(蟹行)。在顺风、顺浪的情况下,气垫船高速航行时较易产生“埋首”现象,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翻覆。水翼船的操纵特性 v水翼船航行有3种状 态:排水航行状态,向水翼航行过渡的加速状态和水翼航行状态。v水翼船在排水状态航行时,往往会驱出巨浪,故在通过狭水道、系泊船舶和浮动工具附近时,最好用单机低速航行。排水航行的回转直径等于 35倍船长(船的横倾角度为34)。向水翼航行过渡的加速状态,是水翼船航行中较为重要的一种机动。这种机动应当在宽阔无阻的水域内进行,先要把船顶着风浪调准水翼航行 的航向,然后加速。加速前,必须确信本船无横倾(指大于 3者)和纵倾时,方可行动。船的横倾
49、和纵倾会给进入水翼航行状态的操纵造成麻烦,有时甚至达不到目的。加速时不能转舵,否则会顿时出现横倾,船体难以升离水面。进入翼航状态所需的时间与船的结构特点、动力装置有关,一 般在100150m航 程内、不超过2min。v在翼航状态下,回转要平稳,舵角不宜大于10至15。翼航的回转直径约为 航行时的23倍。如需急剧回转,则应首先转为排水航行状,然后进行回转。这时必须注意到,在向排水状态转换过程中,船是不服从舵的操纵的。v水翼船翼航时受风面积大,不能倒车,排水状态航行时的吃水水深、适航性也有所限制。v在过渡状态中,由于乘客集中一舷所引起的横倾角应不超过 12。高速船广播和信息系统v应设置一套通用报警
50、系统。所有的居住舱室、通常有船员工作的处所,以及开敞甲板都应能听到警报。警报的声压级至少高出正常航行情况下环境噪声级的 10db(A),警报在触发后,能持续作用至正常关闭或广播系统的广播时暂停。v应设置一套广播系统,该系统应能覆盖乘客和船员能进入的所有区域、脱险通道,并应在任意一舱进水或着火情况下,该系统的其他部分仍可操作。v所有高速客船均应设置所有就座乘客均能看见的照明或发光或视觉信息系统,以便向乘客通告安全措施。高速船操纵室的视域v操纵站的设计应尽可能使操纵人员在雨、雾、雪的情况下获得整个水平环绕视线。v盲区应尽可能少和小,而且不影响从操纵站处保持安全了望。如窗之间设有防挠材,此防挠材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