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12-71第八章 建筑安全生产法规v案例介绍2022-12-722022-12-732022-12-742022-12-752022-12-76贵阳金阳一违法建筑发生垮塌 致9人死亡13人受伤2022-12-772022-12-78贵州务川务彭公路珍珠大桥垮塌事故贵州务川务彭公路珍珠大桥垮塌事故2005年年11月月5日日14时时 时间时间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在建大桥工地在建大桥工地地点地点务彭公路上正在施工的珍珠大桥珍务彭公路上正在施工的珍珠大桥珍珠大桥悬拼钢拱架突然发生垮塌珠大桥悬拼钢拱架突然发生垮塌 事件事件13人死亡,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人下落不明。结果结果2
2、022-12-79v2005年11月6日,务川县在建大桥垮塌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v截至11月6日11时,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在建大桥垮塌事故死亡人数已增至13人。v2005年11月5日14时许,务川县务彭(务川至重庆彭水)公路上正在施工的珍珠大桥悬拼钢拱架突然发生垮塌,19名现场施工人员落入河谷。v已有2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1人仍在抢救中,13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2022-12-7102022-12-7112022-12-712一些遇险施工人员的亲属在事故现场等待消息一些遇险施工人员的亲属在事故现场等待消息 2022-12-7131月12日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的利森水泥厂工地上,搭设完毕的脚手
3、架突然倒塌,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2022-12-7143月14日11时30分,在建的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A2展馆至A3展馆之间过街通道的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局部垮塌事故。经救援人员抢险,有26人被及时送往就近的金阳医院救治,其中7人死亡,1人重伤。2022-12-7152022-12-716第一节 概述v一、概念v指建筑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2022-12-717v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v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v有效期3年,期满3个月前可申请延期,延期有效期3年。2022-12-718v三、安全生产方针v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202
4、2-12-719v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机构与职责v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v职责:主管部门自行规定。2022-12-720v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v(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v(二)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v(三)从业人员的责任2022-12-721v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v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科学技术知识。v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企业安全负责人(A类)、项目安全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人员(C类)2022-12-722v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v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从开工到
5、竣工验收合格。2022-12-723v八、建设工程伤亡事故报告制度v“四不放过”原则:v原因未查清不放过v不采取改正措施不放过v责任人未查处不放过v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022-12-724v九、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要追究责任。v十、违反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v(一)监督管理部门法律责任v(二)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2022-12-725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v一、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v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准确资料v2、不得不压缩合同工期v3、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费用v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器材v5、按照程序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v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2022-12-
6、726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主要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22-12-727v三、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022-12-728v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v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v1)安监部门: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2022-12-729v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工报告或和
7、法施工许可证,受理安全生产的检举、投诉等。v3)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采取的检查措施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料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不能排除的,要求作业人员撤离2022-12-730v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v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人民政府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v施工单位应编制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总承包时,总包单位统一制定应急预案,各分包单位分别组织应急救援人员。v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如实向安监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报告,实行总包时,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v事故发生后
8、应采取措施,防治事故扩大、保护现场。2022-12-731v六、法律责任v(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v(二)建设单位v(三)勘察设计单位v(四)监理单位v(五)施工单位v(六)设备供应单位v(七)相关人员2022-12-732第三节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v一、事故分类v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v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9、022-12-733v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v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022-12-734v二、事故现场报告v现场人员(立即)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安监有关部门或相关部门(2小时,逐级上报)2022-12-735v四、事故调查v1.调查组的原则v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v3.调查组哥成员责任v4.调查组哥成员职责v5.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提交期限2022-12-736v五、事故处理v相关部门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v一般、较大、重大事故15日内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最长时间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