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自考00245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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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刑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45)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B )A.打击犯罪 B.保护法益C.惩罚犯罪 D.预防犯罪2.在我国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D )A.公安部 B.司法部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3.根据我国刑法第10条的规定,凡是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C )A.不再追究 B.应当免除处罚C.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4.根据我国刑法

2、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 B )A.适用现在的法律 B.适用行为时的法律C.适用较轻的法律 D.适用较重的法律5.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刑法理论将其概括为( C )A.有意行为与无意行为 B.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C.作为与不作为 D.个人行为与单位行为6.关于单位犯罪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单位犯罪是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其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有无关系则不论B.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犯罪C.单位犯罪一般是出于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D.单位犯罪一般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7.袁某本欲杀害祝某,黑夜里误将付某认为祝某予以杀死。下列对袁某这一行为的正

3、确定性是( B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故意杀人罪C.意外事件 D.故意杀人罪(未遂)8.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 B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9.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C )A.打击犯罪 B.惩罚犯罪C.预防犯罪 D.保护人民1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一人所犯数罪中有被判处无期徙刑或者死刑的,所采取的并罚原则是( C )A.并科原则 B.限制加重原则C.吸收原则 D. “先减后并”原则11.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4、B.行为人故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C.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D.重大交通事故只能是人员伤亡12.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 D )A.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和单位 B.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和单位C.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D.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包括单位13.下列不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是( C )A.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B.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C.超过有效期的D.变质的14.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B.本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C.包括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 D.本罪要求获取非法利益必须达

5、到数额“巨大”15.关于集资诈骗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B.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C.本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较大D.本罪在客观上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6.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违反约定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不成立本罪 B.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C.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17.关于侮辱罪客观方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侮辱方式包括暴力侮辱、文字侮辱和言词侮辱B.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C.侮辱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D.成立本罪不要求情节严重18.关

6、于重婚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行为人必须是有配偶的人 B.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C.行为人必须是故意重婚 D.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成立本罪19.关于妨害公务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A.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不需要釆用暴力、胁迫方法B.成立本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C.本罪妨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本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20.关于滥用职权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C.主观方面出于故意D.成立本罪要求行为人徇私舞弊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1.

7、广义的刑法包括( CDE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C.刑法典 D.单行刑法 E.附属刑法2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ABCD )A.平等地保护法益 B.平等地认定犯罪C.平等地裁量刑罚 D.平等地执行刑罚 E.平等地保护人民2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BD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处罚 D.可以免除处罚 E.应当免除处罚24.在犯罪实行阶段可能出现的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 ABC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E.犯罪既遂25.关于抢劫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D )A.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

8、的造成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强制方法B.抢劫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当场性”的特点C.事后抢劫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者抢夺罪D.事后抢劫不包括使用其他方法,仅限于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E.没有抢劫到财物,就不能认定为抢劫罪既遂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26.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其内容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27.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28.特殊累犯:是指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累犯的特殊情形,即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

9、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29.变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对真正的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使其改变为面额、含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四、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30.对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一律不能实施紧急避险。答:错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避免本人的危险而实施紧急避险,而不是一律不能紧急避险。3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自己的漏罪的,应当以自首论。答:正确。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

10、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32.符合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就不成立抢劫罪。答:错误。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之间不是对立关系,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时,并不当然排除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也不能因为刑法规定了强迫交易罪,就认为凡是有交易的行为都不成立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换言之,强迫交易行为完全可能同时触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因而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33.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的商标”并不要求假冒的商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答:错误。“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

11、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4.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保护管辖原则的条件。答:(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处罚。35.犯罪中止的特征。答:(1)时间性一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2)自动性一须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客观性一客观上须有中止行为,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4)有效性一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36.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答: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

12、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欺诈手段是指下列情形: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即可成立本罪。六、论述题:本大题14分。37.试比较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并举例说明。答: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

13、罪的形态,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一种犯罪形态。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预备只能出现在犯罪预备阶段,而犯罪未遂只能出现在犯罪实行阶段;(2)犯罪预备是“准备实行犯罪”,但未能开始实行犯罪,而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0分。38.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越某(男,1983年8月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年7月7日,赵某让钱某(男

14、,1983年6月6日生) 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说:“这不关你的事! ”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接着,赵某于当日半夜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然后跑到医院包扎。第二天早晨,赵某让孙某(男,1983年5月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某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的命便没了。 ”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1999 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某家5

1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待自己曾于1999年3月3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3000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1)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构成何罪?答: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赵某向自己父亲谎称遭到绑架,索要财物的行为,属于使用威胁的方式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在犯罪时,赵某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赵某在实施盗窃和放火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成立盗窃罪;但依法对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成立放火罪

16、。 钱某不构成犯罪。钱某按照赵某的指使向赵某父亲谎称赵某被警察抓了,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主观上没有敲诈的故意,客观上声称被警察抓住,本身就不是敲诈的威胁行为。钱某交待参与绑架一事,因其行为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绑架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构成绑架罪。 孙某帮助赵某谎称绑架,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2)赵某、孙某各自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答:赵某的法定量刑情节: 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特别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赵某主动交待的放火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赵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 主动交待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与敲诈勒索不同种的放火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孙某的法定量刑情节: 孙某作为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对赵某的敲诈勒索罪行起着辅助、帮助的作用,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 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而且经查证属实,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属于立功表现,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之规定,其检举揭发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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