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v3.3.1 仓储合同的标的和标的物v3.3.2 仓储合同的特征v3.3.3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v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3 仓仓 储储 合合 同同LOGO3.3 仓仓 储储 合合 同同v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法第381条)。当事人一方为存货人,为他人保管仓储物,收取仓储费的一方是保管人。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LOGO3.3 仓仓 储储 合合 同同v 3.3.1 仓储合同的标的和标的物v 仓储合同的标的是仓储保管行为,是仓储合同关系中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仓储空间、仓储时间和保管
2、要求。v 合同的标的物是仓储物,是仓储合同标的的载体和表现LOGO3.3 仓仓 储储 合合 同同v 3.3.2 仓储合同的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合同成立时即生效。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2保管人是必须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保管业务资格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4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动产是指
3、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5存货方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LOGOv3.3.3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v 1存货人、保管人的名称和地址v 2保管物的品名或品类、数量、质量、包装v 3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v 4仓储条件和要求v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v 6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v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v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v 9合同的有效期限v 10变更和解除合同3.3 仓仓 储储 合合 同同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v1存货人的权利与义务v 1)存货人
4、的义务(一)告知义务 第383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 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 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 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二)妥善处理和交存货物 交存货物不是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存货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存货人未按规定交存仓储物,构成违约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v(三)支付仓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仓储
5、费和其他必要费 用的,保管人对仓储物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v(四)按时提取仓储物 第392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 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 费。v 393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不提取仓储物的,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
6、人的权利和义务v2)存货人的权利(一)查验、取样权(二)保管物的领取权 (三)获取仓储物孳息的权利v 1、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而生长,不需要人力作用就能获得的孳息,如天然牧草等。v 2、加工孳息,又可称为人工孳息,指需要人力加工才能获得的孳息,如种植收获的果实谷物等。v 3、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v 2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v 1)保管人的义务v(一)妥善保管仓储物 在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 符合约定
7、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v(二)验收仓储物 第384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 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v(三)签发仓单 第385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v(四)同意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88条: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 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v (五)通知和催告义务 第
8、389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 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第390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 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 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因情况 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 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v(六)返还仓储物及其孳息 391条: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
9、人提取仓 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保管人在交付仓储物是应该将其孳息、残余物一起交还LOGO3.3.4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v2)保管人的权利(一)收取仓储费的权利(二)保管人的提存权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经提存说明保管人已经履行了义务,债权与债务关系一经提存说明保管人已经履行了义务,债权与债务关系终止,转变为债权人与提存机关的保管关系。若标的物不终止,转变为债权人与提存机关的保管关系。若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适
10、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三)验收仓储物 的权利 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甲公司到乙公司存储100吨布袋装面粉,甲公司提取面粉时,发现面粉已经受潮,遂要求乙公司赔偿。乙公司引用合同法第370条进行抗辩: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乙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能够成立?提示:本案中甲、乙之间成立的是仓储合同,依据提示:本案中甲、乙之间成立的是仓储合同,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95395条的规定,可以适用仓储合同的有关
11、规定。乙公司引条的规定,可以适用仓储合同的有关规定。乙公司引用了用了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70370条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但按照该条,条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但按照该条,乙公司仍应承担责任。因为布袋装面粉不能防潮,乃是保管乙公司仍应承担责任。因为布袋装面粉不能防潮,乃是保管人应当具备的常识,无须寄存人特别告知。人应当具备的常识,无须寄存人特别告知。LOGO3.3.5 仓储合同的纠纷预防仓储合同的纠纷预防v1注意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v2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v3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v4.充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 权利。v5.存货人应防止仓储营业人在合同中滥用免责条款。LOGO
12、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系和区别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系和区别v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v 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v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是营业人;法律对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此项要求。v 4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v 5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无偿保管有轻过失免责的,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v 6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合同法第376条、第391条)。v 7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保管人都有留置权。LOGO3.3.5 仓储合同的纠纷预
13、防仓储合同的纠纷预防v1注意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v2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v3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v4.充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 权利。v5.存货人应防止仓储营业人在合同中滥用免责条款。LOGO3.3.6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v 1 1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v(1 1)保管人验收货物之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保管人验收货物之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管人承担数量、质量、规格、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管人承担v(2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损毁、灭失,
14、)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损毁、灭失,保管人承担保管人承担v(3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变化而未通知存货人,造)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变化而未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损毁、灭失,保管人承担成仓储物损毁、灭失,保管人承担LOGO3.3.6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v 2 2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v(1)(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给
15、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v(2)(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v(3)(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v(4)(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逾期储存
16、,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v(5)(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承担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LOGO任务一:拟定仓储合同任务一:拟定仓储合同v 任务描述:2009年2月18日,甲公司预和乙公司预签订一份仓储合同,由乙方c仓储以下货物:仓储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箱)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仓储费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箱/件50一级纸箱泡沫30袋/箱2009-02-15-康师傅西红柿牛腩面 箱/件80一级纸箱泡沫30袋/箱2009-02-15-达能闲趣饼干 箱/件30一级纸箱泡沫50袋/箱2009-02-9
17、-奥利奥牛奶味饼干箱/件30一级纸箱泡沫60袋/箱2009-02-10-保管期限自2009年3月1日到6月31日,储存费为8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存储费的15%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接到通知后开始着手进行合同的起草和签订LOGO任务一:拟定仓储合同任务一:拟定仓储合同v 2009 年 2 月 25 日编号0001的仓储合同,在13K-15货架存储货架存储v 入库时实物检验,检验期限为期一天,地点在乙公司仓库,乙方只负责外包装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负责v 2009年6月31出库,实物检验、货物一经经办人及时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v 仓储物无瑕疵,所储存货物要进行防霉防潮措施
18、v 仓储物已办理保险仓储物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平安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险种名称:平安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2009年年3月月1号至号至6月月31号;号;保险人名称:王某保险人名称:王某 v 当甲方未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的,乙方可以留置仓储物。当甲方未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的,乙方可以留置仓储物。v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均可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方均可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v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增加仓储费,按照每月2.5
19、万元收取。,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LOGO双方签约人信息双方签约人信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存货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张三地址:滕州学院路1号电话:1380632001开户银行:建行账户:52425153832保管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四地址 滕州学院路2号电话:1380632006开户银行:建行账户:55539412836LOGO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v合同编号:0001v保管人:乙方v存货人:甲方v签订地点:乙方办公楼v签订时间:2009 年 2 月 25 日 v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经双方
20、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LOGO仓储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箱)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仓储费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箱/件50一级纸箱泡沫30袋/箱2009-02-15-康师傅西红柿牛腩面 箱/件80一级纸箱泡沫30袋/箱2009-02-15-达能闲趣饼干 箱/件30一级纸箱泡沫50袋/箱2009-02-9-奥利奥牛奶味饼干箱/件30一级纸箱泡沫60袋/箱2009-02-1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萬圆整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第一条:仓储物LOGO第二条:储存场所、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13K15第三条:仓储物无瑕疵,第四条:仓储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方式是:所储存货物要所储存货
21、物要进行防霉防潮措施。进行防霉防潮措施。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方法、时间与地点:入库时实物入库时实物检验,检验期限为期一天,地点在乙公司仓库,乙方只负检验,检验期限为期一天,地点在乙公司仓库,乙方只负责外包装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负责。责外包装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负责。第六条:甲方(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乙方(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第七条:储存期限:从从 2009 年年 3 月月 1 日至日至 2009 年年 6 月月 31 日止。日止。第八条:损耗标准是包装物完好无损。如有损耗赔偿甲方是包装物完好无损。如有损耗赔偿甲方的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
22、司乙物流仓储公司LOGO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平安险、财产保平安险、财产保险险;保险期限:2009年年3月月1号至号至6月月31号号;保险人名称:王某王某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实物检验、实物检验、2009年年6月月31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及时签收出库后出现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及时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仓储费仓储费 按银行转账结算,最迟于按银行转账结算,最迟于2009年年6月月31号结算。号结算。第十三条:存储器满,存货人或
23、者仓单持有人应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逾期提取的,应加手仓储费用具体如下:每月每月2.5万元计算,万元计算,提前支取的,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当甲方未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的,乙方可以留置仓储物。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LOGOv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v 一、乙方(保管方)的责任:v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运费和支付违约金。v 2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v 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甲方逾期交货
24、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v 4.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道人看货,乙方将予与负责。v 二、甲方(存货方)的责任:v 1.甲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乙方的损失。v 2.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只能加存储费按照每月2.5万元收取,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v 三、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均按储存费用的百分之十五支付违约金。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LOGOv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均可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
25、败方承担。v 第十七条:合同解约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v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v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如不符,如不符合,造成货物的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合,造成货物的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LOGOv 存货人(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三v 地址:滕州学院路1号v 电话:1380632001v 开户银行:建行v 账户:52425153832v 保管人(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四v 地址 滕州学院路2号v
26、电话:1380632006v 开户银行:建行v 账户:555394128362009 年 2 月 25 日 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乙物流仓储公司乙物流仓储公司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案例三案例三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一案例一 LOGO 个体户个体户A A在在B B仓库寄存彩电一批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100台,价值共计台,价值共计100100万元。双方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商定:仓库自1 1月月1515日至日至2 2月月1515日期间保管,日期间保管,A A分三批取走;分三批取走;2 2月月1515日日A A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2000元。元。2 2月月1
27、515日,日,A A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争议。A A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 1月月2525日晚上才入日晚上才入B B仓库,应当少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付保管费250 250 元。元。B B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A A的彩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A A是不是准时进库是是不是准时进库是A A自己的事情,与仓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库无关。A A认为认为B B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
28、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时间,B B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1750元保管费。元保管费。B B仓库于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案例一案例一(1 1)个体户)个体户A A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2 2)B B仓库在仓库在A A拒绝足额支付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为什么?拒绝其提取货物?为什么?LOGO(1 1)个体户)个体户A A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么?问题解析问题解析答:不合理。本案当事人
29、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答: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82382条规定: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储费。LOGO(2 2)B B仓库在仓库在A A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拒绝
30、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为什么?以拒绝其提取货物?为什么?问题解析问题解析答:可以拒绝答:可以拒绝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80380条规定:条规定:寄存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LOGO 本
31、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是不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250元的货物。元的货物。补充说明补充说明LOGO 0505年年7 7月月2424日,沈阳日,沈阳A A有限公司与烟台有限公司与烟台B B仓储有限公司签订仓储有限公司签订仓
32、储仓储合同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约定:A A公司在公司在B B仓库中储存纸浆,仓库中储存纸浆,B B仓库仓库须保证仓库温度不能高于须保证仓库温度不能高于1515度、湿度不得大于度、湿度不得大于70%70%,需配备,需配备相应的降温、除湿设备;存储时间为相应的降温、除湿设备;存储时间为 0505年年8 8月月1 1日至日至0505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A A公司按月支付仓储费公司按月支付仓储费2.52.5万元;不得允许未取得万元;不得允许未取得A A公司签字的出库单的单位或个人提取纸浆,否则由公司签字的出库单的单位或个人提取纸浆,否则由B B仓库承仓库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随后,担一切经济损失
33、。随后,A A公司将共公司将共499.815499.815吨未漂白木浆吨未漂白木浆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交付给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交付给B B仓库,仓库,B B仓库于仓库于7 7月月2727日提取货物后存放在仓库,同时出具收条。日提取货物后存放在仓库,同时出具收条。案例二案例二LOGO 20052005年年8 8月月1111日,日,B B仓库空调发生故障,直到仓库空调发生故障,直到9 9月月1717日故障日故障才被完全排除。在这期间,才被完全排除。在这期间,A A公司的纸浆一直存放在平均公司的纸浆一直存放在平均温度为温度为2323度的环境中,致使纸浆纤维会发生降解,开始霉度的环境中,
34、致使纸浆纤维会发生降解,开始霉变。变。B B仓库发现上述情况后,多次与仓库发现上述情况后,多次与A A公司联系,但一直无公司联系,但一直无法联系上。为防止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烟台公司于法联系上。为防止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烟台公司于1010月月1212日自行将货物作为废品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卖得价日自行将货物作为废品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卖得价款款6868万元。万元。20082008年年1010月月2424日,日,A A公司向公司向B B仓库提取上述货物仓库提取上述货物时,时,B B公司不能提供并声称已经自行处理了。双方就赔偿公司不能提供并声称已经自行处理了。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事
35、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A 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烟台令烟台B B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923917.752923917.75元并承担全部诉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讼费用。问题一:仓储合同中问题一:仓储合同中B B仓库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库的违约责任有哪些?问题二:问题二:B B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是否妥当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是否妥当?案例二案例二LOGO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被告法院判决被告B B仓储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仓储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 A公司公司赔偿损失赔偿损失161930.06161930.06美元(如
36、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则应当按照美元(如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则应当按照20052005年年7 7月月2727日的汇率计算),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日的汇率计算),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答:答:B B仓储公司作为货物保管人在履行仓储公司作为货物保管人在履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过程中没有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保管义务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保管义务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了仓储物的毁损。成了仓储物的毁损。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保管不善造成保
37、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B B仓储公司应对因此给仓储公司应对因此给A A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问题解析问题解析 问题一:仓储合同中问题一:仓储合同中B B仓库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库的违约责任有哪些?LOGO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0930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它损坏,危及其它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或者其它损坏,危及其它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
38、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人”。本案中,本案中,B B仓库发现货物发霉后,虽也曾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联系仓库发现货物发霉后,虽也曾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联系A A公公司,但在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将司,但在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将A A公司价值公司价值2020多万美元的工业原料多万美元的工业原料当作废品处理,且未将其进行公证、提存。为此付出了一定的法律当作废品处理,且未将其进行公证、提存。为此付出了一定的法律代价代价 问题二:问题二:B B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是否妥当?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是否妥当?答:答:
39、B B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不妥仓储公司处置货物的方式不妥问题解析问题解析LOGO案例案例3v20042004年年6 6月月3 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储存保管小麦60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2004年年7 7月月1010日至日至1111月月1010日,储存费用为日,储存费用为50000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
4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年7 7月月8 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1010万公斤,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 6月月3 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东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
41、止履行,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元。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元。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20002000年年1111月月212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元。元。v请问:请问:v1.1.东方储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吗东方储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吗,请说明请说明理由?理由?LOGO问题解析问题解析v1.1.
42、东方储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吗东方储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吗,请说明理由?请说明理由?v答:在上述案例中,盛达公司尚未向东方储运公司交答:在上述案例中,盛达公司尚未向东方储运公司交付仓储物的情况下仍然是负有违约责任的,应该承担付仓储物的情况下仍然是负有违约责任的,应该承担违约金违约金1000010000元。元。原因如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原因如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达成合意时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第382382条规定:条规定:“仓储合仓储合同自成立起生效同自成立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