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提货安全管理规定车辆提货安全管理规定1 进入厂区的所有货运车辆和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宝新相关部门的管理。所有车辆在厂内应安全、慢速、按标识行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车辆进厂不得装有其它货物,并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标识行驶。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小时,进出厂房的车速不得超过5km/小时。3 车辆提货不得损坏道路、厂房、设备等设施。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并追加管理处罚1000 元/次。4 进入厂区必须按照规定车位停放车辆,特别是宝新六路煤气区域严禁停车,违规处罚500 元/次。5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如业务需要须进入生产区域的,应征得宝新管理人
2、员同意,并配戴宝新专用安全帽、系好帽带,不得穿背心、拖鞋、赤脚进入;禁止酒后进入生产区域。如违规,处罚500 元/次。6 严禁驾、乘人员在厂内吸烟(含驾驶室内),违规罚款1000 元/次。7 车辆依次序排队等候装货,不准大声喧哗、打闹甚至打架。违规罚款500 元/次。8 车辆进入厂房装卸货物,必须以倒车方式进入,停车拉好手刹,防止溜车。9 进入库区倒车时,必须要有专人指挥,如人员不够,可叫成品发货人员指挥,不可在无指挥的情况下私自倒车入库。10 装卸作业由宝新专业人员进行,严格遵守装卸作业规定。装卸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留人。提货人员在现场要注意附近起重设备的运行,不得在吊物下站立、行走。不得自
3、行操作起重、叉车设备,如违规,处罚1000 元/次。11 货物装卸时,车上只允许一人配合作业(此人须穿长袖长裤包跟鞋),不准用手直接在吊运的重物下放三角木或其他固定物体,装卸完毕后,凭成品库出门证出厂,车辆移动时严禁人在车上站立。如违规,处罚800 元/次。12 提货人员严禁在卷帘门下通行、站立。13 成品及原料运输时,必须配置非金属柔性垫(橡胶、纸板、草垫等),钢卷须固定,防止滚动。严禁超载超限装货。14 成品长途运输或遇雨天,必须及时加盖防雨布,确保货物安全。15 运输车辆应保持完好、整洁,应符合国家废气排放要求,不能冒黑烟。行驶在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漏不洒物料,不得有污染物泄漏、污染路面,厂内严禁清洗车辆,严禁随意取用厂内各类水源,如违规,处罚1000 元。如车辆遇到突发状况,需临时维修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并联系宝新安全保卫部或调度,经同意后方可作业,如擅自作业,一经发现加倍考核。16 发现违规须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累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