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获取、识别、评价、应用、定期更新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达到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目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处室。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处室的职责(一)企管处:负责获取、识别与客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事故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管理、
2、安全生产管理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送企管处、总经理办公室。(二)运行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车辆安全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送企管科和安全科。(三)机务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工艺、设备、电气安全、车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关企管处和安全处。(四)劳动人事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企管处和安全处。(五)工会:负责获取、识别与工会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关企管处
3、和安全处。(六)计财处:负责获取、识别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审核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内容,并及时报关企管处和安全处。(七)其他处室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其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并及时报送企管处和安全处。第四条 获取法律法律、标准规范的途径:(一)上级部门、行业协会等下发的各种与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二)定期从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电脑网络查询获取。第五条 各处室部门要建立本部现行适用的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件清单和与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清单,并将清单及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报送企管处和安全处备案。第六条 各处室部门对相关的法律规范识别后,根据其要求,对本部门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送企管处和安全处。第七条 各处室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新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更新后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到位。第八条 由企管处负责负责审查、报批、发放、更新、作废、收回等控制管理,建立部门受控文件清单及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第九条 由企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检查及有效版本的查询。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