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单位1全面开展客运安全评估对每个企业、每条线路、每辆客车进行全面安全评估,评估结果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清理,禁止其参与道路客运经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违法违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施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本处运安科、各区运管所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本处运安科、维修科、各区运管所3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本处运安科、各区运管所4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不按规定的客运站停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本处稽
2、查大队、各区运管所5完善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客车行驶过程的动态管理本处信息科、运安科、各区运管所6联合客车夜间运行安全管理积极推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期间停车休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通过调整客车发车时间,保证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限定客运驾驶员每日驾驶时间。严禁客运车辆22:00至次日6:00期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我市境内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分段统计、安全评估,抓紧研究夜间安全行车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本处运安科7加快淘汰卧铺客车从今年3月起,停止投放卧铺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现有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的卧铺客车,加大政策引导,五年内逐步退出客运市场。本处运安科8严格执行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凡是被列入“不适岗名单”的客运驾驶员,在公示期内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本处运安科、各区运管所9严格落实驾驶员防御性教育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驾驶员必须通过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教育,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对未参加或未通过教育考核的,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本处运安科、各区运管所10确保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驾培学时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加强对机动车驾培机构的监督检查。本处驾培科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