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一、 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废物类别类别代码废物名称废矿物油HW08废制动液、废冷冻机油、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废有机溶剂HW06废天那水其他废物HW49废铅酸电池废油漆桶、沾染废油的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油漆渣二、 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止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2、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设置雨棚、围堰、地面硬
2、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止责任。购买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前必须先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各镇(街)分局联系。4、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不同废物有明显间隔,不能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5、 必须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并签定委托处置合同。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6、 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等有关资料。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序
3、号违法行为法律责任1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4、款4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5、元以下的罚款7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8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第七十六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