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聘待岗人员管理办法落聘待岗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集团竞聘上岗中落聘待岗人员的管理,依据集团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 落聘待岗人员的管理1集团的正式员工,在集团竞聘上岗中未被竞聘岗位所在部门聘用者,即为落聘待岗人员。2、落聘待岗人员在集团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待岗人员登记表,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的培训,否则,按旷工处理。3、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4、对落聘待岗人员,集团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人自愿、集团协助的原则,安排到集团相关部门从事临时性工作。落聘待岗人员也可以自行在集团内部寻找临时性工作。5
2、、落聘待岗人员从事临时性工作期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代管,参加所在部门的考勤、学习和各项活动,但不参加部门的评先评优工作。各部门对代管的落聘待岗人员的工作表现要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6、落聘待岗人员从事临时性工作期满六个月后,可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或其他部门提出重新上岗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其在待岗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聘用。若部门同意聘用即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若部门不同意聘用,则需继续从事临时性工作,直至下一个聘期的开始。7、落聘待岗人员不愿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要自觉接受和服从人力资源部在考勤、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待岗期间又愿意接受临时性工作的,集团仍可以协助安排临时性工作。
3、二 落聘待岗人员的待遇1落聘待岗人员自集团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的下月起计算待岗时间,按是否愿意从事临时性工作,执行不同的待遇标准。2、落聘待岗人员自愿接受集团协助安排或自行寻找到临时性工作的,将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60%发放,不发岗位津贴,直至重新受聘上岗。3、落聘待岗人员不愿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前三个月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20%发放,不发岗位津贴;第四个月起只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停发其他工资;待岗期满一年后,将按照郑州市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生活费。待岗期间又愿意接受临时性工作的,按上条标准执行。落聘待岗人员按上述规定所发工资如低于郑州市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时,按最低
4、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三 其他1、落聘待岗人员享有与在岗人员同等的政治权利、重新受聘上岗的权利以及按制度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2、落聘待岗人员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参加所在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标准正常平定考核等级;落聘待岗人员不愿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在自觉接受和服从人力资源部管理的情况下,年度考核可平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不接受和不服从人力资源部管理的,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等级,若在集团下一个聘期仍未受聘上岗的,将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3、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可以申请参加专业技能的培训,培训费用自理;也可申请调离。4、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5、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