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定期对客运驾驶人 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示、技能训练、应急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2、客运驾驶人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3、公司必须督促客运驾驶人及时学习安全法、道条等、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各类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二、客运驾驶人的考核:1、考核对象:所有参加培训的客运驾驶人。2、考核内容:日常考核内容: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内容: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3、组织实施综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论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教育心理学、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与驾驶培训相关的法规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70分为合格,70以上按照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4、其它: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