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缉枪治爆承诺书(单位) 近年来,走私贩运、私自制造、非法持有各种枪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的现象逐渐增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轻微的可处拘留五日至十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2、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参与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并动员督促干部职工主动上缴私藏的涉枪涉爆物品。 二、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不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禁物品。 三、积极参与、支持缉枪治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严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单位发生。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向挂钩村大力开
3、展涉枪涉爆相关规定和举报奖励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认真开展涉枪涉药小广告清理,确保本单位办公场所范围内、辖区内不出现涉枪涉药小广告,积极配合政法机关清理社会面贩卖枪支、迷药小广告。 五、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如发现本单位人员“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持有、携带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火药枪、气枪、麻醉枪、手枪式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仿真枪及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并配合做好涉枪涉爆物品追缴工作。 七、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缉枪治爆承诺书(个人) 近
4、年来,走私贩运、私自制造、非法持有各种枪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的现象逐渐增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轻微的可处拘留五日至十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5、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不参与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二、绝不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持有、携带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火药枪、气枪、麻醉枪、手枪式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仿真枪及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三、积极参与、支持缉枪治爆工作。做好家属及身边朋友的宣传教育,严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在自己的身边发生。 四、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向挂钩联系户宣传涉枪涉爆相关规定,动员私藏枪支弹药农户主动上缴,保证其无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 五、如发现其他人有“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持有、携带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火药枪、气枪、麻醉枪、手枪式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仿真枪及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行为的,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决不包庇袒护。 六、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及法律责任,请大家予以监督。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