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第一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二)、安全行车知识;(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四)、职业道德;(五)、安全告知知识;(六)、应急处置知识;(七)、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第三条: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第五条、公司在对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第六条、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一) 教育或培训的内容、(二) 培训时间、(三) 培训地点、(四) 授课人、(五) 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六) 考核人员、(七) 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八) 培训考试情况、第七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第八条、公司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