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流通行业数据保密协议书商贸流通行业数据保密协议书为加强商贸流通统计数据成果及相关资料(数据库等)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泄密、违规使用等行为,根据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数据管理部门):乙方(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一、保密的范围本协议书所述保密范围为商贸流通各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及相关分析成果。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数据保密工作进行检查,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甲方应按照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组织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源。(三)甲方应明确数据管理等相关要求,适时开展数据
2、管理和保密方面知识培训。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统计对象的权益,并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二)乙方承诺,对所有数据予以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三)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利用所掌握的企业数据信息。(四)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拷贝服务器上的任何数据信息,不得将数据对外提供或发布,不得私自在互联网上传输、登载。(五)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还应及时报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四、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存档备查。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