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教师教案编写基本规范一、 教案形式规范教案是指教师对所授课程进行设计、编写的教学实施方案,是规范化教学过程必备的基本文件。讲义是教师的讲课稿,是对全部讲授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教案决定讲义,但讲义不能代替教案。根据教案与讲义之间的关系,教案可以分为简明教案、详细教案和复合教案三种形式。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的区别,选择适当的教案形式。(一) 简明教案:具备教案的基本要素,基本教学内容精炼,基本教学环节清晰,能达到有效组织实施教学要求。(二) 详细教案:具备教案的基本要素,教学内容相对详细,教学环节结构清晰,教案与
2、讲义浑然一体。(三) 复合教案:指教案与讲义分别编写,由简明教案与讲义合成的复式教案。复式教案中的讲义,内容完整,案例清晰,能满足课程教学全过程的需要。二、 教案要素规范(一) 教案单位:一次课(2学时)编制一个教案。教学内容需要跨课次的,以章节为单元编写结构完整的教案。(二) 授课题目:每次课(2学时)的章节及内容标题。(三) 教学目标:教学中体现的“课程总体目标”和“章节目标”以及预期达到的教学效果。(四) 教学重点和难点:指该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是学生必须掌握或教师必须解决的知识点。(五) 教学方法手段:按照教学目的对教学方法和辅助手段进行的设计。应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潜能。(六) 教学基本内容:通过对学生、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所确定课程教学的知识信息总和。单元教学内容设置合理,时间安排得当。(七) 作业和讨论:为学生掌握所学知识而进行的拓展和延伸。内容安排合理、数量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