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内审处审计科工作职责督察内审处审计科工作职责一、对关区执行国家财务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研究和制定关区财务基建审计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二、对关区财务收支、税收入库、资金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对关区单位项目的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等开展检查监督。四、对关区基建、船艇维修等项目预算或者结算进行审计,联系社会中介机构接受海关的委托开展财务基建项目的审计,并联系各隶属海关单位对审计项目的复核确认等工作。五、组织对机关服务中心、桂林培训基地等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效益状况的审计。六、协助职能部门对罚没货物拍卖、设备招投标采购监督指导。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与涉及审计业务的事项。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