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在校领导的主管下,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具体制订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做好本处室人员的工作分工,对创建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尽职尽责,具体工作如下:1、负责制定学校人、财、物安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2、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长治久安,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得以正常开展。3、负责制定本处室的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撰写学期的工作总结。4、根据上级指示,听从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把综治、创安工作抓实、抓好,代表学校与系、部、处、永春校区、附属幼儿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亲自抓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投毒的“四防”工作。6、配合现教中心抓好学校网络安全工作。7、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游泳、外出等方面的安全教育。8、对本处室的工作人员及聘用的保安人员工作进行分工、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对合同工的录用与否行使裁决权。9、严格抓好寒暑假、节假日的值班护校工作,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落实到人、到岗。10、处理应急事务等。11、完成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