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内包车合同包 车 合 同 编号 : 甲方(包车用户含旅行社): 乙方(客运经营着):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一、约定事项(按下表填写)包车起讫地 总里程() 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包车客运车辆客位数 座或 床;车辆类型等级 型 级主要途经地(地名与地名之间用“”) 包车载客人数: 人是否往返(是或否): 日行程是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600公里或在其他公路上超过400公里(是或否): 二、包车费用及付款方式(一)包车费用合计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二)付款方式: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小写) 元,余款:¥(小写) 元;甲方应在团队到达目的地后 3 日内
2、,向甲乙方结清余款。三、双方义务和责任(一)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安排合格的车辆和配备驾驶员安全运输,在行程中驾驶员若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履行合同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三)甲方应按合同履行约定事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负责。四、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同等有效;(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用车时间结束为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随车携带一份。甲方(包车用户含旅行社) 乙方(客运经营者)名称: 名称: 签字(章): 签字(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6 年 月 日1 / 1